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建筑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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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工程技术规程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材料34 设计与制作54.1 一般规定54.2 设计选用54.3 加工制作75 安装施工85.1 一般规定85.2 施工准备85.3 门窗安装86 质量验收11本规范用词说明12引用标准名录13条文说明15 III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4 Design and Manufacture54.1 General54.2 Design54.3 Manufacture75 Installation85.1 General85.2 Preparat
2、ion85.3 Operating86 Quality Controlling1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12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3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5 IV 1 总则1.0.1 为规范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在建筑工程中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中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材料选用、设计与制作、安装施工及质量验收。1.0.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技术除应执行
3、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2.0.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double windows and doors with blinds or shutters活动遮阳部件置于两道玻璃之间,采用一体化设计、装配制造及安装,具有遮阳功能的门窗。2.0.2 标准化门窗standardized windows and doors对组成门窗的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材料及配套件等进行定型,尺寸符合建筑模数及门窗模数协调要求,并采用标准化加工工艺制作的门窗。 2 3 材料3.0.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及其安装配套材料应采用性能稳定、无放射性、可回收再利用,以及对环境无污染的原材料。
4、3.0.2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遮阳部件应位于两道玻璃构造之间,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可归属于中间遮阳产品。3.0.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性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一体化遮阳窗JG/T 500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遮阳部件机械耐久性能应按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机械耐久性能等级执行, 且不应低于 3 级;2 静压性能不应低于 6 级;3 动态风压性能不应低于 8 级;4 水密性能不应低于 6 级;5 气密性能不应低于 7 级;6 百叶帘完全收回状态下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不应低于 4 级;7 百叶帘完全伸展状态下的保温性能不应低于 7 级;8 百叶帘完全伸展状态下的隔热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
5、窗GB/T 8478 规定的 6 级。3.0.4 遮阳部件用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 255 中遮阳装置用材料的规定,当选用非金属百叶帘时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遮阳非金属百叶帘JG/T 499 的规定。3.0.5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板玻璃及其制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 的规定;2 钢化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 455 的规定;3 夹层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3 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 的规定;4 中空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 的规定,
6、且外门窗用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 9.0mm,单腔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值宜采用 1.5mm。 3 3.0.6 安装用自攻螺钉规格不应小于 ST4.8,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自攻螺钉GB/T 3098.5;2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自攻螺钉GB/T 3098.21;3 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T 845;4 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T 846;5 十字槽半沉头自攻螺钉GB/T 847;6 开槽盘头自攻螺钉GB/T 5282;7 开槽沉头自攻螺钉GB/T 5283;8 开槽半沉头自攻螺钉GB/T 5284。3.0.7 安装用密封材料可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聚硫建筑
7、密封胶、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硅酮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的规定;2 聚硫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 的规定;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 的规定。3.0.8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应与安装用密封材料相容。 4 4 设计与制作4.1 一般规定4.1.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性能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理、气候和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的高度、体型、重要性等综合确定。4.1.2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加工制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产品标识, 提高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
8、。4.2 设计选用4.2.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遮阳部件的类型和操作方式;2 主材材质和玻璃配置;3 规格、样式及性能要求;4 安装构造措施。4.2.2 遮阳部件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JG/T 251 规定的内遮阳金属百叶帘:2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遮阳非金属百叶帘JG/T 499 规定的中置遮阳非金属水平帘:3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 254 规定的内遮阳软卷帘:4 现行行业标准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 255 规定的横向内置遮阳帘。4.2.3 遮阳部件的操作方式分电动和手动,当遮阳部件安装部位的玻璃面积大于1.
