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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目次前言1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4 总则35 作业风险控制36 出厂验收47 现场验收6附录 A 直流电源屏出厂验收文档14附录 B 蓄电池组出厂验收文档21附录 C 直流电源系统现场验收文档23附录 D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主要验收项目的试验方法38I571范围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本规范适用于 XX电网公司所辖 35500kV 及以上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直流电源屏和蓄电池等) 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 XX电网公司所辖发电厂内的直流电源系统也可参照本规范进行相关验收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2、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171-92 GB/T 17478-1998GB/T 2900.11-1988GB/T 19826-2005GB/T 19638.2-2005DL/T 637-1997DL/T 459-2000DL/T 724-2000DL/T 781-2001DL/T 856-2004DL/T 5044-2004Q/CSG 1 0011-2005 Q/CSG X XXXX-201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
3、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及安全要求电工名词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中国 XX电网 220kV500kV 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1) 直流电源屏直流电源屏包括充电装置、馈电屏、监控单元、电压监测、绝缘监察、硅降压回路。2) 竣工草图竣工草图指在设计施工图基础上,根据设计变更形成的初步竣工图纸,
4、应保证图实相符。3) 出厂验收出厂验收指变电站直流电源设备在完成厂内装配、调试工作后,由设备制造单位组织,通知建设单 位到厂,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试验。4) 中间验收为更好控制施工质量,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在施工阶段,对重要或较难检验的涉及直流电源系统关键 性能指标和功能所进行的验收。5) 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指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的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启动投运前的验收。现场验收应对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各项性能、每个指标、每项功能的正确性进行验收,并包 括对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环境条件及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4总则4.1 本规范规定了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中的直流电源屏、蓄电池组等设
5、备的出厂验收,直流电源系统(包括直流电源屏、蓄电池组、二次回路)现场验收的基本项目及内容要求。4.2 所有在 XX电网公司范围内运行的发、供电单位的直流电源系统,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4.3 本规范作为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出厂验收和现场验收的指导性文件,指导验收作业表单的编制。4.4 运行单位进行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出厂验收和现场验收时,应按照本规范附录格式,结合现场设备及直流供电网络实际情况制定作业表单,作业表单应落实本规范的项目及要求。5作业风险控制5.1 防止人身触电序号类别危险点危险源安全预控措施1误 碰 带电体误碰蓄电池带电极
6、柱,,造成触电。1、加强现场图纸资料管理,工作前认真核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是否对应;误碰交流低压带电体,,造成触电。2、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范围的交底,明确带电部位,专人监护。2工 作 电源使用试验电源盘未装漏电开关。1、电源盘必须使用装有漏电保护器。接、拆低压电源1、螺丝刀等工具金属裸露部分除刀口部分应外包绝缘。2、接拆电源必须在电源开关断开的情况下进行。3、临时电源必须取自专用电源,禁止从运行设备上随意取得。5.2 防止人身伤害序号类别危险点危险源安全预控措施1蓄电池组燃烧或爆炸蓄电池短路或温升过大1、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温度,防止因温升过大造成蓄电池组燃烧,当温升变化大
