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五篇)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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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 法治教育大纲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 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 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 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风险 防控能力,着力构建隐患研判评估机制,保障学生在校安心 学习和健康成长,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校园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协调
2、、综合施策,坚持以人为 本、全面防控,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坚持分类应对、 突出重点,针对影响学生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充分 发挥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作用,有效运用法律、 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方式,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 防控体系机制,为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二、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治,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6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第一轮全面排查整治; (二)7月10日前教育局专班完成期末安全工作检查; (三)9月初,全区学校开学安全工作巡视;(四)8月至9月,全区校车安全大检查;(五)9月至10月,秋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自查); (六
3、)H月至12月,全区“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 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 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拉高工作标杆,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 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 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区教育 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 细致、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二)认真组织
4、开展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在6月30日前 完成第一轮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之后结合专项排查开展动 态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把整改治理作 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 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 故。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 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校园安全工作 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三)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各学校在校园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中要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利用“浙江省校园安全管 理系统”的“隐患发现” “随机督查”模块(电脑端、
5、钉钉手 机端均可),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作督查,建立信息 化工作台账,加强整改过程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各校 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由系统自动汇总统计。采用其他数字 化手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应及时做好数据汇总上报,尽 快实现数据融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中 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 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 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 动力,以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
6、针,通过开展专项 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校车管理,各级各类学校 普遍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得到消 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 范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保护意识明 显提高。二、工作任务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范围内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接送学 生幼儿车辆,彻底排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防范 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顿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注册的民办中小 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1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凡符合办学条件的,限期 办理相关手续。2 .对基本达到办学条件,但需进一步整改的,限期整 改。3
7、 .凡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的,一律关停取缔(当场下 发取缔通知书),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二)治理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1 .县(区)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校 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2 .县(区)政府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 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3 .对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是否建立档案,并纳入公安、 教育、交通、安监部门监管范围。4 .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集体接送学 生幼儿上下学行为,是否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 低速载货汽车和个人机动车接
8、送学生幼儿现象。5 .公安部门是否建立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巡逻制度, 对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车辆处理是否到位。(三)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1 .校舍安全。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宿舍、办公 楼、食堂、厕所及其他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道路、栏 杆、锅炉、库房、文体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 全条件的立即整改。2 .消防安全。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 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检查学生寝室、学校食 堂、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等场所是否按规定配齐消防栓、 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 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灭火自救 演练及紧急疏散演
9、练。3 .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 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道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情况;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座安全交通工具;公 路沿线学校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情况。4 .食品卫生。重点排查学生食堂、餐厅卫生条件是否 达标,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等;是否对食品及原料采 购、餐具消毒和食品加工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三 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确保师 生饮食卫生,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 .安保工作。重点排查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 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内部每个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制 和严格的门卫、保卫值班制度;有无
10、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 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是否有 专人管理学生宿舍;是否杜绝了学生携带管制器具现象,防 止暴力事件的发生。6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 制,学生上下学时段领导带班、值班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对 学生开展防溺水、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震等安全知识 宣传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实施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各种突 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中小学安全 管理日志等5类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三、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时间:7月12日至9月30日(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7月12日至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
11、 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迅速组织力量,成立专项行动 组织机构,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的所有非法办学机构、 非法接送幼儿车辆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摸底, 登记造册并下发整改通知,特别是要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 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21日至8月10日) 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 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集中整治方案, 落实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措施,依法开展整治。 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要
