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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关键词:浅析,对策,农村税费改革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简介: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欠交、拒交的缘由农村税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欠交、拒交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缘由,笔者对所在辖区的十六个乡镇,160个农户进行了实名或问卷调查,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缘由:(一)法制观念淡薄,对费改前欠费与费改后欠税的区分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农户,始终未受到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内容: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欠交、拒交的缘由农村税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欠交、拒交的问题
2、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缘由,笔者对所在辖区的十六个乡镇,160个农户进行了实名或问卷调查,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缘由:(一)法制观念淡薄,对费改前欠费与费改后欠税的区分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农户,始终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户认为原来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旧不交何尚不行,因而我行我素,仍旧实行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对待。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拒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行为所担当的责任与费改税前的欠款行为所担当的责任是迥然不同的,但全区这样的欠款户约占25。(二)相互攀比,好滞后。改革后部分欠税户持观望的看法,认为“他人旧欠不清,自己新税不交”无关紧要,这样的欠款户约占50,而其中约15的欠
3、款户还是税改前交清了的,税改后看到别的欠税户过去和现在未交都能过关,自己才跟着拖欠、拒交。(三)借题发挥,附条件纳税。部分农户认为自己与他人的纠纷未得到解决,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税户约占10。(四)工作失误、民心不顺。这种状况多系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样所造成。中心规定,费改税后的计税面积以其次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在其次轮承包土地时,有的实行丈量亩安排,有的仍实行习惯亩安排,安排的标准不统一等,由此造成纠纷,部分社员因而拖欠拒交。(五)纳税人不知情,或托付代理手续未完善。如纳税农户举家外出,田土无人耕种,因而无人代交农税。由于本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效益较低,政府激励农夫参与
4、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者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约有八万四千多人外出务工经商,由此导致个别农户田土无人耕种、抛荒,税费无人代交。(六)农税减免工作滞后。根据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户、革命烈士军属、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五保户、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实行先减后征,对遭遇灾难的实行减征或者免征,实行即灾即减即免的方法,但在实施费改税工作时,没有将减免工作刚好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农户拖欠、拒交。(七)趁机煽动,破坏改革。个别农户断章取义、歪曲中心政策,四处串联、造谣生事,对抗国家税收法规,造成相当一部份农户不明真象,误听误信,同流合污,
5、拖欠或拒绝交纳农税。如:本区护国镇沙田村的刘某和丰乐镇罗东村的陈某等人,从19101年起就拒交农税、提留、统筹款,且常常利用赶集的日子,在茶馆、酒店聚集,将自己栓改、剪辑后的“中心文件”予以散布,负面影响相当大。二、税改前法律法规对农夫担当义务的规定(一)国家宪法、基本法对农夫担当义务的规定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义务”,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需遵遵守法律律和劳动纪律及社会公德”,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交纳税的义务”。从上述宪法条文规定的内容理解,劳动既是农夫的权利也是农夫的义务,农夫所缴纳的农税是依附于耕作土地所产生的纳税
6、义务。提留、统筹及义务工积累工是农夫应当履行的社会公益性义务。同时,我国农业法第16条规定:“农夫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担当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此,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和国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夫缴纳农税、提留、统筹费和担当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是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不得放弃和推卸。(二)四川省农夫负担管理条例对农夫担当义务的规定四川省农夫负担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条规定:“农夫除依法交纳税金、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本条例上交集体提留和统筹费,担当肯定数量的劳动是应尽的义务,应当主动履行。”同时,该条例第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农夫交纳的提
7、留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于“五保户”供给等集体福利事业;统筹费主要用于乡、村中小学危房修理、改造及其他办学经费,同时用于计生、优抚、交通、广播、卫生、文化等民办公助事业。条例第13条、第15条规定“为农村的植树造林、防汛抢险、马路建勤、修缮校舍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劳动力应担当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该条例作为国家的地方行政法规,乡(镇)人民政府就有权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对无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当于应交提留、统筹费总和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当事人对行政惩罚确定,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惩罚确定的机关申请
8、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税改后法律、法规对农夫担当义务的规定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化集资等特地面对农夫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运用方法。即就是对过去收费过多过滥、管理失控的状况,结合国家税收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由税收政策,按农业税及其附加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对农夫负担不能实行再收费的形式,而只能根据税收政策及法律规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农夫的义务就是依法纳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需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纳税义务。如
