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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理工学校章程(2016年9月10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6年11 月12日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 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 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 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河源理工学校,前身是创建 于1998年的河源市工业学校,2009年9月迁建至东江教育 城并更名为河源理工学校,英文全称为HEYU
2、AN TECHNOLOGY SCHOOL;住所地址为河源市源城区东环路东江教育城河源理 工学校,邮政编码为517000 ;官方网址为:。第三条 学校为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 单位,具体由河源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3年学制普通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 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 意识和行为。第三十二条学校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严格执行 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和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爱国主义教 育。学校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 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
3、动。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 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第三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主持团委会日常工作,接受 团市委和学校党委双重领导,职责主要为及时了解全校团员 青年的工作、思想、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地、有针对 性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志愿者服务总队在校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重 大活动由通过校志愿服务总队等组织动员、发动学生,以个 人名义报名应招。针对具体服务需要、服务任务,学生志愿 者在志愿服务前必须经过志愿者培训。第三十四条学校每个教学班设立班主任,班主任担负 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积极管理班级事 务、营造良好的班级环境
4、和班级文化,并有协调本班级各学 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 任。第三十五条校内社团建设宗旨为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 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校 为社团活动提供设施与场地,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学校 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 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学生参加校内相关社团,以自愿为原则,自觉遵守管理 规定。各学生社团要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 活动计划等。第三十六条加强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模式。坚持“做 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 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5、培养,提高学生 的实际动手能力。第三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从事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 课程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 体素质奠定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 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 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一)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 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严格执行课程 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停课、 换课,严格按课表上课。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须按 有关规定向
6、教育局报批。(二)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坚持领导干部蹲点教学教 研、专业群及推门听课等制度,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 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严格执行学生学分成绩管理制度,实行“双证制”。 学生成绩评定坚持每学期进行平时、期中、期末综合考核评 定办法。学生毕业前必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技能鉴定并获得证 书。对于毕业前达不到制定学分将缓发毕业证书。(四)学校按规定选用教材教辅。教师用书、教材、学 习资料的征订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各 类专业学习工具。(五)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 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 操、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劳动
7、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 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六)学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整班 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七)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 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 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八)要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 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 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第三十八条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有效提 问、问题探究、师生互动等打造高效课堂,积极探索信息化 教学、微课、慕课等教育新模式。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 面发展,学有所长
8、;积极推进课堂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 教学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建立合理评价体系。提 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民主、平等、和谐、自主、合作、探 究、信息化等课程改革理念。第三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 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 组织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 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学生掌握 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 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 育工作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 据上报工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
9、校体育 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第四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 和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学生卫 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控制近视率,预防 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学校建立医务室(或卫生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 作。第四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按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 届形式多样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 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第四十二条学校劳动教育以劳动课、综合实践课、技 能课、志愿服务、社
10、区服务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 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第四十三条 学校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年修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 教师,建立心理咨询室。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 过程。第四十四条 学校加快校园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信 息网络的学习教育功能,为师生的主动学习提供丰富的信息 资源,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化。第四十五条 学校于每年6月举行为期一个月的科技文 化艺术节,12月举行学校运动会。第四十六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 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每位教师都必须撰写教 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科学小发明制作。学校营造良
11、好学术氛围,构建校本研修文化,鼓励教师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第四十七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 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 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四十八条 学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被学校 录取或转入,即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学校实行学生学 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并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 实施全面的教育和管理。第四十九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有:(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 育教学工作
12、;(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 学业后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和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 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条学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主 要有:(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 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 章制度;(二)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三)热爱学校,关心班级,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 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自立自强,立 志
13、成才,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为社会作贡献;(四)努力学习,认真上好每堂课,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勤学苦练职业技能,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 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五)按规定注册、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六)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和生 活设施;(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 有关规定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 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档案。第五十三条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 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 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
14、分。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 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 诉。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第五十四条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 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五十五条学校实行寄宿制,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 以班为单位安排学生住宿,宿舍内部管理实行住宿学生信息 卡制度。重视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把学生宿舍建成安 全、文明、卫生、舒适的学生之家。第五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对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第五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 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会由
15、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 任期一年。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 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 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五十九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 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 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 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
16、保护学生安全、保障 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 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六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 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 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 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六十一条 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技能实践;(二)参加教育
17、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 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 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 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 条件,按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 主调节各专业招生比例。第五条学校推行学历证书加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及 两年在校学习一年企业顶岗实习“2+1”办学模式。第二
18、章理念文化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品质成就人生,技能改变命 运,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文化知 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 教育者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培养经济建设所需的实用型专业 技术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第七条 学校办学宗旨为以育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 以技能为本位。学校办学定位为立足五县二区,服务二区六 园。办学方针为学生学做人,学技能,学知识;教师高技能, 高水平,高素质,坚持校企合作,实行顶岗实习、工学交替 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双证化。坚持办学围着市场转,专业 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求转的指导原则。(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
