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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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中小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正,全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进展,围绕城区“十四五”规划,坚持强首府战略,深入推动学区制治理改革,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标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坚持促进教育均衡进展。 二、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 (一)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2.父母双方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且
2、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诞生)。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宅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与优先入学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材料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各自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宅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供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全部权证、不动产权
3、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无房户家庭供应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已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请同时供应该证明,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 (2)优先入学 在人口密集、学位缺乏的区域或学校,如消失本地段生源已超量的状况,学校应根据“房户全都、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以下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用,录满为止。 房户全都,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全都,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全部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房户不全都、独立产权。适
4、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全都,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一样的状况下,房户全都、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全部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有户无房(第一种状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始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状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有户无房(其次种状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始终租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全部权人为非个人。同等状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有户无房(第三种状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状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
6、优先。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详细负责实施。在学位特殊紧急的学校,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实际居住时长、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家庭直系亲属、非独立产权房个人份额所占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入学排序方法,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材料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各自户口簿); 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在青秀区的居住证; 合法稳定住宅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供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
7、屋全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无房户家庭供应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供应,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等材料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2)优先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在父母双方“四证齐全”(户口簿、居住证、合法稳定住宅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三证全都”(居住证、合法稳定住宅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持有人和签订人全都)状况下,按以下排序优先安排: 购置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购置家庭独立住房并居住,优先安排; 实际居住。以父母或其他法定
8、监护人供应居住证地址登记为准,合法住宅登记地址应与居住证登记地址全都; 对持有青秀区核发的居住证、在青秀区有合法稳定住宅、已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截止日期原则为2023 年 7 月 3 日,下同),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经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为依据,报名时供应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凭证或纳税证明,时间越长越优先。 居住证首次领取或者连续签注时间、连续合法就业时间和连续居住时间满1年在同类条件中优先排序。对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可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9、若公办学校学位缺乏的,通过政府购置学位等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四)招生时间安排 1.生源摸底阶段(2023年3月前) 采纳信息化网络填报和人工填报方式相结合,各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应积极主动联系学校,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协作学校做好生源摸底调查,建立2023年生源信息台账,摸清生源分布状况,核准、完善效劳地段范围内住宅名称、门牌号码。 2.招生宣传阶段(2023年3月5月) 城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社区(村)宣传栏和青秀政务信息网向市民公告。同时,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办学理念、办学成效、师资队伍、根底设施等,加大城区义
10、务教育均衡进展,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环境和舆论气氛,提高家长对就近入学更利于学生安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熟悉。 3.公布信息及报名阶段(2023年6月7月) (1)6月10日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青秀区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状况。 (2)6月15日开放网络填报端口,新生家长从“爱南宁”APP相关入口填报信息。 (3)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及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 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及现场递交材料及核验时间。 (4)7月11日(星期日),公布本市户籍新生名单并发录用通知
11、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7月底,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展统筹调配,并发放录用通知书。 (5)托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居住在以下各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到该区域学校递交材料,且仅限在1所学校递交材料。 居住在那安快速路以东的仙葫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彩虹路小学(仙葫经济开发区福兴路1号); 居住在那安快速路以西、凤岭北路以南、凤凰岭路以东的凤岭北片区(含埌东汽车站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三屋小学(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与大渌岭路穿插路口东侧); 居住在凤岭北路以北、火车东站片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片区和二塘片
12、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红星学校小学部(屯里路73号)、二塘小学(邕宾路30号); 居住在长虹路、长堽路(地铁3号线长堽站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十七中小学部(长堽路220号); 居住在凤岭南片区和埌西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埌西小学(金洲路57号); 居住在埌东片区、长湖路沿线、东葛路延长线、靠近厢竹大道的凤岭北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埌东小学(长湖路53号); 居住在茅桥路以西、长堽路以南、葛村路以东、东葛路以北区域范围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长堽小学(长堽村南路14号); 居住在柳沙片区、竹溪大道以南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
13、子女,递交材料地点:柳沙学校(柳兴路1号); 居住在江北大道凌铁段片区、桃源片区、医科大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沛鸿小学(津头街4号); 居住在民族大道以南、古城路以西七星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中山路小学(中山路257号); 居住在民族大道以北、思贤路、东葛路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共和路小学(共和路122号); 居住在古城路以东、茶花园路、园湖片区、星湖片区、麻村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址:民族大道中段小学(民族大道83-2号)。 13居住在长堽村、园湖东葛路口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址:长堽小学。 三、公办初中一年
14、级入学 (一)招生工作范围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36号)精神,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局部城中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青秀区负责辖区内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四个镇初中、仙葫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仙葫片区、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应随
1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以父母所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宅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方法 1.市区学校小升初工作(在南宁市市区内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已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市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由市中招办统筹安排。详细入学方法及步骤按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36号)及市中招办召开的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城区教育局做好组织及审核工作。 2.市区个别生源报名工作(在南宁市市区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小学阶段在市外就读、初中需回到青秀区
16、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青秀区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1)报名材料 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宅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供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全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无房户家庭供应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供应,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等材料之一; C.全国学籍根本信息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
17、供应各自户口簿); B.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原则上该证首次领取或连续签注满1年以上(含1年); C.合法稳定住宅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供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全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无房户家庭供应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供应,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等材料之一; D.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E.全国学籍根本信息表。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3日(请关注手上青秀APP公布的“小升初”个别报名
18、提示,进入“爱南宁”APP相关入口填报信息)。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4月26日30日(请根据网络填报胜利后的审核时间到现场审核原件材料)。 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青秀区金湖北路66-1号南宁市第五十四中学。 (3)报名流程 在我城区报名的个别学生,2023年4月19日23日家长通过网络填报信息。4月26日30日请家长根据网络填报胜利后预约的审核时间到现场审核原件材料,领取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家长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回; 5月中上旬,民办初中进展电脑随机录用;7月2日,个别学生家长领取报名联系卡(即A、B卡),以上材料领取和交回地点:青秀区金湖北路66-1号南宁市第五十四中学一楼教室,领取时需出示
19、有关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7月3日、4日,家长和学生持AB卡到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7月中下旬,家长和学生到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录用通知书(详细时间以初中临时报名点通知为准)。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3.各镇、仙葫片区招生工作 (1)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材料及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供应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宅证明材料:有房户供应房屋全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无房户供应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供应,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等材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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