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邮政储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5篇).docx
《2023年邮政储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邮政储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5篇).docx(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2023年邮政储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5篇)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房屋按揭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双方合作房屋工程名称为 ; 地址位于 ;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置乙方销售的上述房产,可向甲方申请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手续按甲方规定办理。上述合作房屋工程是乙方拥有合法开发经营权或全部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
2、或预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其次条 乙方保证所开发房地产工程的合法、合规,准时完备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按时完成预售房的建筑,使购房者能够按时入住。 第三条 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的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有效、合法。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的上述房产工程供应最高不超过 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 年。 第五条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者供应购房按揭贷款,并有权依据购房者收入状况、还款力量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赐予贷款的打算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详细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者在借款合同中另行商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下述第 4.1
3、 款为购房借款人供应全额不行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1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借款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全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所办抵押的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后止。 4.2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 个月止。在乙方保证期间,如乙方的经营有效期已经到期,乙方必需事先供应经甲方同意的担保单位且其同意连续履行乙方未尽的担保责任,乙方方可解除担保责任。乙方如消失歇业、解散、破产、被撤销、与他人合并、被撤消营业执照等情形,须准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实行甲方认可的妥当有效措施连续履行担保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在甲方及甲方下属行之专项帐户和(结算帐户)的全部存款。
4、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账户,并承诺将在甲方申请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款,以及甲方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贷款全部存入此账户,帐户号为 。 乙方同时承诺在甲方已有开发贷款的,该帐户内资金优先用于归还开发贷款,除上述用途之外的资金则首先用于本协议项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自觉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和需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第八条 购房借款人为取得甲方的购房贷款,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应签订抵押合同,将全部商品房(包括在建和已建)抵押给甲方,作为其归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担保。 第九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负责准时办理
5、拟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工作;在房产竣工验收后,准时办妥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抵押他项权证,并将借款人的上述三证交与甲方治理。(预报登记证在银行抵押,他项权证应由甲方帮助办理)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开立贷款保证金账户,根据按揭贷款总额的 %交纳保证金,帐号为 ,并承受甲方的监视和治理。 在乙方为借款人办妥房产/预售契约抵押登记手续之前,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作为归还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的还本付息保证。 协议项下任一按揭贷款发生逾期或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扣除归还每笔违约按揭贷款应还款局部,并准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准时补足保证金。 乙方保证期间完毕后,甲方应准时解冻保
6、证金专户。 第十一条 乙方在对外宣传中涉及甲方楼宇按揭贷款的内容,应不违反协议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仔细履行。如需更改协议内容,必需经双方协商全都。对于在原协议执行期间已发放的按揭贷款,不得因协议更改而放弃履行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如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由于商品房工程质量及延迟交付使用,致使借款人不能完全或准时享有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补充修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本
7、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本协议履行期满或中止时,甲方在协议期内发生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免除。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有权签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有权签字人: 日 邮政储蓄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篇二 借款人:_ 住所: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 保证人:_ 地址: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合同各方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1.1币种:人民币。 1.2金额(大写金额)_. 1
8、.3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1.4贷款用途:用于向_(出售人)购置_(买卖合同见附件)借款人不得挪用贷款。 2.1月利率:_。 2.2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依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3.1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以下事项: (1)借款人是否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2)本合同中有关担保条款是否已生效。 3.2借款人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借贷双方签署后,以借款人的名义将贷款分_次划入出
9、售人_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用于购置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之商品。贷款人有权监视贷款的使用。 (一)_年_月_日金额_元 (二)_年_月_日金额_元 (三)_年_月_日金额_元 不够填写可以粘贴附件 (粘单处) _ 3.3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照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不全都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4.1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自愿按第_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归还本金_元,每月20日归还利息=(借款总额-已还本金额)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借款人共分_期还清贷款本金。借款人首期归还本金日为_年_月_日,最终一期归
10、还本金日为贷款到期日。 (2)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_元; 每月等额归还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利率)贷款期限/(1+月利率)贷款期限-1 (公式中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借款人共分_期还清贷款本息。借款人首期还本付息日为_年_月_日,最终一期的还本付息日为贷款到期日。 (3)其他还款法:_ _ _ 4.2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的状况下,可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成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承诺: (1)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保证协作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状况,准时、完整、真实、精确地供应贷款人所需的状况和相关材料;
11、(2)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保证协作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状况和借款人经营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准时向贷款人供应贷款人所需的一切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供应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精确。 5.3借款人必需在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为自然人的: 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抵(质)押物发生毁损或价值明显削减; 质押的权利价值明显削减; 保证人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力量的大事; 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2)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 借款人的经
12、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解散、申请破产、停业、歇业、注销、撤消营业执照等行为; 借款人修改章程、更换法定代表人,削减注册资金或对财务、人事作出重大决策; 借款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局部; 借款人向第三方供应担保,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力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财产被实行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或担保物的价值明显削减; 借款人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力量产生
13、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大事。 6.1抵押条款 6.1.1借款人(本合同抵押条款中的借款人即为抵押人)承诺以其所购置的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商品_的全部价值为本合同供应抵押担保。抵押物状况如下:_抵押物的面积/数量_,评估/协议价值_,保险单号_, 权利凭证及编号_. 6.1.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差旅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1.3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借款人将该抵押物的权利凭证、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证明等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6.1.4借款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修理、保养,保证抵押物
14、完好无损,并随时承受贷款人的监视检查。 6.1.5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借款人的过错或其他缘由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应由借款人担当责任,借款人应在五个法定工作日或贷款人确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不供应的,贷款人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担当抵押担保责任。 6.1.6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债、馈赠等,否则,贷款人可依法撤销上述行为,并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主见抵押权。 6.1.7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评估,借款人必需予以协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缺乏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应补
15、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6.1.8设定抵押需要到相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借款人、贷款人应相互赐予积极协作。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费用及与抵押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连带担当,并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6.1.9借款人须依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贷款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保险期限应至贷款全部到期之日止;贷款全部到期之后,如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人应连续购置保险,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6.2保证条款 保证人承诺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2
16、.1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商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对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人所购商品进展收购,收购款交贷款人,优先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6.2.2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2.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后两年止。假如保证人为本合同1.4条的房屋出售人的,其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全部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6.2.4若保证
17、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任一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归还借款人应归还的贷款本息。 6.2.5保证人承诺负责催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忙贷款人催收债务。 6.2.6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状况下,贷款人可以不经借款人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任何第三人,但贷款人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 6.2.7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对增加的利息局部保证人应担当保证责任。 6.2.8因“借款条款”局部或全部无效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借款人对贷款人应担当法律责任,保证人自愿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邮政储蓄 银行 按揭 贷款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