7、时应停止放电。2蓄 电 池出 口 短路蓄电池出口短路1、应戴绝缘手套,所用工具应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3蓄 电 池酸 液 逸出蓄电池酸液威胁人身安全1、进入蓄电池室前应先启动抽风机,并穿着合格且合适的劳保服装。4高 空 落物防止落物击伤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传递物件严禁上下抛掷。5.3 防止设备损坏序号类别危险点危险源安全预控措施序号类别危险点危险源安全预控措施1误整定防止误整定定值1、应认真核对充电机、绝缘监察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参数。2、修改定值时,要注意同时修改与之相关联装置定值。2万 用 表档 位 选择不当万用表档位选择不当造成蓄电池短路测量时应认真检查万用表档位应在直
8、流电压档。3并 接 时电 压 差过大两段母线连接或蓄电池短时并接时电压差超过 5V,造成环流认真检查段电压,当端电压满足要求方可接入,防止环流大, 烧坏设备。4清 扫 屏柜清扫屏柜误碰设备各元件造成直流短路应用带绝缘的清扫工具进行清扫,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正、负极同 时 接地人为直流正、负极同时接地造成直流设备短路检查直流系统的绝缘正常,正、负极接地信号不能同时进行试验6蓄 电 池组 过 放电放电仪参数设置不当造成蓄电池组过放电试验前应根据蓄电池组容量按照规程要求设置放电参数。注意不能过放电,当单只电池低于 1.8V 时应立即停止放电7连 接 方式 不 正确放电仪接线极性错误及连
9、接方式不正确放电仪接线时应对极性进行仔细核对,蓄电池放电仪与蓄电池应采用线耳螺栓固定连接,不得用夹子连接,保证连接可靠8放电仪放电仪过热造成内部程序失控放电过程中应派专人监视放电仪的运行状况,当放电仪温度过高时,应停止放电。6出厂验收6.1 出厂验收应具备的条件6.1.1 建设单位第一次使用新型号直流电源屏及蓄电池组应进行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方能出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每种试验的报告。6.1.2 建设单位对直流电源屏设备有功能扩展要求时,可进行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方能出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每种试验的报告。6.1.3 出厂设备应全部进行出厂试验,经设备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出具出厂试验报告
10、,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出厂验收。6.2 出厂验收要求6.2.1 根据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重点对直流电源屏(包括充电机屏和馈电屏)中设备的型号、数量、软 件版本、图纸进行检查。6.2.2 出厂验收的项目和方法应按照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进行。6.2.3 出厂验收期间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技术培训。6.2.4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存在较多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整改完毕后应重新组织验收。6.3 出厂验收内容6.3.1 直流电源屏的出厂验收内容直流电源屏内需要进行出厂验收的设备有:直流电源屏体、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模块、硅 降压回路、绝缘监察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
11、、熔断器、刀闸、直流断路器、防雷器、测量表计、交流输 入回路等。6.3.1.1 直流电源屏体的检查直流电源屏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直流电源屏的出厂试验报告。6.3.1.2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检查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出厂试验报告。6.3.1.3 监控单元的检查监控单元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监控单元的出厂试验报告。6.3.1.4 绝缘监察装置的检查绝缘监察装置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
12、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绝缘监察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6.3.1.5 蓄电池管理单元的检查蓄电池管理单元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蓄电池管理单元的出厂试验报告。6.3.1.6 直流熔断器的检查直流熔断器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直流熔断器的出厂检验报告。6.3.1.7 刀闸的检查刀闸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刀闸的出厂检验报告。6.3.1.8 直流断路器的检查直流断路器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直流断路器的
13、出厂检验报告。6.3.1.9 硅降压回路的检查硅降压回路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硅降压回路的出厂试验报告。6.3.1.10 防雷器的检查防雷器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防雷器的出厂检验报告。6.3.1.11 测量表计的检查防雷器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测量表计的出厂检验报告。6.3.1.12 直流屏交流输入回路的检查检查交流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是否正常。6.3.1.13 直流电源屏的重点检验项目(1) 检查绝缘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2) 检查均流试验
