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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静海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整合社会资源,规范应对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健全统一高效、 科学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我区道路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的危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静海区突发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 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我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我 区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道路交 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
2、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的事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参照 天津市静海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参照本预案开展有关 总指挥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1.1.1 应急指挥区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由区指挥部有关 成员单位视情成立相应现场工作组,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应急处 置。1.1.2 处置措施(1)综合协调组指导、协调、调动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 关专业应急处置力量,统一调配应急物资。(2)安全警戒组有效控制现场,划定核心封闭区域,禁止无 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抢险救援组及时控制险情,安全警戒组 做好
3、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伤员抢救组立即对 事故伤者进行抢救,并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就医。(3)安全警戒组做好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控、治安巡逻和社 会车辆分流疏导工作,减少交通事故对周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4)事故调查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处理。(5)后勤保障组组织转运、安置事故涉及的未伤亡人员,运 送死亡人员尸体,清运事故车辆和货物。5.4 三级应急响应初判未达到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报 请区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5.4.1 应急指挥由区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由区指挥部 有关成员单位视情成立相应现场工作组,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应
4、急处置。5.4.2 处置措施(1)综合协调组指导、协调、调动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 关专业应急处置力量,统一调配应急物资。(2)安全警戒组有效控制现场,划定核心封闭区域,做好现 场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伤员抢救组立即对事 故伤者进行抢救,并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就医。(3)事故调查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处理。(4)后勤保障组组织转运、安置事故涉及的未伤亡人员,运 送死亡人员尸体,清运事故车辆和货物。5.5 响应调整当道路交通事故预计已经超出(或未达到)初始判定的响应 等级时,区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报 请区指挥部相关领导同意后,调整应急响应级别。5.6 新闻
5、与舆情应对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宣传口径,利用声、屏、报等传统媒 体和新媒体,依法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同时,关 注社会舆论动态和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处置负面舆情。5.7 应急结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一 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报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三级应急响应报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区指挥 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指令,做好后期处置工作。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1)区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 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区 人民政府,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布。(2)区卫健委组织做好
6、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区人民政府及 民政等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3)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 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偿。(4)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 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5)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 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6)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发生的交通事故,有 关部门要做好帮助应对工作。6.2 总结与评估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的记录、方案、文 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应急 预案的执行,现场指挥、决
7、策、处置等环节进行评估,总结经验, 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7应急保障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 作,并根据本预案落实事故应急处置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 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及应急值守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处 置顺利开展。7.1 应急队伍保障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负责按照道路交通 事故具体情况和区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 关成员单位,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专家队伍,为风险防控、事 故研判、应急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7.2 物资装备保障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 委会结合职责分工,及
8、时调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物资装备, 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日常装 备保障机制。7.3 交通运输保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公安静海分局 交警支队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 道”,最大限度赢得应急救援时间。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园区管委会及区交通局等单位组织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 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7.4 资金保障由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 权、财权划分原则,按规定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予以保 障。7.5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治,落实好对伤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 院内救治
9、等工作。7.6 治安维护保障由公安静海分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 警戒区域、周边道路、指挥场所秩序维护,加强对重点人群、重 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及无关人 员。7.7 应急值守保障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期间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与现场指挥 部沟通联络,高效转递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切实做好各项应急 保障工作。7.8 宣传培训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管委会结合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 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纳入内部培训计划,增强各级领 导干部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同时, 加强道路交
10、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 通安全意识。8.1 责任与奖惩8.1.1 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 不配合、阻碍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或人民生命财产遭受 损失的;出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信息等情况,影响应 急指挥决策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1.2 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对事故责任单位、个人及道 路运输管理、运输企业管理等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及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进行处理。8.1.3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
11、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2 预案管理8.2.1 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公安静海分局承担。8.2.2 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道路交通事故应 急演练,相关成员单位予以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道路 交通事故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事故的, 相关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本年度 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部门、单位对每次演练组织评估、总 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8.2.3 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本区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适时组织
12、开展预案修订工作。8.2.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静海区道路交通事故分级标准静海区道路交通事故分级标准根据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道路交通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高速公路上发生100辆以上机动车相撞;其他对道 路交通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高速公路上发生50辆以上、100 辆以下机动车相撞;其他对道路交通造成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 故。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13、或 者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高速公路上发生20辆以上、50辆 以下机动车相撞;其他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四、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高速公路上发生10辆以上、20辆以 下机动车相撞;其他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注: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 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各部门处 置事故人员的联合安全防护,保障处置人员自身安全。(2)
