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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2023年,全县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个,分三个片区 进行实施,房屋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涉及楼栋数18栋, 住户277户o二、实施内容改造范围:老旧小区是指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年代 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和移 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 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保障重点改造任务和地方财力允许 的前提下,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可纳入改造范围,但年限 不得超过2005年底。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 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
2、棚户区(居民住 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 老旧小区范畴。经*镇各社区调查摸底,全县2000年以前 的老旧小区(含独栋建筑)共有141个、涉及253栋、住户 5719户、建筑面积63.76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实施片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 设施,完善小区内停车、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 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在 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停车场、体育健身、文 化、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 善家政、快递末端、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三、资金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
3、 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省级补助资金,同时县 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同时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家 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融资。四、建设标准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 和国家有关要求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 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居住品质。1 .居民自愿、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不改、 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由居民集体讨论决定,激发居民 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 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 果共
4、评、成果共享。2 .实施连片改造,设施共建共享。坚持政府统筹安排、 统一规划,以城镇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 点,成片改造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划分要对接城市 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通过拆除违 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 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 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按照“一片区一方案”原则, 整合共享公共资源,鼓励对片区内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 改造,打破空间分割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五、项目实施经上级批准的改造项目,县住建局组织进行前期手续完 备、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1 .前期手续
5、完备。依据各项目实际进行项目立项、可研 及初审、环评、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及规划许可等项目前 期手续完备。2 .工程招投标。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程序组织改造项目 招投标,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3 .协议签订。县住建局与中标的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协 议。协议中应明确改造内容、标准、时限及付款方式等。4 .实施改造。中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项目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 做好宣传、协调、拆除、拆违、维稳等工作。5 .竣工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县住建局组织质监、设 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邀请社区、业主委员会 及居民代表参加。6 .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住房
6、城乡建设部门要加 强监督管理,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整 治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跟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 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六、建后管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 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 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 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 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广泛开展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七、绩效评价绩效评
7、价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分级实施。县住建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形成绩 效自评报告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财政厅。八、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县旧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 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文 明办、*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能,形成工作 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加大财政支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 安居工程,县城投公司应积
8、极向上级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同时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 央、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部门密切配合,精准测 算,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时,对老旧小 区改造配套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 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努力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 改造资金。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应当出资改造, 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三)鼓励社会参与。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 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 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 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捐物、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
9、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 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 与改造。积极拓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措渠道,县住建局针 对老旧小区开展维修资金的补建、续筹工作,未设立专项维 修资金的老旧小区,推行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机 制。采取协商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的属地管理作用, 制定不同类型的管理方案,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 管理模式。(五)加强评估激励。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重点督 查内容,实行季通报、年度考核奖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 作的监督。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 民满意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对受到中央及省级财政统筹 补助资金支持的,给予*镇、文明办、发改委、住建局、财 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经信局等相关单位3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六)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有线电视、政府网站等 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义、政策和 成果,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引导群众 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 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 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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