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筑业会计的特殊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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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1,:第七章建造施工业特殊业务的处理1挂靠经营双方的处理2跨地区经营的处理3兼营业务的处理4混合销售的处理5差额征税的处理6甲供材方式的处理7总包、分包、转包的处理8清包工与简易计税的处理第一篇:挂靠经营双方的处理建筑业中所称挂靠经营,指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 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 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高资质的建筑 施工企业名义,去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前,建筑业的挂靠已经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 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应予支持。” 即所谓的“无效按有效结”。但是工程挂靠经营是建筑法明确禁止的建设行为!第二篇 跨地区经营(预缴税款)的处理预缴税款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项目 计税方法销售额的确定税率跨县预缴清包工全部价款和价3%甲供工程外费用扣除支老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可以选择新项目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一般计税11%方法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预缴的税款二(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 /(1+3%) X3%应预缴款二(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l+ll%) X2%小规模应预缴款二(全部价款+价外 费用-支付的分包)/(1+3%) X3%一般计税方法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建筑服务简易计税 付的
3、分包款后的余额3%【案例1A省建筑公司在B省分别提供了两项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项目1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55万元,支付分包款1 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2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6 65万元,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建筑公 司应如何预缴税款?分析: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由于当月收入555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万元后为 负数(T000万元),因此,项目1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下 的1000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项目2当月收入1665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万
4、元后剩余H10万 元,因此,应以1110万元为计税依据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二(1665-555) 4- (1+11%) X 2%=20 (万元)【案例2】承接上例如果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分析: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项目1由于当月收入555万元扣除当月分包款支出1555万元后为 负数(T000万元),因此,项目1当月计算的预缴税款为0,且剩下 的1000万元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项目2当月收入1665万元扣除分包款支出555万元后剩余1110万 元,因此,应以H10万元为计税依据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二(1665-555) 4- (1+3%)
5、X3%=32. 33 (万元)【案例3】A省某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在B省和C省 建筑服务(均为非简易计税方法),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 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H1万元(取 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H万元),购入建筑材料花费 H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该 建筑公司在9月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分析:该建筑公司在B省和C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
6、.就B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 值税:当期预缴税款二(1665-555) 4- (1+11%)义2%=20(万元)2 .就C省的建筑服务计算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税款二(2997-777) 4- (1+11%)义2%=40(万元)3 .分项目预缴后,需要回到机构所在地A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当期应纳税额二(1665+2997) 4- (1+11%)义 11%-55-77-11-170= 149(万 元)当期应补税额=149-20-40=89 (万元)【案例4】承接上例如果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分析:该建筑公司在B省和C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1 .就
7、B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 值税:当期预缴税款二(1665-555) 4- (1+3%) X3%=32. 33(万元)2 .就C省的建筑服务计算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税款二(2997-777) + (1+3%) X 3%=64. 66 (万元)3 .分项目预缴后,需要回到机构所在地A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当期应纳税额=(1665+2997-555-777) + (1+3%) X 3%=96. 99 (万元)当期应补税额=96. 99-32. 33-64. 66=0 (万元)可以看出,如果纳税人除了这两项建筑服务外不再发生其他增值税应 税行为,那么,该纳税人回到机构
8、所在地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该 为0,即所有的增值税款均已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实现。预缴税款附加税费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74号)就纳税人 异地预缴增值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进行如下规 定: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 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 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 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 际缴纳的增
9、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规定国税函2010 156号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 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 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四、建 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 缴:(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综合案例】南方建筑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公司在外地有三个建筑项 目:A项目、B项目和C项目,A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B
10、和C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假如,项目所在地的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A项目取得价款及价外费用1200万元,开具发票,支付分包款500 万元,收到发票A项目在乙县预缴税款(1200-500) / (1+11%) X2%=12. 61万元 预缴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12. 61万贷:银行存款12. 61万预缴附加税费的账务处理:借:税金及附加L51万贷:应交税费-城建税0. 88万- 教育费附加0. 38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25万借:应交税费-城建税0. 88万- 教育费附加0. 38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25万贷:银
11、行存款1.51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实际经营收入的0.2%)1200/(1+11%) X0. 2%=2. 16 万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 16万贷:银行存款2. 16万2) B项目取得价款及价外费用600万元,开具发票,支付分包款200万元,收到发票B项目在乙县预缴税费(600-200) /(1+3%)X3%=H.65万元预缴税款时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n. 65贷:银行存款11. 65预缴附加税费的账务处理:借:税金及附加1.4万贷:应交税费-城建税0. 82万- 教育费附加0. 35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23万借:应交税费-城建税0. 82万- 教育费附加0.
