2022年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自查初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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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自查初验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工作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 作,根据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2年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抽查验收方 案的函(甘资发电(2022) 26号)白银市生态及地质灾害 避险搬迁2022年度实施方案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2022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自查初验对象2022年度对县域内528户1898人进行搬迁安置,其中:地 质灾害威胁区搬迁176户647人,主要包括:寺滩乡郭台村138 户519人、三道
2、墙村38户128人,地震灾害危险区搬迁314户 1108人,主要包括:寺滩乡新墩湾村65户237人、单墩村25 户102人、宽沟村133户458人、瞳庄村89户304人、永安村 2户7人;生态敏感区搬迁寺滩乡三道墙村35户130人,芦阳 镇红光村3户13人。主要通过对搬迁对象的认定情况、搬迁情 况、迁出区拆旧复垦、迁入区安置点建设、相关部门配套政策落 实等工作开展自查初验,准确掌握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工作总体情况,评估乡镇搬迁工作成效,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搬迁组负责组织市级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林草、生态环境部门对 县人民政府上报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认定结果进行 复核把关,无异议
3、后由市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省级自然 资源、水利、地震、林草、生态环境部门。(八)省级抽查。由省级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林草、生 态环境部门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上报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 迁对象复核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按照6类搬迁范围对搬迁对象 综合平衡、进行备案。搬迁对象确定后,因意愿变化或其他原因不再搬迁的,按照 “一退一补”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 照认定程序补充搬迁对象。各市(州)、县(市、区)根据甘 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和省 下达的年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年度搬迁对象。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暨寺滩乡农村集中社区
4、建设项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 迁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搬迁农户后续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 展,根据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2年度实施方案 (甘资发电(2022) 27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 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 立“三新一高”发展理念,以保障搬迁户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促 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实施特色优势产业三年倍增 行动,落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积极整合整村搬迁户 土地资源,通过“企业+村集体+农户”
5、的发展模式,逐步完善小 农户与现代农业、旅游业利益联结机制,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 确保整村搬迁户收入有增加、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全力推进。加强政府引导,深入细致做好 宣传发动工作,认真解释相关政策,引导农户主动配合做好搬迁 工作;积极指导帮助做好后续生产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 各类经营主体对整村搬迁户耕地进行集中开发经营,努力实现资 源收益最大化,推动搬迁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二)依法依规,以人为本。迁出区农户过渡安置依据环境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具体办 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 原则规范流转土地经
6、营权,解决好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问题,保障 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大局稳定。(三)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充分掌握搬迁农户承包地的耕 地基础状况、养殖意愿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整村搬迁耕地以集 中经营为主、自主经营为辅,积极推行“政府+龙头企业+村集体 经济组织+农户”发展模式,构建产业成果利益共享、产业发展风 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让产业链增值收益分享到农民。(四)合理利用,保护生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处理好 搬迁户耕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对搬迁户迁出地生态建设合 理规划,实施生态工程项目,实现搬迁户耕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 护相协调。三、重点工作(一)因地制宜发展,分类施策实施。一是搬迁农户土地分 类管理
7、。农户整村搬迁后,在原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各项权益不变。对于搬迁 后农户腾退的宅基地,严格依法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复垦由 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实施,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 营权按照农户当初审批宅基地面积,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 的方式,以股份或份额确权在村集体成员名下,由村集体按照公 司化方式集体经营,经营所得用于农户分红或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是产业发展模式分类施策。深入整村搬迁村摸底调查,广泛征 求搬迁群众意见,根据养殖户养殖种类、数量、搬迁后发展意愿, 按照零散户逐步转产转型,中小养殖户托管代养,养殖大户进小区 的思路,引导零散养殖
8、户外出务工向产业工人转型。中小养殖户采 取代管代养的方式入驻周边现有养殖小区,通过标准化、规模化、 集约化经营,获得增值收益;在整村搬迁村,因地制宜,由村集体 经济组织牵头,分畜种规划修建高标准规模养殖小区,配套水、电、 路等基础设施,动员有养殖意愿的搬迁群众,以牲畜、资金等入股 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化运营,获取收益分红。(二)创新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寺滩乡农村集中社区 建成后,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体经营为主、 自主经营为辅的方式,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项目扶持、金融 帮扶、保险兜底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出租