9、有特别困难不能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或免税,减交、免交或缓交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滞纳金,因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年内可以追征,特别状况还可延长到10年,并可追收滞纳金。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需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由税务机关予以惩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惩罚确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惩罚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惩罚确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确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惩罚确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
10、惩罚确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国刑法第203条规定:“欠税人实行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处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倍至倍的罚金”。第202条规定,纳税人以暴力、威逼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倍至倍的罚金。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详细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对欠交税款的行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四、对清欠工作的几点建议近年来,我国少数不发达地区,由于部分农户拒绝交纳农税、提留、统筹,严峻制约着乡(镇)政府
11、和村一级机构的正常运转,个别地方已形成恶性循环,原来不欠款的农户,眼看自己身边的欠款户都能了事,反而自己都拒绝交纳而成为欠款户了。这样的恶性循环若不根治,必将导致更为严峻的后果发生。如何妥当处理这些税费尾欠问题呢?根据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农夫拖欠的合理担当的税费应当予以清欠,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欠费从宽,欠税从严。一般只能清理有关农业税收及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欠费不能追缴;二是要分析欠款的缘由,区分状况,分别对待。宣扬和发动依靠群众,贯彻国家税费减免政策,该减免的予以减免;三是要制定清欠安排,依据清欠数额和农夫的承受实力,分期、分批清缴,不
12、得突击清欠,不得搞一刀切,更不得让政法干警混编参加;四是对所清欠款应按原上交渠道分别处理,不得随意挪用。为此,笔者认为,清欠工作可围绕这样几个方面开展进行。第一、对现有所欠税费,以当地农村费改税时间划线统一进行清理,对税改前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坚决予以废除(取缔),不再清收,并予以公开公布、“割断脚筋”,以免让别的农户误认为还未交清。其次、对符合减、免税费规定的农户,依照法定程序,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经当地本社社员探讨,根据逐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主管部门批准减或免,并予以公告。第三、对计税面积有争议的,切实进行清理,对个别户争议较大的,可以进行实际测量,以测量的实际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切实杜绝
13、不必要的纠纷发生。第四、加大对乡(镇)村、社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化解纠纷实力,对本地区尚存纠纷统一进行清理、分类梳理,该解决的刚好解决,不能解决的告知其解决途径,使干部和群众均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并同时告知农户,有纠纷须要解决与履行纳税义务之间的关系,二者不能混为一谈,通过耐性、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扬教化,解除一切对立因素。第五、对举家外出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地,可以要求承包人定期提出托付代理手续后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代理,实行招、投标的方式,在肯定期限内发包给他人经营,落实纳税义务,确保国家税费的正常征收。第六、对改革前所欠的税费,可分农税和合理费用(提留、统筹、以资代劳款等)两项,分
14、别由地税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调查处理,组织清收,即:农户所欠农税,由地税部门组织清理以后,依照税法和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作出限期履行及逾期履行法律责任的书面惩罚确定,对欠税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欠费的农户,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四川省农夫负担管理条理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作出惩罚确定。当事人对惩罚确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生效的惩罚确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分别由作出惩罚确定的行政机关组织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七,对税改后拖欠的税款,由地税部门组织清理,符合减、免、缓的农户,依照法定程序,由县级地税机关批准缓、减、免。对无理拖
15、欠拒交的农户,干脆依照税法和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作出限期履行及逾期履行法律责任的书面惩罚确定,对欠税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生效的惩罚确定,依法组织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对于个别造谣生事,断章取义,煽动闹事的违法犯罪分子或个别“钉子户”,必需坚决予以强制执行,并可另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惩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惩罚;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大力提倡和发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作用,让村民自治落到实处,防止费税改革工作的反弹,杜绝部门实行其他措施变相收费,同时,督促村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稳步发展,维护农夫利益,激发和调动农夫的生产主动性,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发展农业基础,维护农村稳定,极尽全力维护全社会的综合稳定、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面发展。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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