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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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五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验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妙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篇一 据有关资料报道, 1997 年蓄电池耗铅量占铅总耗量的60% , 19901997 年蓄电池耗铅量的增长速度远大于我国铅总耗量的增长速度 ,接下来的15年中 , 我国铅的需求量以61 %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增长 ,到2023 年蓄电池耗铅将达到3846万t , 占铅总耗量的85.48 % , 可见 , 铅的消费主要取决于铅蓄
2、电池的耗铅量。 而铅蓄电池在目前还是机动车、船舶等不行缺少的动力能源。由于腐蚀、钝化等缘由,铅蓄电池在运用2-4年后即不能再用。我国每年从车、船上替换下来的报废铅蓄电池数约有30万个,每年以7的速度增加。如不建立妥当的管理、回收制度和科学的再生技术,任其随意抛置或采纳陈旧落后的工艺技术,由此散发出的铅尘、铅蒸汽、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峻影响以及铅资源的极大奢侈。这方面的实例报道,屡见不鲜。所以如何更好地将废旧铅蓄电池中的有用物质回收利用,不仅关系到爱护国家重金属源,也符合爱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 同时,再生铅是实施铅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须要,其主要理由是:
3、(1)原生资源(铅矿)不行再生,会越开越少,而再生资源在较长时期内,会随铅消费量的增加而增加,为保 证铅工业的持续发展,必需使铅金属进入生产 消费再生的良性循环 这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2)回收再生铅可节约能源。据统计分析报导: 国外再生铅较原生铅节能35.7%而国内节能也有 25.1%31.4%。 (3)回收再生铅可爱护环境。以每年再生铅1万t 计算,若采纳铅栅、铅膏混合土炉冶炼,又无收尘设施,全年就有近1300t 铅蒸汽排入大气,弃渣高达0.44 万t,严峻奢侈资源以及污染环境。由此可见,采纳先进技术回收铅锭和利用先进工艺生产黄丹或红丹,建立肯定规模的再生铅综合利用工业既必要且潜
4、力很大,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现状及问题: 我国已注册的现有大小再生铅冶炼厂230多家,其中只有徐州春兴合金有限公司、湖北金泽台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轮有色金属实业公司等 35家的生产规模在1 万 t/年以上,其余均为几十吨到2000t,规模小而分散,还有“地下” 冶炼厂达数百家。我国再生铅产量的80%以上分布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七省。上述省市环保协同公安、工商、新闻等部门,几乎每年都对数百家非法冶炼厂依法予以捣毁,然而这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采纳打 “游击” 捉 “迷藏” 方式,接着非法冶炼废铅。据统计,采纳落后的土炉土灶和小反 射炉焙烧,铅栅和铅
5、膏全部混炼,排出的铅蒸汽、铅尘和二氧化硫超过国家标准几倍甚至几十倍,全国每年几万吨铅在熔炼过程中流失掉,严峻污染环境。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篇二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征求看法稿) 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书目(2023年本)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爱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看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根据合理布局、限制总量、优化存量、爱护环境、有序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 (一)新建、改扩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
6、级以上工业园区内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现有生产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全部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需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爱护主管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爱护部令第33号)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爱护区、文化 爱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爱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生产实力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建
7、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实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下同)。 (二)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实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实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 (三)卷绕式、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或采纳连续式(扩展网、冲孔网、连铸连轧等)极板制造工艺的生产项目,不受生产实力限制。 三、不符合规范条件的建设项目 (一)开口式一般铅蓄电池(指采纳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样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二)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 (三)新建、改
8、扩建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生产项目。 (四)干式荷电铅蓄电池(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五)镉含量高于0.002%(电池质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四、工艺与装备 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及现有企业,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需达到下列要求: (一)项目应根据生产规模配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及技术规范的工艺装备和具备相应处理实力的节能环保设施。节能环保设施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记录。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工艺布局设计应由具有国家批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担当。 (二)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工
9、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锅、铸板机中产生烟尘的部位,应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熔铅锅应保持封闭,并采纳自动温控措施,加料口不加料时应处于关闭状态。禁止采纳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手工铸铅零件、手工铸铅焊条等落后工艺。全部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均应实现集中供铅(指采纳一台熔铅炉为两台以上铸板机供铅)。 (三)铅粉制造工序应采纳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铅粉系统(包括贮粉、输粉)应密封,系统排放口应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运用开口式铅粉机和人工输粉工艺。 (四)和膏工序(包括加料)应运用自动化设备,在密封状态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运用开口式和 膏机。 (五)涂板及极板传
10、送工序应配备废液自动收集系统,并与废水管线连通,禁止采纳手工涂板工艺。生产管式极板应当运用自动挤膏工艺,禁止采纳干式灌粉工艺。 (六)分板刷板(耳)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采纳机械化分板刷板(耳)设备,做到整体密封,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禁止采纳手工操作工艺。 (七)供酸工序应采纳自动配酸系统、密闭式酸液输送系统和自动灌酸设备,禁止采纳人工配酸和灌酸工艺。 (八)化成、充电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配备与产能相适应的硫酸雾收集装臵和处理设施,保持在微负压环境下生产;采纳外化成工艺的,化成槽应封闭,并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禁止采纳手工焊接外化成工艺。应采纳回馈式充放电
11、机实现放电能量回馈利用,不得用电阻消耗。全部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禁止采纳外化成工艺。 (九)包板、称板、装配焊接等工序,应配备含铅烟尘收集装臵,并依据烟、尘特点采纳符合设计规范的吸气方式,其中铅烟采纳上吸或侧上吸,铅尘采纳下吸或侧下吸;应保持合适的吸气压力,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确保工位在局部负压环境下。 (十)淋酸、洗板、浸渍、灌酸、电池清洗工序应配备 废液自动收集系统,通过废水管线送至相应处理装臵进行处理。 (十一)包板、称板工序必需采纳机械化包板、称板设备。 (十二)焊接工序必需运用自动烧焊机或自动铸焊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禁止采纳手工焊接工艺。 (十三)电池清洗工序必需运用自动清洗机。
12、五、环境爱护 全部企业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需严格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用)竣工验收、排污申报、排污缴费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需达到总量限制指标要求,且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必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充分利用公开的环境信息,了解铅蓄电池企业的环境爱护状况。对于在环境行政惩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环保专项行动违法企业明细表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系统等环境违法信息系统中存在违法信息的企业,须要供应