9、、入股、托管、 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整村搬迁村庄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行“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产业发展模式,按照财政资 金、村集体经济7:3比例投资,建设肉羊和生猪良种基地1处、 标准化肉羊养殖小区15-18个,新增设施农业2000亩,新建农 资、农产品交易市场4-5个。依托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育、 繁、力口、销”各环节一体化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贯通供应链,实现全产业链增值。成立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5个,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2-3个,培育“甘味”品牌 农产品2-3个。同时,依托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深挖乡村农耕 文化、红色记忆、旅游路线,开发休闲采摘园、
10、生态康养园、特 色农家乐等“农业+旅游”产品组合,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通 过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把农户融入到产业中,构建起产业 链上分工协作、成果利益共享、产业发展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 制,让更多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分享到农民。(三)强化技术支撑,提升产业效益。加大舆论引导,广泛 宣传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政策,通过对比算账、现身说法、典型 示范、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让农户直观体验高质量发展模式, 提升农户对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的认同。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产业 专家服务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及时跟进先进、 适用的技术手段,为搬迁农户提供“点单式一条龙技术服务, 加大对种养殖、旅游业的业务培
11、训,大力推广普及现代农业新技 术,提升搬迁群众产业发展效益。结合产业优势和特点,因地制 宜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全托管服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服务、承 包耕地股份合作分工托管服务、专业化托管服务等托管服务模 式,解决整村搬迁村庄农民产业发展难题,有效推动整村搬迁村 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四、工作流程(一)摸底调查。按照“易农则农、易旅则旅、易商则商” 的思路,对搬迁农户产业发展意愿逐户核实,最终确定产业发展 规模和模式。(二)前期准备。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审 批工作;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建产业园区资金统筹及 安排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景泰分局负责新建产业园区环境影 响评价
12、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新建产业园区道路建设工作;水务 局负责新建产业园区生活、生产用水供应工作;供电公司负责产 业园区电路设施架设工作;文广旅局负责做好旅游项目规划实 施;乡镇负责产业园区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三)规范运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广旅、环保等相 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饲养管理、环境 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常态化监管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运 营,农户以牲畜、资金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化运营, 获取收益分红。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文广旅等部门和各 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
13、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暨寺滩 乡农村集中社区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各方面力量和 资源,形成齐抓共促、协同推进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 产业发展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努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二)强化政策扶持。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文广旅、 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 度。对整村搬迁村优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良种补贴、 粮改饲等项目,加快世行贷款景泰县永泰古城文化自然遗址保护 与开发项目、省公航旅3P项目等建设进度,最大限度发挥投资 效益。(三)加强金融服务。大胆探索和建立专业合作社滚动发展 资金扶持机制,产业发展贷款担保融资机制,特色产业政
14、策性保 险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加快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力推进畜 禽养殖保险,鼓励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 逐步实现全覆盖。附件: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暨寺滩乡农村集中社 区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暨寺滩乡农村集中社区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孙万彬县委副书记副组长:王涛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自科县发改局局长白贵海县财政局局长张国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国治县交运局局长安方强县水务局局长李进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正军县文广旅局局长郝维勤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乔占胜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局长王洪安寿鹿实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贤功 国网电力公司景
15、泰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卜继承一条山镇镇长张举龙芦阳镇镇长李应班喜泉镇镇长张颖草窝滩镇镇长张成安红水镇镇长罗玉栋正路镇镇长苏志广中泉镇镇长王建国上沙沃镇镇长杨海迪五佛乡乡长岳自国寺滩乡乡长 吕长斌漫水滩乡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李进星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农业 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 接任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 作要求,积极引导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群众进行户籍迁 移,在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户
16、籍制度改革 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 持人民至上,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自愿、公正、公开原 则,积极引导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进行户籍迁 移,确保搬迁群众在自愿的原则上将户口搬迁至长期居住地,保 障搬迁落户群众权益最大化,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 合理引导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群众进行户籍迁移。(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尊重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 整村搬迁群众定居意愿,依法保