19、料及其他教育教 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享受教学教研成果奖励;(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一) 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 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 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专业知识教 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技能竞赛或技能 鉴定;(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 权利的行
20、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 提升育人水平。(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三条 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 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任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第六十五条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 支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 学研究、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下企业实践锻炼和进修培训。 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第六十六条
21、 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 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第六十七条 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 体系,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 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 聘、晋升、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对在各项 国家、省、市级比赛活动和在国家高职升学考试中取得优异 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 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 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学校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
22、 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 提出申诉。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第六十八条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于财政核拨和其他收 入。第六十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 缮工作。学校加强对图书馆、实训室、机房、学生服务中心等专 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闲置和浪费。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 账簿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 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 者责任。第七十一条学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
23、需要迁址、合并、 分立或终止时,应妥善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并依法进行资产 清算。第七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等财经制度,配备专业会计、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 财务监督制度,保证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 觉接受上级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七十三条 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 经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 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七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应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七
24、十五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企业捐赠,建立 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第七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对基建、重大 维修工程、货物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加强财产保管和使用 制度建设。第七十七条 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方针,厉行 节约,压缩各种非教学费用和非科研费用开支,提高教育经 费使用效益。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七十八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第七十九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 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 由各家长委员会自主
25、决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 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 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 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 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 得支持和帮助。第八十条 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 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 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 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第八十一条 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 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
26、学校本着 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 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第八十二条 学校依靠城东街道办党委、人民政府,加 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 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 共建平安校园。第八十三条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 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第八十四条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 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八十五条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研讨会,推进教育理 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实用化、创新化。第八十六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 对学校工
27、作的督导和督察。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 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 文件为准。第八十九条本章程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进行公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 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后,报河源市教育局核准。第九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九十一条学校应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学校应修改章程。(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本章程与之发生 抵触时;(二)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时;(三)学校实际事项发生变化,与原有章程不
28、符时;(四)因切实需要做出修改章程决定时。学校章程的修改需由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提议方可进行,修订后的章程须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通过,由学校报河源市教育局核 准同意后生效。第八条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示范校。第九条 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国家培养德技双馨,高素 质高技能的人才,为高职院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使学生具有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具 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实践意识、科学和人 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 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成为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
29、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第十条 教师发展目标为建立高效灵活的人才培养机 制,营造和谐、协作、创作、研究的教研氛围,优化师资队 伍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 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第十一条学校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学校校训为“尚德、尚学、创造、创新”;教风为“以德立范、以学立识、以技立业、以身立教”; 学风为“修身、善学、强技、笃行”。第十二条校徽为,以蓝色为基调,采用黄绿色HY作为河源基本造型元素。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 提升质量的要求,学校制定十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 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机构与运行
30、体制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 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 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 后勤等具体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 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五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 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 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 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
31、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 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 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 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 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第十六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 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 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
32、政治 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 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七条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 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按工会法 选举产生。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责如下:(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 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
33、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 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 及各项制度;(四)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 理情况报告;(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 定的其他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 式列出。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 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
34、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 大会教职工(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 招生就业科、培训科、教研室、实训中心、团委等职能部门, 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 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 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 由校长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 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35、。学校实行校 务公开,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信箱,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 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提供便利, 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 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 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历 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具体落实 以及卫生、德育等部门和师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食堂管理机 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36、从 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 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学校加 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校园办公系统、国 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 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小时值班 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 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 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 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
37、化预案操作细节。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 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 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常 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 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第二十八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 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 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 质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 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 学生为主体,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己任。努 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 教学、生产实践、技术推广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第三十条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 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 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好各专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第三十一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 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 动过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