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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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一、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 2二、其他涉硫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13三、造纸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 19四、食品、纺织、皮革鞣制、污水处理等行业及其他硫化氢危急 场所安全治理规定21其次局部附录一、硫化氢理化特性和毒理作用2 6二、硫化氢中毒易发生的25 个行业与 86 个职业岗位2810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试行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炼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设计、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经营单位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一章设计治理第一条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治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 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
2、次条凡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应严格依据国家和 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展设计。第三条设计必需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加工装置匹配力量应按可能到达的苛刻条件考虑, 设备、管线材质按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 2023、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23规定,合理选用。第四条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 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力量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第五条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 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宜上升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第六条设计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
3、防腐检测、检查工 具、硫化氢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防护器材等。第七条加氢装置的热高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承受 双仪表测量系统。其次章生产治理第八条存在硫化氢危害的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中,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九条 原油选购部门应依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力量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 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第十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头,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分析评估的根底上,建立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并按不同品种原油绘制沿工艺流程硫化氢的分布图
4、,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治理措施和规定,严格岗位操作规程 或操作法,合理承受工艺防腐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生产、技术设备和和安全治理等主管部门应准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变更状况。主要装置掌握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 量动态显示牌。第十二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必需依据原油进厂状况, 制订相应的加工技术方案,生产允许时应实行凹凸硫原油混炼措施,把蒸馏装置加工原油硫含量掌握在设计值以下。同时优化生产平衡,确保有足够的脱硫力量,使下游装置原料硫含量也掌握在设计值以内,保证产品硫含量达标。第十三条
5、加工硫含量高过装置设计值的品种原油时,应依据原油评价报告制定加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从原油进入罐区到液体、气体产品储罐全流程硫的分布状况,并提出安全防护措 施。第十四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应按标准做好蒸馏装置“一脱三注”和含硫化氢的分馏塔、汽提塔顶的注缓蚀 剂等防腐工作。第十五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 氢气体必需进展脱硫处理后使用,制止不脱硫直接做燃料。加热炉、锅炉所用燃料油气应掌握硫含量在设计水平以下。第十六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蒸馏装置,“三顶”冷凝污水必需经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第十七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完善工艺措施,严格工艺掌握,确保液化气和轻质油硫含量不超标。正常
6、状况下,严 禁不脱硫液化气进球罐;假设由于装置停工或其他特别状况,导致液化气硫含量超标,应改入不合格专用球罐,并对该球罐制订特地的监测、检修、维护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在停工检修时, 应实行有效措施,对设备、储罐存积的硫化亚铁进展化学清洗处理,并对该设备保持严密监控,避开翻开设备后硫化亚铁自燃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事故。第十九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处理,制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凡污水汽提包括氨精制力量缺乏的企业必 须限期整改。加强脱硫、制硫、尾气回收、污水处理装置的安全治理,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严禁无组织排放,制止将硫化氢
7、气体直接排入大气,防止硫化氢泄 漏对人员的损害。其次十条炼油厂酸性气必需 100%回收制硫,制硫尾气应到达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其次十一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企业污染源、排放口及厂区环境的监测、综合分析,确保数 据准确。其次十二条 加快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革改造,对全部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削减硫化 氢的危害。其次十三条 炼油企业应对加工高含硫原油遇到的安全难题组织技术攻关。第三章设备治理其次十四条 认真做好设备管道材质的核查和确认工作,依据加工高含硫原油局部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试行集团石化股份炼202389 号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