14、统一指挥,属地负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条块 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导,各有关部门分类指导的道路交通 事故应对体系。(3)快速反应,密切协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 沟通交流,实现部门、条块之间协调联动。强化跨部门综合应急 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进 行。(4)信息共享,舆情导控。完善统一的信息报告制度,通过 多种途径收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 享、发布审批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应对机制,依法第一时间向 社会公开事故相关信息,避免引发负面舆情。1.5事故分级根据严重程度、可
15、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道路交通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2组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成立静海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负责指挥本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总指挥由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安静海分局分管交通 管理工作副局长担任。2.2 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静海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办公 室主任由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区指挥部办公室负 责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协 调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
16、置, 开展事故调查;负责组织修订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 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保障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调研 等工作;负责专家组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工作。2.3 成员单位公安静海分局:负责根据接报警情,组织公安交管、治安、 刑侦等部门开展事故勘查、取证,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秩序 维护及周边交通管制、疏导等处置工作;为应急人员及车辆开辟 “绿色通道”;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承 担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参与道 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卫健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
17、治、转运、院内救治 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 治情况。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承担救援 应急处置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对纳管范围内事故涉及的道路桥梁抢修 及保通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抢险物 资和人员运输的车辆保障工作,协助转运事故涉及的未伤亡人员 和普通货物。区民政局:负责死亡人员的遗体善后处置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保障城区供热、燃气的正常运行;指挥 调度受损供热、燃气设施的抢修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 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18、及时澄 清不实信息,避免网络炒作。区政府办(外事科):负责协调市外办,就道路交通事故涉及 外籍人员的处置事项提出政策建议。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 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为事故现场 提供气象监测信息。国网天津静海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属于 电力公司资产的电力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城区供电。根据现场应 急处置需要,为抢险救援作业提供电力保障。2.4 现场指挥部2.4.1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指挥部总指 挥、副总指挥或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兼任, 成员由区指挥部有关成员
19、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园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应急力 量实施应急处置。根据事件等级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区指挥部报 告有关事项。2.4.2 现场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牵头,成 立现场工作组,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 置工作,对现场应急资源、力量进行统一调配,做好现场信息搜 集报告工作。公安静海分局牵头,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成。(2)抢险救援组:负责控险、救援、灭火、破拆等任务。区 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成员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 园区管委会组成。(3)伤员抢救组: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转送至医院 进一步治疗。由区卫健委负责。(4)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公安静 海分局牵头,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和区人民政府相关 部门组成。(5)安全警戒组:负责现场及周边交通管制、疏导,禁止无 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并在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保障各应急处置单位赶赴现场绿色通道。公安静海分局牵头,成 员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 委会组成。(6)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群众疏散,车辆、物资清障、转 移等工作,并为救援抢险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协调、指导转移群 众和实施灾害生活
21、救助。区人民政府牵头,成员由区民政局、公 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 区管委会组成等部门组成。(7)应急专家组:负责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提供 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指导应急处置实战。由区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各成员单位推荐专家组成。3预防和预警3.1 事故预防全面强化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大检查、道路交 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 通安全畅通。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内部交通安全宣传 教育、强化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等预防工作。3.2 预警行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完善细化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 按照区指
22、挥部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应急准备工 作;加强值班工作,保证相关责任人及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 根据响应级别及时启动预案,组织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救援工 作。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4.1 信息报告4.1.1 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及时、 客观、真实地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报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 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单位)。4.1.2 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后,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 的原则,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指挥部办公室报 告事故信息。4.1.3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
23、姓名、信息来源、 事发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 信息。书面报告还应在以上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情 况、已采取的措施、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等损毁情况, 并及时续报事故处置动态进展情况。4.2 先期处置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后,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事发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先期赶赴现场,组织对 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抢救事故伤员,全力防止事故 损失、危害后果扩大,并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区交警支队按照市 公安交管局指导,第一时间规划、设置应急绿色通道,确保各单 位应急处置力量迅速赶赴现场。5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根据事故分级,将道路
24、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划分为3级。5.2 一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区指挥部办 公室报请区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及时报 告市指挥部办公室。5.2.1 应急指挥区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接受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做 好相关处置工作。5.2.2 处置措施(1)综合协调组指导、协调、调动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 关专业应急队伍共同实施应急处置(一般情况下,调动区治安和 交通秩序维护队伍八区卫生医疗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涉及危 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同步调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涉及造成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损坏的 交通事故,同步调动区公共
25、设施应急抢修队伍赶赴现场;涉及大 量人员需转移安置、大量普通货物需转运的交通事故,同步调动 区道路运输保障队伍赶赴现场),统一调配应急物资。(2)安全警戒组有效控制现场,划定核心封闭区域,禁止无 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设置现场应急处置车辆停放区域。(3)抢险救援组及时控制险情,安全警戒组做好现场安全防 护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4)伤员抢救组、抢险救援组立即对事故伤者进行抢救,对 被困、落水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就医。(5)安全警戒组开辟多条伤员转运绿色通道,采取警车带道 通行、沿途增设警力等措施,保障事故伤员分批及时送往多家医 院救治。(6)安全警戒组做好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控、治安巡逻和社 会车辆分流疏导工作,减少交通事故对周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7)应急专家组对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勘查处理、现场安全 防护等提出意见和建议。(8)事故调查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处理。(9)后勤保障组组织转运、安置事故涉及的未伤亡人员,运 送死亡人员尸体。(10)后勤保障组清理事故现场,清运事故车辆和货物。5.3 二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区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指挥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