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与项目部安全协议书(十二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公司与项目部安全协议书(十二篇).docx(6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2023年公司与项目部安全协议书(十二篇)公司与工程部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 全”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工程施工中 双方安全生产治理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责任书的 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工程 1.工程工程名称: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施工 2.工程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龙泉乡 3.工程内容: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4.安全治理目标: 二、工程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工程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是乙方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主 要责任人。 2.甲
2、乙双方必需仔细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爱护、安全生产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爱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在签订工程部责任书进场后,应尽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 产监视治理等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需组建相应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根据 安全生产治理条例规定的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各级兼职 安全员。并将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甲方安全生产治理部门备案。 5.乙方必需在施工现场配置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 文本,并根据规定遵照执行。 6.现场必需有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及各级安
3、全生产责任制和特别作业人员审证制度。 7.乙方负责施工的现场必需根据甲方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八牌二 图,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止、警示标志等,现场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资料按 dgj08-903-20_ 标准为标准。 8.乙方必需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规划和各类安全生产专 项实施方案,并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方能实施。报审的方 案等资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产治理部门备案。 9.乙方的有关负责人必需仔细对本工程职工进展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及安全技术学问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 自我爱护力量,催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展安
4、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 安全生产治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 和要求。各种安全教育均应做好有关的文字记录及保存签到页。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 节变换安全教育、节日前节日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动中的安全教 育。并留下各种安全教育的文字记录;施工中乙方应了解和留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爱护,如遇有状况应准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线 及供电部门报告,实行爱护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需承受甲方的催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 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治理以及催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 患,乙方必需在限期内整改。 13.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
5、意见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 并属乙方 责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对于重大危急源未在限期内 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该工程暂缓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并处以相应的经济惩罚。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复查,整改合 格前方能连续施工。 14.分局部项工程施工前, 乙方应对相应的工种和人员进展有针对 性的安全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需有交底内容和交底人签 名,承受交底人也必需全数签名,班组长和班组成员之间不得代为签 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甲方应 检查催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
6、 使用前对其进展检查验收或托付专业机构检测。 16.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均应定机、定人、定岗位。大型机械和特 殊作业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须经企业内 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7.电焊机使用前必需安装二次空载降压爱护装置, 一次侧和二次 侧电线完好无损。动火前须办理动火申请、指定监护人、作业人员须 持证上岗,并配好灭火机。登高作业时需配置铁制接火斗防止焊渣溅 落。 18.气割作业前应检查氧气、乙炔表具是否完好,减压阀防回火装 置是否完好,红、黑橡胶气管损伤老化程度、气管与钢瓶的连接必需 使用专用轧箍。气割作业时两瓶之间应保持 5m 以上的安全距离。动 火作业申请同电焊
7、作业一样。 19.各种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需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的机械需 挂验收合格牌,做好电动机械的接地爱护、搭设防护雨棚或操作棚, 并填写中小型机械进场检查验收单。 20.现场临时用电应以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 (jgj46-20_)为标准。使用的各类电箱应为 05 版。 21.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使用与撤除应以行业标准脚手架搭设验 收技术标准 (jgj130-20_)为标准。 22.现场防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 为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23.发生事故应马上报告甲方和属地安全生产治理部门, 不得隐瞒 事故。 24.一般损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调查处理,但必需以“四
8、不放过”为 原则。 25.伤亡事故的善后及调查处理由甲乙双方协作政府安全生产治理部门调查。 26.根据“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工程经理是该工程的安全 生产主要负责人,故须担当相应的责任。同时,该工程还应担当事故 的全部的经济责任;如事故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扣分或产生其它严峻后果的,甲方可以赐予乙方相应的经济惩罚,或 撤换工程工程经理的职务。 2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8.本协议独立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工程经理: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公司与工程部安全协议书篇二 一、 目的 为了确保大赛的顺当进展,安全合理使用设备