8、期整改,依据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材质升级打算,消退隐患,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其次十五条 依据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治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治理规 定试行集团石化股份炼202389 号,切实做好设备、管道腐蚀状态监测工作,把握设备管道的腐蚀规律。其次十六条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设备、管道安全监测。充分考虑硫腐蚀的特点、机理,承受先进防腐技术,加强腐蚀监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 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马上实行相应的治理措施。其次十七条局部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涉硫的生产装置, 应进展化学清洗或钝化处理,降低设备内的硫含量,并实行氮气保护等行之有
9、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峻腐蚀和设备损坏。其次十八条依据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蚀技术治理规定试行集团石化股份炼202389 号,落实含硫油罐的防腐措施。对原油罐、中间产品罐、产品罐、污油罐、含 硫污水罐和气柜等均应实行相应的防腐措施,避开腐蚀引发事故。其次十九条对难以避开产生硫化亚铁的储罐,应进展内防腐处理,并考虑使用内浮顶罐加氮封。第三十条 对可能产生低温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的设备管道以及由硫介质引起的露点腐蚀问题,企业应高度重视,严格执 行标准、标准,并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第四章安全治理第三十一条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治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整改
10、制度。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作业场所进展硫化氢浓度监测、分析评估,并将结果存档和向作业人员公布。企业的监测仪器及个 体防护装备应由专人治理并建立装备档案。第三十二条 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部位,进展监控,并建立监控检查台帐。第三十三条 在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危急危害因素告知牌,在作业的场所和危急点应设置 醒目的中文警示标志。 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按GB2893-2023 规定可在地面用红或红黑间隔的斑马线表示防止人员随便进入的危急区域,涉及硫化氢的设备、管道上应涂刷提 醒人们留意的黄色或黄黑相间的色环。装置内应设置
11、风向标,风向标的设置宜承受高点和低点双点 的设置方式,高点设置在装置最高处,低点设置在人员相对集中的掌握室、休息室等区域。第三十四条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使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现场需要 24 小时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承受固定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掌握 室或操作室,其声音报警声应有别于其他工艺连锁报警,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依据有关设计标准进展布置。第三十五条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与作业人员数量一样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及适量适用的正压式呼吸保护器
12、具,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干净完好,并制定使用治理规 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 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mg/m3 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正压式呼吸保护器具,供气装置的吸风口应置于上风侧。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护用具时应在滤毒罐外表注明适用物质。 制止任何人不佩戴适宜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制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第五章作业防护第三十六条进入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仪表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 格、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依据作业条件选取佩戴好适用 的防毒面具或正压式呼吸保护器具、通讯设
13、备对讲机,系好抢救带绳,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状况下进展作业。第三十七条原则上不应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地下放开式、半放开式坑、槽、沟等危急场所作业, 如需作业时,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需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有人监护。第三十九条 涉及到硫化氢、氯气、氨气等有毒介质及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等危急状态下进展的设备、仪表检修理作业,应建立高风险设备、仪表检修理作业许可制度。高风险设备、仪表检修理作业,必需事先制定处理施工 安全技术方案,办理和会签检修理作业安全许可
14、证。第四十条作业防护的通用安全要求:1、在拆卸、解体和更换设备、仪表之前,应做最终一次设备的放空检查和低点排空检查。并确保设备的放空线和低点排空线始终处于开启畅通状态。2、在拆卸、解体、更换设备、仪表或进展放空、排空检查时,应站在人员应处于上风口。3、在拆卸设备、仪表或法兰螺丝时,应首先松开设备、仪表或管线法兰一侧的螺丝,待设备余压全部放尽后,再卸开其他螺丝。作业时,要承受身体背向设备或法兰开启方向的作业方式, 以免受到残存带压介质的冲击喷溅损害。4、在拆卸、解体和更换含有硫化氢、氯气等有毒物料的设备、仪表或阀门时,必需全程佩戴好空气呼吸器。现场监护人必 须佩带空气呼吸器在同一作业区域进展近距
15、离指导和监护,何时解除空气呼吸器佩带,由现场监护人员发出确认指令。同时,监 护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器,以便确认现场的安全卫生状况。5、在设备的拆卸、解体和更换作业时,要准时回收设备内残存或阀门内漏产生的易燃有毒液体。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 料及化学危急品。6、涉及到硫化氢、氯气、氢气、液化气、瓦斯等高风险的设备检修理作业时,主管部门应组织车间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处理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方案的制定。对作业时机、实施 过程、实施方法等进展全面系统的风险分析,对其安全牢靠性和法规制度符合性进展充分的论证。7、处理施工安全方案中要对安全预备、吹扫置换、安全隔离、采样分析、动态检测、安全防护
16、、安全监护、安全联系、逃命撤离、急救互救等措施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安排。8、高风险的设备检修理作业,应安排在白每天气晴好的时间段进展。无格外状况,制止安排在夜间进展。9、高风险的设备检修理作业处理施工安全方案完成审批会签后,车间应准时将确定后的方案印发到具体的执行人员和施工单位。同时作好对车间执行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具体施 工作业人员的处理方案和作业程序的交底,并签字确认。10、高风险设备检修理作业所需的安全预备工作全部完成后,检修理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对现场的安全作业条件,进展检查确认并在检修理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生产车间安全人员对 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符合状况,进展检查确认并在 检