14、结果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充电装置的稳流精度、稳压精度以及纹波系数的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4)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 10%。(5) 检查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 检查硅降压回路全容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4 蓄电池组的出厂验收内容蓄电池组的出厂验收应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重点检查蓄电池组核容试验和内阻测试。设备制造单位应提供蓄电池组的出厂试验报告。7现场验收7.1 现场验收前应具备条件7.1.1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交流输入、充电装置、馈电屏、蓄电池组、监控单元、绝缘监察、硅降压回路、蓄
15、电池管理单元等)及其二次回路已按施工图及相关设计变更要求安装完毕。7.1.2 直流电源系统及其二次回路调试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7.1.3 依据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施工及监理单位应提交完整齐全的自检报告、安装调试报告、竣工草图、监理报告等技术资料。7.1.4 直流电源系统及其二次回路的验收文档已编制并经审核完毕。7.2 现场验收要求7.2.1 验收人员应根据直流电源系统技术协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文档开展现场验收。7.2.2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存在较多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整改完毕后应重新组织验收。7.2.3 工程投产后三个月内,设计单位应完成直流电源系统相关图纸和文档及其 CAD
16、 电子版的校核修订,并提交建设单位。7.2.4 变电运行单位应将竣工图纸和验收文档存档。7.2.5 施工单位应将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移交运行单位。7.2.6 蓄电池组应设有中间验收过程,重点监督检验蓄电池组核容试验。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在核容试验开始前 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7.2.7 直流电源屏宜设有中间验收过程,重点检查绝缘试验、均流试验、稳流精度、稳压精度以及纹波系数的试验、硅降压回路全容量试验等试验项目。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在直流电源屏试验开始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7.2.8 验收人员宜提前介入验收,熟
17、悉直流电源系统原理及二次回路,保证验收质量,控制好验收进度。7.2.9 在直流电源系统本体进行绝缘检查时,应检查并断开相应二次负荷支路。7.3 现场验收内容7.3.1 直流电源屏和蓄电池的检查(1) 根据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重点对直流电源屏(包括充电机屏和馈电屏)中设备的型号、数量、软件版本以及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设备有: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硅降压回路、绝缘监察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熔断器、刀闸、直流断路器、防雷器、测量表计、交流输入回路等。(2) 检查蓄电池组的型号、容量、蓄电池组电压、单体蓄电池电压、蓄电池个数以及设备制造单位。7.3.2 资料检查7.3.2.1 厂家资料的
18、检查(1) 检查直流电源屏和蓄电池组的出厂报告、合格证、图纸以及技术说明书是否完备。(2) 检查直流电源系统接线图、操作导则、设备定值清单、硅降压回路试验报告、绝缘监察仪每支路试验报告、设备材料表、主要元器件说明书及蓄电池出厂充放电记录、每只蓄电池内阻参数、 蓄电池阻燃特性型式试验报告等。(3) 检查装箱记录与开箱记录是否一致,同时检查是否有签名确认。7.3.2.2 施工图纸的检查检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草图是否完整、正确。7.3.2.3 现场安装记录以及调试报告的检查(1) 检查直流电源屏现场调试报告和安装记录是否完整、正确。(2) 检查蓄电池组(包括蓄
19、电池管理单元)的现场调试报告、核容试验记录及安装记录是否完整、 正确。(3) 设备的安装记录和调试报告要求记录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型号和编号。(4) 检查安装记录和调试报告的签名、试验结论以及盖章是否符合要求。7.3.2.4 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的检查检查开箱记录单上提供的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是否齐全。7.3.2.5 其他运行相关资料的检查(1) 检查变电站是否具备直流系统熔断器分级配置图。(2) 检查变电站是否具有直流电源馈线开关投退表。(3) 检查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基本信息表是否完整。7.3.3 蓄电池组的检查7.3.3.1 蓄电池组外观的检查(1) 检查铭牌和合格证是否清晰、符合