9、,防止事故发生,故制定本协议。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车床类设备操作。 三、 职责 1、操作人员负责设备安全和自身安全。 2、故障,事故要马上报告监考人员及修理人员,并具体介绍事故状况。 四、 操作指引 (一)设备使用的纪律 1、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和机床上全部警告标牌的提示。 2、要保管好设备工具、附件,不得遗失、损坏。 3、要保持设备和工作位置四周环境整齐清洁。 (二)安全技术规程 1、仔细学习该工种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工艺文件。 2、工作前,应检查机床各局部机构是否完好,各传动手柄、变速手柄所处的位置是否正确,阻碍转动的东西要去除,以防开车时因突然撞击而损坏机床,
10、启动后,应使主轴低速空转23分钟,使润滑油散布到各需要之处,等车床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3、不准在卡盘、床身以及导轨上猛力敲击或校正工件,床面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工件或其它物品。 4、装卸卡盘或大件的工件、夹具时,应在机床导轨上垫木板,以防意外掉落损坏机床导轨,不准开车装卸,装卸后应马上取下板手。 5、工作中如需要变速,必需要先停车,方可变换变速箱齿轮,变换进给箱手柄位置要低速时进展,严禁用正、反车紧急刹车或用手刹车,来加速主轴停车。 6、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抛光内孔时,制止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7、用锉刀修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制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抛光
11、,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线压在工件上。 8、攻丝或套丝时,必需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板牙架)一手开车。 9、切断材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小料切断不准用手去接,以免切断掉下伤人。 10、操作机床时,不准戴围巾、手套,不准穿宽松式外衣,长头发要挽进帽子里,要戴防护眼镜、穿安全鞋,不准坐在凳子上操作机床,不准手缠抹布拭擦机床上处于动态的部位。 11、不得随便离开开动的机床或托付他人操作。 12、不准在疲惫或服用酒精、麻醉药品状况下,再操作机床。 13、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岗位,必需将设备、工量具停下,按规定摆放好工量具和工件,清扫机床、地面,将各手柄放回空挡位置,将溜板箱和尾座移到床
12、尾,并切断电、气、水、油源。 以上协议参赛人必需遵守,如在竞赛中消失担心全事故责任自负。 参赛人(签字): 公司与工程部安全协议书篇三 公司为了爱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体与个人利益不受损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订如下安全合同: 一、职工的自主权益: 1.公司违反劳动爱护法规,违章指挥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2.特别工作无安全防范措施,强令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3.发觉担心全隐患,没有排解时可拒绝施工。 4.机械设备无安全防范措施,带病强行操作时可拒绝施工。 5.工种交接时,应办理交接班手续及安全交底,如无时可拒绝施工。 二、施工
13、安全要求: 1.上班前不准吃酒。 2.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 4.操作磨石子机要穿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未培训人员不准操作机械。 6.脚手架上不铺设脚手板及竹垫不准作业。 7.高空作业不准乱丢乱抛各种物件。 8.上高空作业首先要检查设备的坚固程度,严禁多人一处超荷载作业。 9.严禁井字架吊篮乘人。 10.严禁风力五级以上吊装及高处焊接作业。 11.木工间严禁吸烟,宿舍内制止生火及用电炉烧水煮饭。 1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3.脚手架上作业时严禁嬉闹。 公司(盖章):_职工(签章):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公司与工
14、程部安全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南洋大厦消防安全巡查工程的中标结果以及南洋大厦消防安全巡查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保安效劳等事宜达成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效劳区域 本合同效劳区域主要包括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南洋大厦一至三楼区域内日常巡查和周边消防安全巡查。共约5000平方米。 其次条 效劳内容 (一)宣传效劳 宣传城市治理(含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治理和户外广告设置治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说服、教育与劝导效劳 发生以下行为的,在10分钟内派出市容秩序综合效劳工作人
15、员(以下简称“派出人员”)到达现场并对实施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展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治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治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给辖区街道执法队: 1.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 2.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3.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服、物品; 4.占用人行道、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城市规划待建地、预留地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设施; 5.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的机动车辆沿途泄漏、散落; 6.在临街建筑物一
16、层的外墙、阳台、窗户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有碍市容的设施; 7.在临街建筑物四周设置实体围墙; 8.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9.未经城市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10.在户外设置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充气式设施等广告设施; 11.在户外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12.不准时修复或者撤除陈旧、残缺、脱落、易倒塌的户外广告; 13.在建(构)筑物外墙、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涂写、刻画; 14.侵占、损坏城市绿化用地,擅自转变城市绿化用地用途; 15.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 16.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 17.践踏竖有制止性标志的城市绿地; 18
17、.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车辆; 19.在城市绿地上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20.损坏古树名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21.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燃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22.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倾倒、排放废水、污水、污物; 23.向雨水管道倾倒、排放余泥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 24.随地吐痰、便溺; 25.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甘蔗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废弃物; 26.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垃圾; 27.在居民区及其四周饲养蜜蜂; 28.犬只及宠物的携带者不准时自行去除宠物在道路、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 29.犬只进展户外活动时,未由成年人牵领; 30.犬只进展户