17、障搬迁群众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 权益。(三)坚持因地制宜,应迁尽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 成果,为顺利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成果后评估奠定基础。二、自查初验方式自查初验工作由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走 访座谈、实地查勘等方式开展自查初验。自查初验具体时间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三、自查初验内容(一)搬迁范围及对象精准落实情况。一是抽查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地震、水务、林草等部门是否根据各自职责对“六大 区”搬迁范围严格把关。二是抽查乡镇是否严格按照户申请、组 评议、村初审、镇复审、县审定的程序公示公告、广泛接受社会 监督,做到
18、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抽查乡镇是否摸清搬迁户 数、人数、经济状况、住房现状、耕作条件、搬迁意愿、安置方 式等基本情况;精准到户到人、逐户签订搬迁协议情况;基础设 施建设、产业配套是否完备;建立管理台账情况。(二)安置点建设情况。抽查安置点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勘查、 设计、施工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加强建设过程安全质量监管; 是否规范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三)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情况。一是抽查是否对迁出区腾 退房屋进行拆旧后全部复垦为耕地。二是抽查是否积极争取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结余指标交易收益是否 落实到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三是抽查对迁出区的承 保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根据
19、寺滩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拆迁 情况,积极落实城镇“零门槛”落户政策。三、工作措施按照“放管服”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 搬迁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在原有行政村建制不撤的情况下保留原搬迁群众户 籍;根据群众意愿,将愿意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员,公安机关无条 件将户口迁移到一条山镇落为城镇户口,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二)在新建集中社区设立警务室,派驻民辅警开展群众工 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 序等主要工作。1 .组织治安防范,指导治安巡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加强 治安建设,动员辖区单位、群众采取技防、物防措施,严密治安 防范。2 .走访服务群众
20、,帮助排忧解难。深入走访群众,了解群众 疾苦,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受理报警 求助,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为困难群众代办户口, 召开居民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3 .排查民间矛盾,化解治安纠纷。主动排查、掌握、报告辖 区影响社会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治安纠纷。4 .管理实有人口,落实管控措施。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 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辖区重点年龄段人口,掌握列 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 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5 .掌握社情民情,发现敏感问题。开展社情民情调查,排查 群体性事件的线索,了
21、解敌对组织、邪教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 情况,及时收集、分析、上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6采集更新信息,服务实战应用。全面、准确、及时开展“一 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辖区基础地理、实有人口、出租房屋、 场所行业、重点单位、危险物品、矛盾纠纷、社情民情等方面的 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7 .宣传交通消防知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交通、消防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8 .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采取向辖区住户发放 宣传资料、布置宣传栏、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等 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22、成立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群众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户籍制度改革的综合 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 村搬迁群众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加强实际调查,掌 握工作推进过程的问题和短板,确保搬迁村群众户籍迁移稳步进 行,户籍迁移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部门责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负责 对搬迁群众落户问题进行指导,并联合乡镇派出所深入村组一 线,积极宣讲户籍迁移配套政策,积极配合县民政局、人社局、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的相关工作。重点围绕提升生态及地质灾害 避险整村搬迁群众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明确政策, 细化措施,推进城镇基本公
23、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升新 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三)积极宣传引导。实施生态及地灾搬迁,是景泰落实统 筹发展和安全的治本之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县公 安局根据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 整村搬迁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好日常宣传、特 定对象宣传、开设热线接受咨询等各项工作,采用形式多样的宣 传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优 惠政策,扩大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推进生态及地 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户籍迁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群众户籍制度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
24、群众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子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 组 长:刘生秀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成 员:高岳贵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冉晓峰县公安局副局长 卜继承一条山镇镇长张举龙芦阳镇镇长 李应为喜泉镇镇长 张颖草窝滩镇镇长 张成安红水镇镇长 罗玉栋正路镇镇长 苏志广中泉镇镇长 王建国上沙沃镇镇长 杨海迪五佛乡乡长 岳自国寺滩乡乡长 吕长斌漫水滩乡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高岳贵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统筹负责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群众户籍制 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负责指导辖区派出所户籍室依 法受理搬迁群众户籍业务。景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整村搬迁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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