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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0.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商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华夏考资网 hx600 收集整理)A.乙有权恳求甲担当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C.乙尚未取得货物全部权 D丁应对甲担当责任【答案】A【考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合同的相对性【详解】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由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担当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商定解决。甲由于丙的缘由不能
2、向乙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担当违约责任。乙和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不能要求丙担当赔偿责任。甲在向乙担当违约责任后,可向丙主见赔偿,由于丁是丙的工作人员,因此丁不对甲担当责任,而应由甲直接向丙主见。另外,标的物全部权自交付时转移,代办托运的状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乙已取得货物全部权。综上所述,此题应选A15. 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颖,具有独特的含义,并且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声誉,特询问某律师其名称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保护。就该问题,该律师的以下哪种答复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A.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值竞争法B.著作权法、商标法C著作权法、
3、反不正值竞争法D商标法、反不正值竞争法【答案】A【考点】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值竞争行为【详解】杂志社的期刊名称设计颖,具有独特的含义,符合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关于作品的定义,因此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某杂志社可以向商标局就期刊名称申请商标注册,从而获得商标权。同时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效劳的名称,使用与知名商品、效劳近似的名称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效劳相混淆等行为都构成不正值竞争行为,因此某杂志社的期刊名称也可以获得反不正值竞争法的保护,故此题选A16. 甲公司托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隐秘成果,未商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
4、利益安排方法。甲公司按商定支付了争论开发费用。乙公司按商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隐秘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隐秘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答案】C【考点】技术开发合同【详解】合同法第341条规定,托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安排方法,由当事人商定。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托付开发的争论开发人不得在向托付人交付争论开发成果
5、之前,将争论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此题选C。对于D项,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乙应赔偿甲因此受到的损失。17.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受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商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全部?A. 归王某全部B.归李某全部C.归工某和张某共同全部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全部【答案】B【考点】托付作品的著作权人【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千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受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
6、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商定的,依其商定;没有商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时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酬劳。故此题应选B18. 甲电视台获得2023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竞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竞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竞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电视台侵害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B.甲电视台有权制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害甲电视台的权利D丁的行为侵害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答案】B【考点】播
7、放者的权利【详解】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播送电台、电视台有权制止未经其许可的以下行为:(一)将其播放的播送、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播送、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故B项正确、C项错误。依据著作权法第36条的规定,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因此A项不正确。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中规定的“为个人赏识”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19.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托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丙公司侵害了甲公
8、司的专利权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答案】C【考点】专利侵权;专利案件管辖【详解】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据商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恳切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帮助、保密等义务。因此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的行为违反其保密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故A项正确。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实施其专利,侵害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故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假设千规定第 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9、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正确。而对于C项,假设甲公司时丙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乙不应作为第三人,存在共同侵权, 应列为共同被告。故此题选C20. 甲公司于2023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23 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简洁使公众产生误认。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乙公司的行为必需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害甲公司的商标权B. 即使“乐乐”不属于著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权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
10、律保护【答案】B【考点】商标专用权【详解】依据商标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千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一样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访用,简洁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故此题选B。29.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B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C天津至韩国釜山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D.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适用民法的规定【答案】C【考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详解】海商法第
11、46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时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海商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故B项错误,C项正确。对于D项,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
12、,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故D项错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局部 51一90题,每题2分,共80分。51.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归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l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期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见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恳求甲赔偿【答案】CD【考点】债权人的撒销权与代位权;赠与合同的效力及瑕疵担保责任【详解】依
13、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撒梢债务人的行为。故A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躲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假设利害关系人主见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故B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 债权人只能代位行使债务人的非专属性的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其继承权,故C项错。合同法第191条第2 款规定,赠与人敌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留意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故D项错误。所以此题应选CD52. 以下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托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
14、除托付合同B.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答案】ABCD【考点】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详解】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托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托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除不行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故A正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时租赁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B正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
15、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C正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故D项正确。所以此题选ABCD53. 育才中学托付利达服装厂加工500套校服,商定材料由服装厂选购,学校供给样品,取货时付款。为赶时间, 利达服装厂私自托付恒发服装厂加工100套。育才中学按时前来取货,觉察恒发服装厂加工的100套校服不符合样品要求,遂拒绝付款。利达服装厂则拒绝交货。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育才中学可以利达服装厂擅自外包为由解除合同B. 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拒绝交付校服
16、C. 如育才中学不支付酬金,利达服装厂可对样品德使留置权D.育才中学有权要求恒发服装厂担当违约责任【答案】ABC【考点】承揽合同;留置权【详解】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育才中学可以利达服装厂擅自外包为由解除合同,所以 A项正确。但同时育才中学应当依据合同支付利达服装厂400套校服的酬金,假设不支付的,利达服装厂有权依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拒绝交付校服和样品,并行使留置权,故B项、C项正确。依据合同相
17、对性原则,育才中学无权要求恒发厂担当违约责任。故此题应选ABC54.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商定,假设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丙商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答案】ABC【考点】代位权【详解】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甲据此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在符合其他条件的状况下可以行使债权
18、人代位权,故A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7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见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因此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并不能构成其乐观行使债权的证据,故B项错误。依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i条的规定,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故 C项错误。由于代位权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商定并不构成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 D项正确。所以此题应选ABC。5