18、外活动时,未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 31.在户外携带烈性犬而不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 32.废品收购单位不加强场地治理,影响市容,污染四周环境; 33.城市垃圾运输车辆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暴露、吊挂垃圾; 34.随地遗弃死畜死禽; 35.在垃圾筒、垃圾收集点内捡拾垃圾,在污水井内打捞溲余; 36.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 37.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未经批准进展营业性演出; 38.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清理小广告效劳 对在建(构)筑物外墙、围墙、栏杆、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的小广告予以去除。 (四)帮助治
19、理与执法效劳 1.帮助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进展执法检查工作; 2.帮助交警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 3. 帮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第三条 效劳费与支付方式 (一)效劳费 1.本工程效劳费为:贰万元(¥20,000.00)一个月,效劳期限12个月,合计共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2.本合同效劳费包括但不限于治理费用,派出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含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食宿费用、住房补助、公积金、奖金、津贴、福利,交通费用,教育与培训费用,为派出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购置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等商业保险的费用,派出
20、人员受伤、致残、致死或乙方导致其他人受伤、残疾、死亡时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养分费、补偿金、赔偿金、抚恤金,意外大事与事故处理费用,设备、设施购置与维护费用,清理小广告费用,利润,税费等与完本钱合同效劳有关的全部费用与酬劳。 (二)支付方式 1.以“按质付费”的原则支付效劳费,甲方依据检查与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效劳费,次月2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效劳费。 2.本合同效劳费由深圳市罗湖区财政部门拨付给甲方。如因特别缘由或因政策影响导致有关款项未能准时拨付至甲方账户而消失甲方逾期付款的情形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对甲方提起诉讼,甲方不担当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费用。 第四条 效劳期限
21、本合同效劳期限共12个月,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详细时间以双方协商签订时间为准)。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按效劳费总额的5%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存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二)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即依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商定扣除有关款项后的余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算利息。 (三)因乙方缘由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乙方除担当相关责任外,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即全部履约保证金归甲方全部。 (四)效劳期间,乙方拖欠派出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医疗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交
22、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效劳期间,因乙方缘由导致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养分费、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及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逾期未存入或未补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可以从任一个月的效劳费中直接扣除其应存入金额或应补交金额并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抵作乙方应存入或应补交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市容秩序综合效劳组织实施方案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科学、详尽、合理、操作性强的市容秩序综合效劳组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获得甲方的批准;甲方提出
23、修改意见的,乙方应作出相应的修改。实施方案应当能够全面满意本合同市容秩序综合效劳的需要。 (二)乙方制订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效劳区域的人流量、车流量、门店数量、商业网点分布状况等实际状况以及本合同商定的效劳要求。 (三)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工程治理班子、设施与设备的配置、各路段和片区的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配置状况、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具体身份状况、到达效劳要求所需的工作时间、效劳方式、质量标准、检查与考核方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 人员配置要求 本效劳工程须配置派出人员6人,其中治理人员1人,一般派出人员5人。其中早班(10:0017:00)2人、中班(
24、14:0021:00)4人。 第八条 效劳要求 (一)效劳期间,乙方应当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安排派出人员进展24小时不连续的巡查,在效劳区域内发觉有属于说服、教育与劝导效劳范围内的行为的,应当马上进展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治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治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给辖区街道执法队;发觉有属于清理小广告效劳范围内的小广告的,应当在10分钟内予以去除。 (二)效劳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安排派出人员供应宣传效劳、帮助治理与执法效劳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地予以帮助和协作。在进展宣传效劳、帮助治理与执法效劳的过程中,乙方派出的
25、派出人员应当全面听从甲方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三)甲方通知和要求乙方供应说服、教育与劝导效劳的,乙方应当在10分钟内予以实质性响应并到达现场,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订正不当行为。 (四)乙方应当以合法、文明的方式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订正不当行为,并且有效订正率(即有关单位和个人在1小时内订正不当行为的比率)应到达90%以上;在说服、教育、劝导不胜利的状况下,应当准时报告辖区街道执法队。 (五)在供应效劳的过程中,乙方应留意工作方式与方法,不得使用威逼、恫吓等暴力手段,不得损毁公私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人格等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引发打架、斗殴等暴力损害大事,
26、不得引发信访、维稳大事、群体性大事或负面新闻,不得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尽可能地避开与效劳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冲突与冲突,针对乙方效劳活动的有效投诉不得超过5%。 (六)派出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安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思想品德好,业务力量较强,工作踏实,稳定牢靠; (3)应当无犯罪记录、劳动教养记录、强制隔离戒毒记录、被开除公职记录、被开除军籍记录等不良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且身体安康,其中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派出人员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70%; (5)若效劳供给商是经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备
