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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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 练习:1、单选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 5万元,但未约定 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
2、作权归特定人 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 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2、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3、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 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 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 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 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 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 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 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婚姻家庭
4、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 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21、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 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 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 责任如何承担?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5、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 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 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o人身损害赔偿解 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 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三人侵
6、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 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o民通意 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 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 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 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22、单选题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A :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
7、研讨会。”B :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C : 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 和内容。”D :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 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 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Co23、单选题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A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B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C :抵押人依法有权
8、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D :抵押人所有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 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 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 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 产。根据担保法,因为D中的抵押人房主已经被查封,所以不能抵押。24、单选题下列各项
9、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A :抵押权B :质权C :留置权D :违约金 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 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25、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o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
10、以适当补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 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 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 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 偿。故选D26、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
11、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 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 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27、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内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内的优
12、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 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 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
13、案。28、多选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 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 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 对赵某肖像
14、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 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 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 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 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o29、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oA :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B :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C :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
15、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D :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o 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 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 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30、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
16、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 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 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 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O解析:
17、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 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 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 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 公司的违约责任。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销除止撤解终权权权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
18、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32、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3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一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19、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 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 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34、判断题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参考答案: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解析
20、: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 事活动。35、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蓝天幼儿园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C:某国有企业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 故排除A、Bo本题正确答案为CDo36、单选题 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
21、何种地位?A :原告B :被告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 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 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 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o37、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o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
22、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 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 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 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 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 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o38、单选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一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
23、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o39、单选题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 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 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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