20、标准。(2) 检查蓄电池组的型号、规格、阻燃性能是否满足要求。(3) 检查蓄电池组生产日期、品牌、容量是否符合要求。(4) 检查蓄电池的编号是否正确,是否粘贴整齐牢固。(5) 检查蓄电池正负极性是否正确,检查极性及端子是否有明显标志。(6) 检查蓄电池组的安装是否平稳、均匀、整齐。(7) 检查蓄电池组表面是否清洁干燥无污迹。(8) 检查各个蓄电池是否无裂纹、无变形以及密封性良好。(9) 检查极柱是否无变形、损坏或腐蚀。(10) 检查排气阀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破损,无酸雾逸出。(11) 检查蓄电池组的连接是否合格。7.3.3.2 蓄电池架的检查(1) 检查蓄电池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蓄电池
21、组每层安装应不超过两列。(3) 蓄电池架牢固可靠,不得凹陷变形。(4) 蓄电池架无损坏,锈蚀。(5) 检查蓄电池架是否可靠接入地网,接地网处是否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6) 检查蓄电池架底脚与地板是否连接紧固。7.3.3.3 蓄电池引出电缆的检查(1) 检查引出电缆的线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检查引出电缆正负极性的标注是否正确。引出电缆正极标褐色,负极标蓝色。(3) 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线不应公用一根电缆,引出线应采用铠装阻燃电缆。(4) 蓄电池室内两组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电缆通道。(5) 蓄电池组的同层蓄电池采用有绝缘护套的连接条连接,不同层的蓄电池间采用电缆连接。
22、(6) 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线电缆应连接到蓄电池架上的过渡接线板上。(7) 线耳与导线要压接搪锡焊牢,接头部分热缩包牢。(8) 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有锈蚀。(9) 检查电缆孔是否封堵良好。7.3.3.4 蓄电池组一致性的检查(1) 检查蓄电池组浮充时,单体蓄电池电压偏差值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蓄电池组开路运行时,蓄电池组最大最小电压差值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蓄电池内阻值是否符合要求。7.3.3.5 蓄电池组的绝缘性能的检查检查蓄电池组正负极对地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7.3.3.6 蓄电池室的检查(1) 检查同一个蓄电池室的两组蓄电池组是否装设了可靠的防火间隔。(2) 检查蓄电池室是否清洁干燥
23、,通风良好,室温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遮光措施。(3) 检查通风电机是否符合要求。(4) 检查蓄电池室是否配备防爆灯,事故照明灯。(5) 检查蓄电池室的照明线是否暗线铺设。(6) 蓄电池组的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7) 蓄电池室应设有检修维护通道和消防设施。(8) 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启。7.3.3.6 蓄电池管理单元的检查记录蓄电池管理单元的软件版本,检查蓄电池管理单元测量单体电压和蓄电池组电流是否准确以及 蓄电池编号应与蓄电池的实际编号是否对应,检查蓄电池管理单元是否能够实时测量蓄电池组电压、蓄 电池组充放电电流、单体蓄电池端电压、特征点温度等参数。7.3.3.7 直流屏的检
24、查5.3.6.1 直流屏外观的检查(1) 检查直流屏铭牌、合格证、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检查柜体安装是否整齐,固定可靠,框架无变形。(3) 检查柜体的漆层是否清洁无损。(4) 检查柜体接地是否牢固良好。(5) 检查开启门是否用裸铜线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6) 检查直流屏的噪声是否符合要求。7.3.6.2 柜体安装的检查检查基础型钢允许偏差,成列安装允许偏差是否满足要求,检查柜间连接是否牢固。7.3.6.3 直流屏电器安装的检查(1) 检查元器件及附件的质量以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2) 检查直流屏上各电器的名称、型号以及运行标志是否齐全、清晰。(3) 直流屏上各个元器件应拆装方便。(
25、4) 直流屏的发热器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5) 检查熔断器规格,自动开关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 检查直流屏上信号是否显示正确,工作可靠。7.3.6.4 直流母线的检查检查直流母线排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连接牢固,固定可靠,是否与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是否采 用阻燃绝缘铜母线。7.3.6.5 直流屏二次回路的检查(1) 二次回路应按图纸施工,接线正确。(2) 导线与电气元件应连接牢固可靠。(3) 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4) 检查二次回路的编号是否满足要求。(5) 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6) 检查电流回路和其他