27、案的保安效劳公司,其所派出的人员应当具有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 (6)上岗前签订廉洁效劳保证书; (7)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七)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每日巡查规划,建立巡查日记制度。乙方应当于每星期三之前将下一周的巡查规划和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甲方备案。乙方应当安排专人记录每天出勤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巡查路段、巡查时间、处理的大事及详细处理方式等内容。 (八)乙方应当建立畅通、有效的投诉举报制度,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具体记录投诉及处理投诉的相关状况并报送甲方备案。 (九)效劳期间,乙方应当严格遵照招标文件、本合同书及甲方的治理要求与标准供应效劳,
28、全面承受甲方的指导、监视和考核,开展工作时应当公正、公正、公开,不得选择性地进展说服、教育、劝导或报告。 (十)效劳期间,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详细的款式以甲方审核同意的为准),不得穿着城管执法服装,不得佩戴城管执法标志,不得驾驶喷绘有城管执法标识的车辆,不得以城管执法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索取、收受效劳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好处,不得充当效劳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爱护伞。 (十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在深圳市罗湖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派出人员教育训练场地和后勤效劳基地。 (十二)乙方不得将本效劳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
29、或个人。 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 (一)甲方依据罗湖区市容秩序帮助治理效劳质量考核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按月进展考核。考核均采纳量化扣分扣款的形式进展。 (二)在考核过程中,在同一路段或同一片区的不同地方发觉同一行为或情形,以及在每次检查或考核中均发觉一样的行为或情形的,均予以重复扣分。 (三)甲方按月汇总考核结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告知乙方。 1.乙方应当在3日内对考核结果予以确认;在3日内不予确认的视为同意考核结果。 2.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复核申请;在3日内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四)甲方对乙方予以扣分的,每扣1分,则从每月
30、支付给乙方的效劳费中直接扣除人民币100元,直至该月效劳费扣完为止。 (五)乙方连续2个月或12个月内累计3个月均被扣100分以上(含100分)的,甲方可以不退还履行保证金,即全部履约保证金归甲方全部。 第十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招标文件、本合同书和罗湖区市容秩序帮助治理效劳质量考核标准对乙方进展指导、监视、治理、检查和考核。 2.甲方可以对乙方进展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培训的状况进展监视和检查,以促进乙方提高效劳质量和水平。 3.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调整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应当在3日内无条件的予以更换或调整。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派出
31、人员(含治理人员)的各项效劳工作实施指导、监视和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或订正意见,乙方应当在3日内完成整改、订正并予以回复。 5.甲方在检查和考核过程中发觉问题要求乙方进展整改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状况报告甲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商定的考核结果取得效劳费。 2.乙方应承受甲方的监视、指导、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的检查、取证、核实等要求。 3.乙方应当严格根据招标文件、本合同、实施方案以及甲方核定的指标与标准向甲方供应效劳。 4.效劳期间,乙方与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之间均应当具有合法并且持续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因本
32、合同而与之形成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其与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之间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增加或更换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乙方应当自更换或增加之日起3日内将其与该增加(或更换)的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 5.乙方应当依法保障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爱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向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支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为全部参加本效劳工程的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购置人身
33、意外损害保险。 6.乙方应当将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等报送甲方备案。甲方要求更换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乙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换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更换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乙方应当在1日内报送甲方备案。 7.乙方必需按本合同的商定配足派出人员,各路段和片区的配员不能低于该路段与片区的派出人员最低配置标准。 8.依据深圳市居民比例就业实施方法(深府20_151号)的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劳动治理部门要求,乙方应当按肯定比例接收深户人员及优先考虑安置本市失业人员,并办理有关手续。 9.乙方应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障
34、手续和居住手续,解决好员工的住宿、教育和治理问题;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标准性文件规定的行为,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10.乙方应依法依规与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乙方与派出人员(或治理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实行平稳的方式进展,依照劳动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向派出人员(或治理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得引发停工、歇工或群体性上访大事。 11.乙方支付给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合理酬劳。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
35、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上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应作为计算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起点。 12.乙方必需保障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上限,并应按规定准时发放加班工资和高温补贴。 13.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状况、商业保险购置状况以及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工资(含加班费)、津贴、补贴、福利等的发放状况提交甲方备案,以便甲方检查。 14.乙方应当为派出人员购置统一的工作服,自行购置实施本效劳工程所需的车辆、工具、设备和材料,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效劳费中。 15.乙方应当建立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并将培训规