13、下达惩罚看法的同级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合格证明材料,方可申请列入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 六、职业卫生与平安生产 (一)项目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平安生产条件,并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 (二)新建、改扩建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运用;应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阅历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运用。 (三)生产作业环境必需满意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铅作业平安卫生规程(
14、gb 13746)的要求。 (四)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应设臵专用更衣室、淋浴房、洗衣房等协助用房,场所建设、生产设备应符合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企业办公区、员工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域严格分开,加强管理,禁止穿着工作服离开生产区域;员工休息室、倒班宿舍设在厂区内的,禁止员工家属和儿童等非企业内部员工居住;员工下班前,应督促其洗手和洗澡。应为员工供应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员工离开生产区域前,应收回手套、口罩、工作服、帽子等,进行统一处理,不得带诞生产区域;应对每班次运用过的工作服 等
15、进行统一清洗。 (五)熔铅、铸板及铅零件、铅粉制造、分板刷板(耳)、装配焊接、废极板处理等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应安装送新风系统,并保持相宜的风速,其换气量应满意稀释铅烟、铅尘的须要;送新风系统进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干净处,不得设在车间内;禁止运用工业电风扇代替送新风系统或进行降温。 (六)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照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及参与工伤保险等状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23号)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
16、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照实告知劳动者。一般员工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血铅检测;对工作在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员工,应实行预防铅污染措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血铅检测,经诊断为血铅超标者,应根据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gbz 37)进行驱铅治疗。 (七)企业应通过gb/t 28001(ohsas 18001)“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认证。 七、节能与回收利用 (一)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各项 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主动履行生产者责任延长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托付持有危急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
17、利用。企业不得选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激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 八、监督管理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手续应根据本规范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二)各地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统一规划,严格限制新建
18、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对现有铅蓄电池企业,在其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应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环境敏感项目;应引导现有企业主动实施兼并重组,有效整合现有产能,着力提升产业集中度,加大先进适用的清洁生 产技术应用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环境污染状况。 (三)现有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企业应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发展改革委公告第87号)中规定的“清洁生产企业”水平,或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 447)中规定的三级水平;新建、改扩建项目应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规定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19、水平,或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中规定的二级水平。 (四)对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备案(核准);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供应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城乡规划和建设、消防、卫生、质检、平安监督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或重新核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的要求。对经审核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五)搬迁项目应执行本规范条件中关于新建项目的有关规定。 (六)生产或购买商品极板的企业,应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极板销售或选购记录,不得将极板销售给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也不
20、得选购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极板。 (七)全部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在本 规范条件公布后,根据自愿原则对本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状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状况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八)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本规范条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于已达到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公告,实行社会监督和动态管理。 (九)行业协会应组织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规范条件的实施和跟踪监督工作。 九、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中涉及的企业和项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部新建、改扩建和现有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生产项目。 (二)本规范条件中所涉及的国家法
21、律、法规、标准及产业政策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最新版本执行。 (三)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说明。 (四)本规范条件自发布之日起马上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爱护部2023年第18号公告)同时废止。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篇三 关于铅蓄电池行业国家有关产业和环境爱护政 策的说明 铅蓄电池行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会重金属污染,假如某一个环节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严峻的环境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严峻危害。从最近几年来出现的环境污染事务来看,的确如此。最近环境爱护部召开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重金属行业进行重点整治管理是重点。 一、产
22、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 (一)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的要求。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爱护部令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爱护区、文化爱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爱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生产实力 (一)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实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下同)。 (二)现有铅蓄电池企
23、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实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实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 (三)卷绕式、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不受生产实力限制。 三、禁止建设的项目 (一)禁止生产开口式一般铅蓄电池(指采纳酸雾未经过滤的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一样的铅蓄电池),现有生产线应予以淘汰。 (二)禁止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 (三)禁止新建、改扩建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生产项目。 (四)禁止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蓄电池(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蓄电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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