26、回路导线的截面是否满足要求。(7) 检查可动部位导线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7.3.6.6 直流屏端子排安装的检查(1) 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2) 端子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3) 端子排离地高度宜大于 350mm。(4) 交流回路电压超过 400V 者,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5) 检查端子与导线截面是否匹配。(6) 连接件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自熄性阻燃材料。(7) 端子牌应标明编号、名称,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且不易脱色。(8) 检查接线端子的接线是否正确。7.3.6.7 直流屏电缆接线的检查(1) 检查线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2) 线耳与导线要压
27、接搪锡焊牢,接头部分热缩包牢。(3) 检查引入柜电缆和铠装电缆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4) 柜内电缆芯线应水平或垂直配置。(5) 强弱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6) 电缆接头无锈蚀,电缆孔密封。(7) 直流母线及接头应满足长期通过设计电流的要求,母线应选用阻燃绝缘铜母线。屏间引线应满足长期通过设计电流的要求。(8) 检查直流屏内所有电缆牌的标记是否符合要求。7.3.6.8 直流屏表计的检查检查所配表计显示是否正确,精度能否达到要求。检查校表记录。直流屏直流开关的检查7.3.6.9检查进线、联络切换开关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直流开关是否操作灵活,有无较大振动和噪声。7.3.6.10 直流屏交流
28、输入回路的检查检查两路交流输入开关是否取自不同段交流母线,检查交流电源切换功能是否正常。7.3.6.11 直流屏充电模块的检查检查模块电流、电压是否显示正常。在监控器失去作用后,检查系统是否可在浮充状态下工作。分 合模块开关,检查模块是否工作正常。7.3.6.12 硅降压回路的检查检查硅降压回路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动调压功能和手动调压功能是否正常。7.3.6.13 防雷器的检查检查防雷器交直流两侧的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防雷器的工作是否正常,检查防雷器的空气 开关及接线是否满足要求。7.3.6.14 馈线开关的检查检查馈线开关的规格、容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馈线开关的分合闸指示是否正
29、确,检查馈线空 开事故跳闸接点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直流馈线开关接线极性是否正确。7.3.7 监控单元的检查(1) 检查监控单元的软件版本。(2) 检查监控单元的菜单切换功能和定值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改变浮充定值及设置均充时,监控器应工作正常。(4) 充电机开停机操作正常。(5) 检查监控单元的模拟量采集功能是否正常。(6) 检查定时启动均充及事件记录功能是否正常。(7) 检查温度补偿功能是否投入。检查测温探头工作异常时报警功能是否正常。(8) 检查通讯功能的连接以及端口设置是否正确。(9) 检查 GPS 对时功能是否正常。(10) 检查馈线断路器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是否正常。7.3.8 绝
30、缘监察仪的检查(1) 检查软件版本和整定值设置。(2) 检查直流母线接地时,监察仪检测功能是否正确,是否有声光报警。(3) 检查馈线支路接地时,监察仪是否检测正确。(4) 检查控制母线电压异常时,监察仪是否检测正确。(5) 绝缘监察仪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6) 绝缘监察仪平衡桥接地点应可靠接地。7.3.9 直流电源系统重点试验的检查(1) 检查绝缘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2) 检查均流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充电装置的稳流精度、稳压精度以及纹波系数的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4)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 10%。(5) 检查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
31、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 检查硅降压回路全容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7) 检查蓄电池容量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8) 检查蓄电池内阻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要求。鉴于重点试验项目涉及直流电源系统关键性能指标和功能,宜进行中间验收。7.3.10 重要输入/输出信号及告警信号的检查重要信号输入/输出信号及告警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7.3.11 级差配合的检查级差配合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7.3.12 直流供电网络的检查7.3.12.1 直流供电网络总体配置的检查(1) 检查直流馈线空开投/退表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2) 检查现场直
