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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四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信任大家的视野肯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一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新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其次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
2、,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苦痛。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宏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
3、梁柱,他恒久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识、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忧许三观会死
4、掉,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毅。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一般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当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二 高校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夫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静默接受,而又接着活着? 福贵始终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始终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逆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究竟上帝赐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行能犹
5、如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安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夫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始终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平房,2023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中学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23年我们最终
6、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或许是因为胆怯,胆怯自己没几年好活,或许是化疗太苦痛,或许是发觉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过,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确定,你喜爱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挽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终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
7、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胆怯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洁的中国农夫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三 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须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全部的心情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静静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气,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气。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绽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
8、佩服他的言语驾驭实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绽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头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起先是不喜爱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美丽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
9、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始终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始终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始终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当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终,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
10、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柔地跳动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头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旧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突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奇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示意。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削减体力消耗只能
11、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遗忘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许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始终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须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全部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须要的,依旧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毅,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
12、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5篇) 许三观卖血记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大家喜爱!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
13、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困难,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子,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有备无患平日攒米,以备时常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缺憾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
14、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私,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起先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
15、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华蜜的一
16、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终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其次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终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伤。沈血头讪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忽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假如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终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成功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
17、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或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宝贵。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溢美妙祝福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溢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觉这是一个美妙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洁而干脆,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验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新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成功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
18、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芳香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芳香;自然灾难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成功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终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悲观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长出了些许思索。许三观能娶到出名的“
19、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特地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芳香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芳香的丈夫发觉,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难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特地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很多事
20、他表面上骂骂咧咧,事实上内心和善,最终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埋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苦痛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溢而珍贵啊。 高校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夫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静默接受,而又接着活着? 福贵始终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始终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逆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究竟上帝赐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行能犹如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
21、恨着却又安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夫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始终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平房,2023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中学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23年我们最终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
22、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或许是因为胆怯,胆怯自己没几年好活,或许是化疗太苦痛,或许是发觉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过,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确定,你喜爱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挽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终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胆怯成为累赘。
23、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洁的中国农夫父亲形象。 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须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全部的心情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静静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气,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气。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绽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实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
24、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绽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头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起先是不喜爱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美丽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始终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
25、在一起罢了。始终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始终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当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终,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
26、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柔地跳动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头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旧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突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奇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示意。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削减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遗忘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
27、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许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始终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须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全部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须要的,依旧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毅,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鉴于语文老师的举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起先读,感
28、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新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其次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苦痛。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
29、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宏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恒久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识、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忧许三观会死掉,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毅。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一般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当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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