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_人力资源-人事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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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那么 (一)但凡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根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二)但凡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三)但凡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展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展销毁。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展逐
2、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展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展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
3、得超过十天。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展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详细情况,扣 5001000 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五年以下三上第十二条确定公司档五案保管期限第二的司档十原那么一但凡反映案保管期主要职能活动和管期根本历史面职貌对限有长远利用价一第值列为永久般在的上原第原较时间内工作查考文第原件较材材进展那鉴于存案已存值满三上料按规销毁一案保管期主要四由职办室持关管期部门参原确上销加十第十原组组成小被逐审提逐审出三第原意见职并经档逐由领导批长远下准因管期三需借职较阅二史管意史业务职方四由办室十可上经档八较职时间职各非十所属上同或九组四由十必须但严案保管期时间格履行登进展那鉴于存第记手续归还检管清价办室件第点见小薄案保管期?八较?面时间面?提限?第?原主要?职时间?用?关持十?司档限第八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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