32、流馈线屏是否与直流空开投/退表一致,。(3) 检查是否有不应当接入直流系统的负荷。(4) 检查直流两段母线是否负荷均分。(5) 直流馈线应采用铜芯电缆,运行时电压降不得大于直流标称电压的 5。(6) 各种盘柜设置的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名称和编号的标识牌。(7) 直流电源系统应采用具有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8) 环形供电网络干线或小母线的二回直流电源应分别经直流断路器接入两段直流母线,正常时为开环运行。(9) 各间隔单元控制电源与保护装置电源直流供电回路应在直流馈线屏处分开。(10) 互为冗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两套安稳装置、两组跳闸回路等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
33、流母线。(11) 系统双重化的两套保护与断路器的两组跳闸线圈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回路直流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12) 110kV 及以下线路,其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110kV 主变,其各侧后备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相应侧断路器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13) 保护通道设备电源应与对应的保护装置电源共用一组直流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14) 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仅有一组压力闭锁回路,则压力闭锁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取自断路器操作箱中切换后直流电压母线。其他情况下,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的直流供电电源回路间不宜采用自动切换装置或回路
34、。7.3.12.2 控制回路、保护装置、综自及保信系统直流供电网络的检查控制回路、保护装置、综自及保信系统直流供电网络的检查参考 XX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附录A直流电源屏出厂验收文档(规范性附录)作业班组作业开始时间作业结束时间作业任务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变电站名称检验设备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投运日期序号验收内容说明验收结果验收签名及验收日期直流电源屏配置及图纸检查根据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重点对直流电源屏(包括充电机屏和馈电屏)中设备的型号、数量、软件版本、图纸进行检查。1直流电源屏体的检查直流屏采用柜式结构。直流屏尺寸应满足要求。直流屏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5、直流柜背面设置防止直接接触带电元件的面板。直流柜内回路与回路之间设有隔板。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操作灵活,测量仪表满足精 度要求,各类声光指示信号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测量仪表宜装设在柜体上方可旋转的面板上,方便仪表校验。屏内安装的元器件具有产品合格证。屏柜元件选型和布置等应符合 设计图纸要求。2直流柜元件和端子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 长期带电发热元件的安装在柜内上方。屏内的各种开关、继电器、仪表、信号灯、光字牌等元器件有相应 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标志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屏柜门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 90
36、o,门锁可靠。门与柜体之间采用截面不小于 6mm2 的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序号验收内容说明验收结果验收签名及验收日期直流柜屏内顶板上装有照明装置,并设置手动开关控制其开闭。直流屏出厂验收合格后,提供了完整清晰的试验报告。高频电源模块的检查高频开关电源模块采用脉冲宽度调制方式原理。高频开关电源模块额定电流为 10A、20A 或 40A。每个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内部具有监控功能,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 能不依赖总监控单元独立工作。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具有交流输入过电压保护、交流输入欠电压报警、交流输入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电压保护、直流输出过电流保护、限流及短路保护、模块过热保护及模块故障报警功能。模块应具
37、有报警和运行指示灯。任何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监控单元。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具有带电插拔更换功能。3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 38 秒。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模块内部各发热元 器件及各部位温升最高应不超过表 A4 中规定值。充电装置高频模块个数为 N+1,总模块个数不宜少于 3 个,不宜多于 7 个。多块模块并列运行时,具有良好均流性能,在总输出(30%100%) 额定电流条件下,均流不平衡度应小于 5%。充电装置具有限压限流特性。充电装置具有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自动切换功能,具有自动/手动进行均衡充电/浮充电切换功能。充电装置具有自动恢复功能,停电时间超过 10