17、修理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第六章人员培训和安康监护第四十一条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均应承受防止硫化氢危害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经上岗前职业安康检查 合格前方可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硫化氢的根本学问,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治理规定、硫化氢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和规 定、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等。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每年复训一次。各级主管和监护人员、高危作业人员可能接触高浓度硫化氢;进入设备、 容器或其他有限空间应进展相应安全学问培训并取得上岗许可。外来人员含施工人员和非正式职工应承受相关培训并遵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对在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展职业性安
18、康检查并建立安康监护档案。职业性安康检查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 行。第七章硫化氢中毒处理第四十三条可能存在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定和建立应 急救援预案和急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 道的畅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中毒者得到准时救治。对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准时进展修订完善。第四十四条硫化氢监测仪在低位报警点发生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并预备防护用具。当高位报警点报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方可进入作业现场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制止用火等作业,准时查明泄漏缘由并掌握泄漏。 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而无法掌握时,应马上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
19、应的应急预案,疏散下风向居民。第四十五条对突然停电等紧急状况,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处理紧急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需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 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在现场工艺处置时应两人或两人以上进展操作,严禁一人进展处理。第四十六条 在生产非正常状态下发生大范围高浓度硫化氢集中时,在保证正常生产操作的前提下,操作人员应尽量削减和 暂停对泄漏源下风向地点的巡检,并作好相关记录。处于大范围高浓度硫化氢集中范围下风向的岗位人员,应立即撤离到上风向的安全地带;在掌握室或操作室的人员马上关闭门窗,停暂局部通风换气设施的运行,防止高浓度硫化氢的连续 侵入。第四十七条在硫化氢泄漏集中影响范围内的其他岗位人
20、员,岗位如无防毒面具,可马上用毛巾或其他棉织物用水浸湿, 捂在口鼻上,以吸取集中的硫化氢、氯气、氨等亲水毒物。第四十八条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上适用的防护用具,马上将中毒人员脱离危急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展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同时通知气防站和有关单位。第四十九条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状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作业人员进展作业, 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该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所指高含硫原油系指含硫量大于或等于 1%质量的原油。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
21、、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的规定执行。第一局部、二:其他涉硫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治理规定试行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除炼油化工企业以外的涉及硫化氢生产产生的化工生产企业无机硫化物酸化,局部 催化剂合成和化学纤维制造工艺,煤气脱硫,二硫化碳、硫化染 料、含硫农药的制备及橡胶硫化等工艺,味精厂精制等硫化氢 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治理。第一章生产治理第一条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中,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次条对伴随有硫化物的生产工艺过程,应从原料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头,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
22、浓度 分析评估的根底上,建立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确定危急作业点和危急区域,制订相应的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治理措施。第三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工艺流程、装置改造、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生产、技术、设 备和安全治理等主管部门应准时告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其变更状况。主要装置掌握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 量动态显示牌。第四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等装置,集中进展处理,制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对可能含有硫化氢的酸性气、废气应进展集中回收或燃烧处理,制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 封,严禁含硫
23、化氢气体在作业场所随便排放。第五条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管线的检测和防腐。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 要求的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和作业场所应马上实行相应的治理措施。第六条 局部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生产装置,应进展化学清洗或钝化处理,降低设备内的硫含量,并实行氮气保护等行之 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峻腐蚀和设备损坏。第七条加快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革改造,对全部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加料、分别、混合和输送等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 对易腐蚀材质进展升级,从根本上削减硫化氢的危害。其次章作业过程防护第八条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治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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