12、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 在治本”的原则,对具备办学条件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 关停,然后限期整改,对经整改提高后基本达到办学标准且 无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要限期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不认 真整改或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办学机构和未 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园的,按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的规定,由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下达依法 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 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由教育、民政等部门强制取缔, 并做好学生分流等相关工作。对已获得校车许可的接送学生 幼儿车辆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准许其 运营;对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非法接送学生
13、幼儿车辆要由公安 交警部门查扣停运。对排查出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要立即整 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8月H日至8月31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 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 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安全制 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好的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要及时进行 交流和推广,逐步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总结考评阶段(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纳入对各县(区)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实行“日报告、周 通报、月排名、”工作制度,各县
14、(区)要于每周五上午12 点前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结束要报阶段 工作总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通报 批评;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将重点整 治、重点管理,多次督导仍无明显改进的通报全市批评。四、职责分工市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和市直管各类 民办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和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和 专项整治工作。1 .县(区)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2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联合民政等部门依据有关
15、法规对非法办学机构下 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 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强制取缔。3 .民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 园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进行强制取缔。4 .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各类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 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5 .公安部门:负责校车整治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 作,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车况、驾驶员 资格等情况,重点查处不合格、无证、报废接送学生幼儿车 辆
16、。查处、打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6 .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 幼儿园校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7 .住建部门:负责检查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 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 .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幼儿 园饮食卫生及周边地区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对学校及周边餐 饮门店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9 .发改部门:负责对有合法办学手续的民办学历教育 机构核定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负责对有合法手续的 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收费备案,不办理手续、收费许可证, 采取属地管理,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依法对非法办学 者
17、做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相应处理。10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审查备案,在报刊、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上发布的各种招生广告。11.文广新部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教材和教辅读物; 对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宣传,宣传好的代表, 曝光差的典型。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是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具体要求。为 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要成立 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排查辖区内各 类非法办学机构、非法
18、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和学校及周边存在 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全力完成 好此次集中清理整顿和检查工作任务。(二)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各县(区)政府及领导小 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针对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治理非法接送幼儿车 辆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本县 (区)、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整改措施。各有关部 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 得扎实成效。(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县(区)对每所被清理 整顿的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都要明确责 任人,落实清理整顿任务,责任人名单由各县(区
19、)汇总后 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学校安全隐患,要抓紧梳理分类和整改,制订整 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各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跟踪督查、指导服务,督促 学校认真治理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效果。(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 门联合对各县(区)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专项 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因领导重 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接(一)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重 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健康教育有机融合,全 面落实安全教育课时
20、,小学(幼儿园)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 初中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高中(中职)每学年不少于10课 时。对学校教职员工需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性侵、防欺凌、防 恐怖暴力、防灾疏散等安全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家长 会、家校互动活动、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开 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家长安全 防范意识和能力,提升家庭安全教育水平。(二)落实“三防”建设国家标准。根据省教育厅(省委 教育工委)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教育 发展的安全设施保障“三个100%”目标要求:中小学幼儿园 封闭化管理100%, 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 网率100%,专职保
21、安配备100%。(三)推动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 边综合治理,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设定安全区域,分级管 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禁止新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青少 年不宜进入的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设施。配 合公安机关设立安全区域警示标牌,联合属地公安部门、村 (居)委员会,加强“护学岗”队伍建设,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和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不彻底,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 发生重大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22、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大稳控矛盾大调 处干部大走访隐患大排查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精神,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校车安全事 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校车安全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的 原则,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黑校车”、农用车、慢慢游、 摩托车等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依法查处驾照不符、不按审 批线路行驶的校车、跨区域行驶校车、超速、超载行驶的校 车等违规行为,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校车、学生乘 船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组织领
23、导1、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县校车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 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校车办,由县 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校车安全管理 成员单位抽调。2、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人员分组:总指挥:第一组:带队领导:组长:成员:交警大队:一中队1人运管局:1人教育局:财政局:安监局:质监局:1人负责*等5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 排查大整治。第二组
24、:带队领导:组长:成员:交警大队:运管局:1人教育局:安监局:质监局:1人负责*等10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三组:带队领导:组长:成员:交警大队:1人运管局:教育局:安监局:财政局:电视台:1人负责*等13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道路排查整治:1、国、省干道及乡、村道路是否符合校车通行条件;2、校车运营线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临崖、临水、 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设有防护栏;3、校车运营线路上是否建立站点;4、学校门口临近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段 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及减速设施。(二)车辆排查整治:1、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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