12、35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23万贷:银行存款L4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实际经营收入的0.2%)(600-200) / (1+3%) X 0.2%=0.78 万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0. 78万贷:银行存款0.78万3) C项目取得价款及价外费用400万元,开具发票,支付分包款500 万元,收到发票C项目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余额为TOO万, 应当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扣除,不能和AB项目合并计算南方建筑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分项目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1)若南方建筑公司申报应纳增值税为20万元,则应补缴税款=20-12.61-11.65= -4. 26 (万元)
13、为负数,4. 26万元结转下期继续扣除;预缴的增值税附加一般不会退也不能结转以后抵扣。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 26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4. 26(2)若南方建筑公司当月在甲县申报应纳增值税为30万,则应补缴税款二30T2. 61-11. 65=5. 73 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 73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 73补交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0.68万贷:应交税费-城建税0. 40万- 教育费附加o. 17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11万借:应交税费-城建税0. 40万- 教育费附加0. 17万- 地方教育费附加0. 11万贷:银行存款0.
14、68万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 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事项:(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 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 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
15、增值税发票。(4)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 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 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 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一、营业税下挂靠经营模式甲方(发包方)建筑企业(承包方)挂靠方(施功)供应商传统的挂靠经营模式完全以挂靠方(包工头个人、低资质企业) 为核心,建筑企业向挂靠方按合同金额收取固定比例的挂靠费用,基 本不参与项目部的经济业务管理。例如,挂靠人与建筑企业双方谈定的项目挂靠费为合同金额的5%, 建筑企业从业主单位收到多少款,就向业主单位开多少票,然后建筑 企营改增后
16、挂靠费应足额收取,应对税负风险第三篇兼营业务的处理【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 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 用税率计税。【案例】南方建筑工程公司为客户提供建筑工程服务,收取工程款n. 1万,另外收取销售材料费11700,款项已收。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22700贷:主营业务收入-建筑工程收入100000-材料销售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2700【案例】南方建筑公司2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提供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收入in万提供货物运输业务收入in万,
17、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21. 2万,仓储服务收入42. 4万,经营性租赁车辆收入11. 7万,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款项通过银行存款结算该企业若分别核算销售额,则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按不同税率计税;建筑工程项目收入二111/ (1+11%) =100万货物运输业务收入=111/ (1+11%) =100万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二21. 2/(1+6%) =20万元仓储服务收入二42. 4/(1+6%) =40万经营性租赁车辆收入二11. 7/(1+17%)=10万元应交增值税= 100 X 11%+100 X 11%+60 X 6%+10X 17%=27. 3 万元借:银行存款297. 3贷:主营业
18、务收入-建筑工程服务100- 货物运输服务100- 物流辅助服务60- 经营租赁服务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7.3该企业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计税应税服务销售额=(111+111+21.2+42. 4+11.7) / (1+17%)=254. 10 (万元)应交增值税二254. 10X 17%=43. 20 (万元)借:银行存款297贷:主营业务收入254.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43.2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销售额,不得免税、减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目、免征增
19、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 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二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 (当期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案例】南方建筑工程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服务,公司分别有两个项目, 一个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一个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收入为111万,简易计税方法取得收入为10. 3万。当期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为8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8X 10/(100+10) =0.73万简易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为0. 73万一般计税项目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 73=7. 27万第四篇混合销售业务的处理
20、混合销收入是指,纳税人因同时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销售行为产生 的收入。混合销售的判断标准:1 .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行为2 .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 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 服务缴纳增值税。【案例】某门窗厂生产门窗,并承接门窗安装工程。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2017年2月,与南方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门窗分包合同,承建
21、门窗安装 工程100万,其中80万是货物金额,20万是安装人工费用。2月份门窗厂发生混合销售,按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二100/ (1+ 17%) *17%= 14. 53 万元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85. 4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4.532017年3月5号与南方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门窗销售合同80万,3月2 0号与南方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门窗安装工程20万。门窗公司3月5号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80贷:主营业务收入68. 3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623月20号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20贷:主营业务收入18. 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98如何面对营改增后的
22、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一、单独成立安装公司;二、单独签订供货合同和安装合同、规避混合销售;三、取消混合销售概念;四、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第五篇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什么是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 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 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建筑业涉及的差额征税的情况项目内容简易计税方法(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提供清包工、甲供材、老项目可以选择简 易计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 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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