9、5m2 时,应选用电动操作方式。4.2.4 主材宜选用铝合金型材、铝木复合型材、钢型材、木型材。4.2.5 当遮阳部件两侧的其中一道玻璃构造为单层玻璃时,应选用钢化玻璃。4.2.6 在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处于关闭状态时,遮阳部件室内侧的玻璃应能打开。4.2.7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宜用于温和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4.2.8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志尺寸符合建筑模数要求,窗用基本模数宜为 3M(300mm),门用基本模数宜为 1M(100mm); 5 2 标志尺寸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5824 的有关规定;3 构造尺寸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
10、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 的有关规定。4.2.9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 的有关规定。4.2.10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主要受力杆件为铝合金型材时,主要受力杆件抗弯承载力、挠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 的有关规定;其他材质的型材也可参照执行;2 玻璃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的有关规定;3 五金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计算应按下式执行:f(4.2.10-1)SR(4.2.10-2)式中:五金件和连接件截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
11、的最大应力设计值(N/mm2);f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强度设计值(N/mm2); S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荷载设计值(N); R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承载力设计值(N)。4.2.1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可配置纱门或纱窗,纱门或纱窗的安装方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和更换。4.2.12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的安装固定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与附框配套安装时,固定点端距不应大于 100mm,间距不应大于450mm;2 当采用非附框方式安装时,固定点的端距和间距,以及锚固件的选用应有计算确定,门窗面积大于 2m2 时还应进行验证性试验。4.2.13 电动操作方式的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遮阳部件与门窗外部链接
12、的电气线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 的有关规定。 6 4.2.14 有防雷设计要求时,金属材质的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框应与建筑防雷网有效连接。4.3加工制作4.3.1 当遮阳部件中的软卷帘或百叶片处于完全伸展状态时,软卷帘或百叶片与边部型材的间隙应为 3mm5mm;当采用多套软卷帘或百叶片时,软卷帘或百叶片与边部型材的间隙应为 5mm8mm。4.3.2 电动操作方式的遮阳部件电气线路应置于框扇型材内腔,或在框扇型材内设置单独的线路路径,外部接线点应在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上标识。4.3.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加工设备应满足加工精度要求,
13、检验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7 5 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1.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的规定。5.1.2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施工应在安装部位门窗洞口验收合格后进行;。5.1.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施工应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装完成后的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应做好成品保护措施。5.1.4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5.1.5 施工安装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4、技术规范JGJ 46 的相关规定。5.1.6 施工安装现场使用建筑机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的相关规定。5.2 施工准备5.2.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前应复核门窗洞口构造尺寸。5.2.2 进场的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5.2.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部位已具备施工条件,突出门窗洞口的砂浆或混凝土块应完成清理。5.2.4 安装作业人员应提前熟悉图纸,并完成技术交底工作。5.2.5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类堆放,堆放地点应有防潮、避雨措施。5.3 门窗安装5.3.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
15、法施工工序按洞口验收附框进洞口附框调整定位附框与墙体连接固定附框与墙体填充发泡保温材料洞口收口处理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定位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固定门窗框与附框、洞口嵌缝、打胶安装扇或玻璃表面清洁等进行; 8 2 湿法施工工序按洞口验收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定位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填充发泡保温材料洞口收口处理门窗框与洞口嵌缝、打胶安装扇或玻璃表面清洁等进行。5.3.2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门窗框与附框固定时,不应在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打安装孔;2 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装饰相协调;3
16、 密封胶干后即可安装门窗扇,如长时间不安装门窗扇,应对已安装门窗框进行保护;4 现场安装玻璃应符合门窗加工的规定。5.3.3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2 采用固定片连接洞口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置及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第 4.2.12 条的规定;3 固定片与门窗框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方式;4 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填充;5 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型材表面进行保护。5.3.4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3.4 规定。表 5.3.4门窗安装允许偏差(mm)项 目允
17、许偏差检查方法宽度、高度15002.0用钢卷尺15003.0对角线长度20003.0用钢卷尺20005.0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0用 1m 垂直尺检查门窗框水平度3.0用水平尺门窗横框标高5.0用钢板尺检查,与基准线比较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0用线垂钢板尺门窗框与扇搭接量1.0用钢板尺或深度尺 9 平开门窗框扇四周配合间隙1.0塞尺5.3.5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完成后,门窗框四周与墙体之间应做好密封防水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粘结性能良好并相容的耐候密封胶;2 打胶前应清洁粘结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粘结面应保持干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3 胶缝采用矩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有效厚度
18、应大于 6mm,采用三角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截面宽度大于 8mm;4 注胶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表面光滑、整洁美观。5.3.6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出入通道, 门窗框、扇严禁搭压、悬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碰的部位,应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保护措施。5.3.7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安装后,应清除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残胶。5.3.8 所有外露型材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用可降解的塑料保护膜。5.3.9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全面清洁门窗。不得使用腐蚀性或有机溶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型材和玻璃表面。 10 6质量验收6.0.1 遮阳一体化双层门窗质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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