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房地产代理合同解除协议(十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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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最新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房地产代理合同解除协议(十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须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信任许多挚友都对拟合同感到特别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 房地产代理合同解除协议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表,销售甲方指定房源。销售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对外销售
2、价格表为准,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除外。 其次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签订合同日后1年。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长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样后可续签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约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指定乙方销售本项目的区域,如甲方另有其他区域推出,则自动作为乙方可销售区域。 第三条费用担当 1、项目广告宣扬由乙方按广告安排书供应,甲方审批同意后,由甲方干脆付给第三方。 2、详细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3、案场办公用品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销售佣金、支付方式到实际操作时
3、间再意。 第五条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供应本项目与项目销售有关的真实、合法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等以及用于销售所必需的宣扬资料、楼书等,如因甲方供应资料不符合实际状况而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资料实事求是地宣扬项目状况,如因乙方进行不符合实际状况的宣扬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及签订、销售款项的收取和办理银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带看房客户前往甲方,甲方应于核查无重复登记状况后在看房确认书签字盖章,确认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如最终购房,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
4、佣金。客户如最终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导致退房,则为无效客户,不列入佣金结算。 4、乙方统一组织自主开展销售工作包括各销售点布点、销售安排、人员出差、广告等支配及费用担当。 5、乙方保证全部销售款项刚好全额回笼甲方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另设账户,对销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需协作甲方和相关部门做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义务对价格体系等项目涉及的商业事项对外保守隐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挪用销售款的,甲方可马上终止乙方销售权,并应赔
5、偿挪用款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虚假销售骗取佣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遇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销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并佣金款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遇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导致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有条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签订为本协议补充,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4、协议附件是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
6、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 房地产代理合同解除协议篇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地址: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4. 详细代理范围:本项目全部可售单位。 其次条 托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7、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当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须保证所托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供应所托付项目已取得销售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楼宇图纸、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关的资料,包括: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俯视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2
8、.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扬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详细实施。 3.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全部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4. 担当项目的一切推广宣扬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扬单和各种类型的广
9、告投入等)。 5. 供应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运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担当日常运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运用中,应留意节约,依据须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担当;如因乙方缘由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状况汇报,并与乙方协商作出相关确定。 7. 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8.
10、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平安与畅通;由于平安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损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供应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扬和建议。支配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扬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 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
11、;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 4. 依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扬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料销售总额的 %。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扬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状况下,甲方按节约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嘉奖。 5. 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亲密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 6. 供应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
12、。如因市场改变须要调价或特别状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依据。 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担当一切后果责任。 8. 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状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 9. 支配相关的售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帮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 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年度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探讨、项目定位及营销策
13、划执行报告)。 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 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打算 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探讨及需确认事项,甲方打算周全后方正式实行会议。 2. 文件的确认方式 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全部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销售代理阶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
14、,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起先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起先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起先,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 甲方确保全部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含 %)的销售率,并向甲方供应每个月的销售任务安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 甲方承诺根据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
15、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 (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 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 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 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 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 c. 因客户须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
16、屋以上的为团购。) 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 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 %;乙方占溢价款的 %。溢价结算,乙方须完成累计任务的 %,才具备结算条件。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 a.结算时间: 项目起先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
17、款分成。 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房款,且贷款到账。特别状况下,客户悔约而须退还房款时,客户已交付定金或应担当的违约金归甲方全部,该定金或违约金乙方按代理费率收取代理费。乙方多收取的佣金及溢价款分成在下次结算时减扣。 d.其它 a. 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
18、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 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关的全部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晰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担当。 (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殊约定: 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全部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
19、合同全部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假如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
20、全额退还;如未完成 (不行抗拒缘由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缘由,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扬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需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
21、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8.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供应的一切资料(如售价、实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担当相关责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旧未整改的,甲方可马上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 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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