19、6.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赏识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商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筑高层建筑,作为补偿, 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以下哪些推断是错误的?A甲、乙之间的商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商定 B丙可制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展补偿C假设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担当违约责任D甲、乙之间商定因房屋和上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答案】ACD【考点】设定地役权的合同【详解】甲乙之间的合同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而非对相邻关系的商定,故A项错误。甲转让房屋与丙,题中没有交代甲丙之间任何关于远眺权的商定,故甲没有对丙担当违约责任的依据, C项错误。地役权本身并不因
20、土地转让而失去效力,故D项错误。另外,值得商榷的是,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笔者认为此题应选ABCD,而非司法部公布的答案ACD57.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商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丙可以向甲主见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丙可以向甲主见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假设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D.假设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答案】ABD【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担当【详解】甲乙丙之间的三方商定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甲同意的债务担当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债务人可以主见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
21、以向甲主见乙时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 B 项正确、,同时甲乙丙之间的三方商定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见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担当之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假设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假设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故C项错误,D项正确。所以此题选ABD58.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害了甲的发表权B乙公司侵害了甲的复制权C乙公司侵害了甲的肖像权D.丙书店应当担当侵权责任【答案】 BCD【考点】.著作权;肖像权【详解】发表权是指权利人打算把作品
22、会之于众的权利,由于照片已经在网络上传播,因此乙公司没有侵害甲的发表权,故A项错误。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已经侵害了甲的复制权,故B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C 项正确。依据著作权法第5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知道是侵害著作权的产品而销售的,销售者构成侵权。假设销售者能够证明其产品有合法来源的,则只担当
23、停顿侵权的责任。具有恶.意的销售者还应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故D项正确。60. 甲与乙结婚后因无房居住,于2023年8月1日以个人名义向丙借1万元购房,商定5年后归还,未商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23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归还10万元及利息B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归还10万元C借期届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和乙分别归还5万元D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答案】ABCD【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夫妻共同债务【详解】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商定或者商定
24、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商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故A项、D 项错误。依据诺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见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及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因此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故B项、C项错误。61. 甲依据乙的选择,向丙购置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觉察不能正常运行。以下哪些推断是正确的?A. 乙可以基干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B.甲不对乙担当违约责任C.乙应当依据商定
25、支付租金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全部权【答案】 ABC【考点】融资租赁合同【详解】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商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帮助。敌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244、248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商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担当责任,但承租人依靠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承租人应当依据商定支付租金。故 B项.、C项正确。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商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货物的归属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
26、赁物的全部权归出租人。故D项错误。62,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构造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局部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以下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丙可以乙为被告知请支付工程款D丙可以甲为被告知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答案】ABD【考点】建设工程合同【详解】依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主体构造的施工必需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丙之间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A项错误。尽管合同无效,但丙可以基于其完成建设工程的事实
27、以乙为被告知请支付工程款。但丙与甲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丙不能要求甲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D项错误。B项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故也错误。63. “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养分丰富,口感独特,远近著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实行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子鸭梨上 C将鸭梨的外形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答案】CD【考点】商标的种类【详解】依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效劳具有监视力气的组织所把握,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效
28、劳,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效劳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说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故A项、B项合法,不符合题意。依据商标法第12条的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外形不得注册。故 C项不合法,符合题意。依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故D项不合法, 符合题意。64. 甲公司的玩耍软件工程师刘某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四国演义”玩耍软件被乙公司非法复制,丙书店从无证书贩手中低价购进该盗版软件,丁公司从丙书店以正
29、常价格购置该软件在其经营的玩耍机上安装使用。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公司应当对刘某进展嘉奖B. 丙书店应当担当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C.丁公司不担当赔偿责任D.乙公司、丙书店应当担当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答案】BCD【考点】侵害著作权;共同侵权【详解】刘某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四国演义”玩耍软件属于个人作品,刘某对该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甲公司没有对刘某进展嘉奖的义务,故A项错误。依据著作权法第5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侵害著作权的产品的,销售人构成侵权,销售人不能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有合法来源的,应担当停顿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故B项正确。丁公司对软件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担当赔偿责任,故
30、C项正确。依据民法通则第130 条的规定,乙公司的行为和丙公司的行为属于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故D项正确。三、.不定项选择题(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终1套别墅,遂打 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请答复91一93题。91. 以下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B甲、丙之问买
31、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C甲不应向丙担当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由于房屋系意外焚毁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答案】A【考点】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及风险负担【详解】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其他合同生效的阻却事由,故合同成立生效,故A项正确。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丙为善意,所以合同成立生效,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担当连续履行、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行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 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展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32、符合商定的就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因此甲应当向丙担当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担当,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担当,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由于甲没有向丙交付房屋,所以丙不应当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故D项错误。92. 以下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B. 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D.假设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担当缔约过错责任【答案】ACD【考点】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的合同【详解】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
33、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与丙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丙已取得房屋的全部权, 所以甲之后与丁订立买卖合同时不具有处分权,故其与丁间的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故C项正确。同时, 甲在与丁订立合同时隐瞒了房屋全部权已转移的事实,构成欺诈,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丁撤销合同后可要求甲担当缔约过失责任。敌A、D项正确。93. 以下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华夏考资网 hx600 收集整理) A假设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B假设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全部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D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答案】AC【考点】不动产交付的效力【详解】尽管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乙已经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全部权须登记才能转让,所以乙不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权,丙是房屋的全部权人,所以假设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故A项正确,B项错误。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故C项正确。乙对占有的房屋,负有与治理自己事务一样的留意义务,由于房屋是意外焚毁,乙不具有过错,故不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故D项错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