36、划和考核结果报送甲方备案。 16.乙方应指定专人、特地的联系电话(含办公电话和手机)供甲方检查和随时联系。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甲方备案;发生变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甲方备案。 17.效劳期间,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受到损害、致残或死亡,因乙方或其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缘由导致他人受伤、残疾或死亡,以及因乙方或其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缘由导致需要担当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养分费、补偿金、赔偿金、抚恤金等费用的,乙方应担当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和费用。 18.乙方负责本效劳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事故的处理并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
37、用。 19.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抓好本单位的规划生育工作,并帮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因重大活动、应急大事、突发大事等需要,乙方必需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商定的效劳费中。 2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并担当其因违法违规所引起的全部责任与费用。 22.乙方知道并同意: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其他标准性文件及政策需要调整本效劳工程(本合同)的考核方式,并且甲方有权依据新调整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对乙方进展考核。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含加班费)、福利、社会保障、商业保险
38、等低于本合同书和投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低于乙方承诺的标准的,乙方应按每人每日人民币5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商定的市容秩序综合效劳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乙方应担当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效劳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担当任何责任与费用。 (三)效劳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担当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担当,并且甲方不退还履行保证金,即全部履约保证金归甲方全部: 1.对乙方的扣分连续2个月或12个月内累计3个月均超过100分的; 2.
39、因乙方缘由发生1人以上(含1人)以上轻伤、重伤、死亡或者5人以上(含5人)稍微伤的; 3.因乙方缘由引兴旺3 人以上群体性信访、维稳大事或者1个月内累计引发5人以上信访的; 4.因乙方缘由引发行政赔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的; 5.乙方擅自将本效劳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6.乙方的营业执照或保安效劳许可证被撤消或失效的; 7.乙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8.乙方的不当效劳行为造成严峻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9.乙方或其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以城管执法的名义开展活动的; 10.乙方或其派出人员(含治理人员)索取、收受效劳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的好处的; 11.乙方或其派出人员(含
40、治理人员)充当效劳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的爱护伞的; 1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而实质性影响本效劳工程履行的。 (四)效劳期间,因乙方缘由造成需要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养分费、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及其他费用,乙方不准时支付的,应按每月效劳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予以垫付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将甲方垫付的款项全部支付给甲方,否则应按每月效劳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从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效劳费中直接扣除垫付的款项。 (五)效劳期间,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担当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应按每月效劳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商
41、定的违约金,甲方均可以从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效劳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组成局部 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书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各有效组成局部就同一事项规定不全都的,以对乙方要求最高或最为严格者为准。 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第10目中“停工、歇工或群体性上访大事”、第十条第(二)项第20目中的“重大活动、应急大事、突发大事”、第十一条第(三)项第8目中的“严峻后果或恶劣影响”和第十一条第(三)项第12目中的“实质性影响”,均以甲方认定为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
42、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一份送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选购中心备案,一份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安监科备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效劳质量考核标准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司与工程部安全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派遣乙方担当甲方铲车的司机。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铲车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工程:
43、东营苗圃改造工程 其次条 施工地址:东营苗圃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展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帮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催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催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展制止、订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催促乙方马上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爱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供应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及其托付的公司治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治理规定进展施工。因甲方缘由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担当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供应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展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供应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展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