38、 分钟,能自动实现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工作方式切换。充电装置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宜为(20100)%额定电流,恒压运行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宜为(0100)% 额定电流。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出厂验收合格后,有完整清晰的试验报告。监控单元的检查监控单元投入/退出不影响整个直流电源系统可靠运行。监控单元具有自诊断功能,内部故障和不正常运行状态时,能给出报警给综自后台。4模拟量测量功能:测量充电装置交流输入电压、充电装置输出电压/ 电流、动力母线/控制母线电压、正/负母线对地电压、蓄电池组电压/电流、各个高频电源模块输出电流等。监控单元电流测量精度在(20%100%)额定电流范围内,其误差应
39、不超过1%;电压测量精 度在(90%130%)额定电压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0.5%。序号验收内容说明验收结果验收签名及验收日期定值设置值具有掉电保持功能。定值设置功能能对如下定值进行设 定:(1) 交流输入告警定值:交流输入过压值、交流输入欠压值。(2) 充电机运行参数定值:充电机浮充电压值、充电机均充电压值、充电机输出过压值、充电机输出欠压值等。(3) 直流母线电压异常告警值:动力母线过压值、动力母线欠压值、控制母线过压值、控制母线欠压值等。(4) 蓄电池运行参数定值:蓄电池组电压欠压值、电池节数、电池 容量、恒流充电电流值、单节电池过压值、单节电池欠压值等。(5) 充电机控制定值:充电机
40、浮充/均充转换、充电机均充定时、充电机浮充定时、充电机 0.01C10 延时等。监控单元能适应直流电源系统各种运行方式,能够控制充电装置自 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运行状态;手动控制均衡充电和浮充电互相切换;根据整定时间(建议 36 个月),监控单元应能自动控制充电装置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确保蓄电池组随时具有额定的容量。告警功能:充电装置交流输入异常、直流母线电压异常、正/负母线接地、电源模块告警/故障、蓄电池组熔断器熔断、充电装置直流侧开关跳闸、充电装置故障、馈线开关跳闸、硅降压回路开路告警、 直流电源系统通讯中断、监控单元故障、绝缘监察装置故障、测温 探头工作异常等。告警或
41、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 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宜保留至少 7 个硬接点输出。事件记录功能:监控单元能储存不少于 100 条事件。运行参数的修改、直流电源系统告警、均充开始/结束时间等均应有记录,且时间记录应精确到秒。事件记录具有掉电保持功能。温度补偿功能:监控单元具有蓄电池浮充电压温度补偿功能,当蓄 电池环境温度偏离设定温度 25时,监控单元应能自动调节充电装置的浮充电压,实现温度补偿,补偿系数根据蓄电池厂家推荐值设 定。蓄电池环境温度测温探头不应少于 3 个,测温探头工作异常时应报警。显示功能:监控单元能显示相关定值、模拟量测量值、事件记录和 告警记录等。操作权限管理:监
42、控单元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序号验收内容说明验收结果验收签名及验收日期通信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有 1 个 RS485/RS232 和 1 个以太网通讯接口,可预留 1 个以太网通讯接口。其中 1 个 RS485/RS422 通讯接口具备与成套装置中各子系统通信功能,以太网通讯接口用于与变 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通信,通信规约宜采用 103、IEC61850 规约, 实现对直流设备的遥测、遥信及遥控功能(具体参数要求见广东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附录 C 直流电源系统 I/O 表)。对时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满足 PPS(秒脉冲)、PPM(分脉冲
43、)对时要求,宜能接受 IRIG-B(DC)码来满足对时要求,且 GPS 标准时钟的误差应不大于 1ms。馈线状态监测单元功能:馈线状态监测模块应能采集每回直流馈线 回路的断路器位置,并与监控单元通信,实现对所有直流馈线的工 作状态进行监视。监控单元出厂验收合格后,有完整清晰的试验报告。5绝缘监察装置的检查当 110V 直流系统接地电阻小于 7k(220V 直流系统小于 25k)时, 绝缘监察装置能显示和发出报警信号,有接点信号或标准通讯接口输出,并且能够判断接地极性。直流电源系统绝缘降低监测功能,具体如下:(1) 绝缘监察装置应具有监测正、负母线和支路绝缘降低功能。(2) 绝缘监察装置应具有监测正、负母线同时绝缘降低功能,可通 过设置选择自动或手动投入方式。通信功能:绝缘监察装置为独立的智能装置,应至少有1 个RS485/232通讯接口,可与直流电源系统监控单元通信。事件记录功能:绝缘监察装置接地故障和故障恢复都应有事件记录 产生,可存储不低于 100 次事件记录,时间记录应精确到秒,事件记录包括事件起始结束时间、接地故障和故障恢复、接地故障点位置信息。事件记录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对时功能:绝缘监察装置应能通过报文与监控单元进行网络对时。不宜采用对直流母线注入低频信号工作方式查找接地。绝缘监察装置出厂验收合格后,有完整清晰的试验报告。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