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毕业实习补充规定(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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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 理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242号)以及福建农林大学生产(毕业)实习 管理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实习管理工作,将毕业实 习落到实处,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一、毕业实习的管理(一)实习形式我院毕业实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形式:1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可申请自主联系能承担相关专业实 习任务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学生应按要求填好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自 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第七学期末交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将此表交系负责人,由各系统一
2、初审后交给学院审批, 经学院审批允许后学生方可执行自主实习。如实习单位有变动,学生应 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并重新填写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申请表,报学院审核备案。2 .各系统一联系安排实习。各系应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 统一联系安排学生实习活动,并安排责任心强的相关教师担任学生实习 指导教师,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各系应于第八学期初按专业 统一填报实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交学院备案。所有外出实习的毕业生均需与学院签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 (见附件2),具体工作由各毕业班辅导员统一组织,并于第七学期末收齐后交学院存档。(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 .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实习前有
3、关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按各系具 体要求让所指导的学生填报毕业实习情况摸底表(见附件3)并审核 签字后上交各系,以便各系和学院统筹安排实习工作。2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认真指导学生实 习,严格要求,不放任自流。如学生实习单位有变动或者因学生自身原 因没去实习单位实习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将情况向系负责人汇报,由 系负责人统一向学院备案。如指导教师检查或者学院抽查,发现学生 没参加实习或者没在其应在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指导教师将不给 该学生评定毕业实习成绩。3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 等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
4、按毕业 实习要求审核相关材料,审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实习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上交各 系。4 .实习指导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实习指导工作。如未履行实习指导职 责的,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从该教师的总指导费中酌情扣发教师指导 费;情节严重的,学院将同时予以通报批评。二、毕业实习资料的存档和总结1 .各系收齐指导教师上交的学生实习相关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统一 交学院资料室归档。同时,各系应将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存档,一份各系存档。存档时间至少2 .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各系应按专业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基本情况
5、、实习效果、实习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意见等。三、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1 .学院在毕业实习生签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后,统一支 付20元/生的保险费。2 .学院给每一个毕业实习生津贴实习差旅费200元。该经费报销事宜 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统一处理。学生报销的差旅票据应有实习指导教师的 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3 .学院给按要求完成实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发放3学时/生课酬标准的实习指导费。4 .学院向给学生成功联系实习单位的教师发放20元/生的奖励金。各系应按要求填写毕业实习介绍奖励申报表(见附件5)并上报学院审 批,学院审批后将此笔奖励金划拨各系,具体管理分配由各系掌握。5.各系统一组织到相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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