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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干 脆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 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夫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 甲有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马上抽调警力,快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 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依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酬劳罪认定 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酬劳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爱护民生的 理念B.公安
2、机关主动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隙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遵守法律、 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答案】D【考点】拒不支付劳动酬劳罪【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酬劳罪的 驾驭。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刑法第276 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峻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酬劳,并依法担当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惩罚J明显,“可以减轻或 者免除惩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因此,D项错误,当选。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无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 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允正 义理念?A.依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峻”时,可判处甲死刑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马上执行D.应当充分考虑并敬重网民呼声,以此确定是否判处甲死刑马上执行【司法部答案】A【考点】死刑适用对象【答案解析】本题实际考察死刑的适
4、用对象问题。刑法第48条第1款第1段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峻的犯罪分子。”因此,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峻” 的犯罪分子,反过来,“罪行极其严峻”是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更非充 要条件)。因此,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选。B项、C项忽视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 节,有失偏颇,不选。D项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并敬重网民呼声”,与当前刑法、司法 说明规定不符,亦与刑事政策不符,不选。D项不选。22.关于刑事诉讼法“敬重和保障人权,爱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 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
5、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司法部答案】A【考点】敬重和保障人权【答案解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敬重和保障人权,爱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 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当进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 刑事诉讼法通过保证刑罚权的行使,惩处破坏社会法律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规范刑事 诉讼活动,使社会主义法制得到维护,敬重和保障人权,爱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民书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当进行的根本任务。题十中关键词 为人权,A选项“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说法是对人权理念的
6、阐释,故A选项正确。23.甲发觉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 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懊悔不己,主动担当乙的治疗费用。公 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 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 提出从宽处理建议。卜.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选项与本案处 理相一样?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冲突纠纷化解机制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分对待C.既要追求公允正义,乂要兼顾诉讼效率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
7、作用,又不应忽视实体公正【司法部答案】A【考点】刑事和解的概念【答案解析】题干中案例描述的是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即狭义上的刑事和 解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单独设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章,规 定了行使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一般认为,刑事和解的意义在于有效化解冲突、提高纠 纷解决的满足度,符合当前构建利谐社会的社会背景。A选项“充分发挥司法功能,构 建多元化冲突纠纷化解机制”的说法体现了形势和解的功能,故A选项正确。24 .关于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
8、利C.诉讼代理人应当担当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司法部答案】D【考点】诉讼代理人的责任【答案解析】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法定代理,即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 的代理;二是托付代理,即基于被代理人的托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A选项说法仅指 法定代理,故不当选。在托付代理中,诉讼代理人的具体代理权限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授 权,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代理人在权限 范围内的诉讼行为,与托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代理人合法代理的 法律后果都由被代理人担当。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依据事
9、实和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25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担当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状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刚好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刚好告知司法机关【司法部答案】B【考点】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36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
10、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状况,提 出看法。故B选项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 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 付人或者其他人,打算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平安、公共平安以及严峻危害他人人身平 安的犯罪的,应当刚好告知司法机关。故C、I)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26.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D.共同犯罪的【司法部答案】B【考点】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
11、捕,可以讯问犯罪嫌 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辩护律 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27.关于分辨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说明后,分辨笔录可以作为证 据运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分辨前使分辨人见到分辨对象的B.供分辨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分辨笔录,没有被分辨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分辨的真实 状况的D.分辨活动没有个
12、别进行的【司法部答案】C【考点】分辨的解除与适用【答案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推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侦查机 关组织的分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分辨结果 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分辨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分辨前使分辨人 见到分辨对象的;(三)分辨人的分辨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分辨对象没有混杂 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分辨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 定分辨对象除外。五)分辨中给分辨人明显示意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说明的,分辨结果可以作为证据运用:(一)主持
13、分辨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二)没有向分辨人具体询问分辨对象的具体 特征的;(三)对分辨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特地的规范的分辨笔录,或者分辨笔录没有 侦杳人员、分辨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分辨记录过于简洁,只有结果没 有过程的;(五)案卷中只有分辨笔录,没有被分辨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 悉分辨的真实状况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28.下列哪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随意性规则?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C.逮捕后应当马上将被逮捕人送交看管所羁押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部答案】B
14、【考点】自白随意规则【答案解析】自白随意规则,乂称非随意自白解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 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白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反当事人意 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需予以解 除。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逼、引诱、欺瞒以及其他非法方 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这表明我国基本确立的自白随意性规则, 故B选项正确。29.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 法的?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管所羁押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
15、碍进一步侦查,确定暂不通知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管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I).讯问后,发觉甲依法须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司法部答案】B【考点】刑事拘留的程序【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拘留后,应当马上将被拘留人送看管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 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故A 选项做法正确,不当选,B选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属于不通知家属的案件范围,做 法错误,当选。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故C选项做
16、法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须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审查批准。在特殊状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故D选项做法正 确,不当选。30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实行保全措施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实行保全措施C.实行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司法部答案】B【考点】保全措施【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实行保全措 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17、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实行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实行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故A、 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 限于恳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31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须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峻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觉提起公诉的案件须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司法部答案】C【考点】中止审理【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 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
18、接着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峻疾病,无法出 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峻疾病,无法出庭,未托付诉讼代理人 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缘由。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32 .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A.未成年人案件B.共同犯罪案件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D.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司法部答案】C【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 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 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刑事诉讼
19、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 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丢失分辨或者限制自己行为实力的精神病人的;(二)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 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C选项中表述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选。33.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看法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答案】D【考点】死刑复核程序【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20、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 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 人民检察院。故A、B、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34.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晰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卜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 院审理更为相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确定D.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确定中止
21、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司法部答案】B【考点】审判监督程序【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晰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 人民法院再审。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上级人民 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 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相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再审的案件,须要对被告人实行强制措施 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须要对被告人实行强制措 施的,
22、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确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确定中止 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C、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35.下列哪一选项是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管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看法的,应当将书面看法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确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确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看法送交确定或者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司法部答案】B【考点】暂予监外执行【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监狱、看管所提出暂F监外执行的书面看 法的,应当将
23、书面看法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确定或者批准机关提 出书面看法。本条是2023年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36.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附条件不起诉【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 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 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确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
24、起诉的确 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看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 检察院确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确定。故B选项说法错 误,当选。37.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 错误的?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惩罚的建议C.对于犯罪情节稍微,不须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惩罚【司法部答案】A【考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5、出从宽惩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稍微,不须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确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 被告人从宽惩罚。故A选项书说法错误,当选。38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A.贪污购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 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卜;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司法部答案】B
26、【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 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 得看法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刑 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 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
27、第283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 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39 .关于侦杳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状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并记录在案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看法的,可以附卷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状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D.侦件终结移送审杳起诉时,将案件移送状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司法部答案】D【考点】辩护人获得通知权【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在案件侦杳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看法,并记录在案。辩
28、护律师提出书面看法的,应当附卷。 故A、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 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并且写出起诉看法书,连同案卷材料、 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确定;同时将案件移送状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 律师。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4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当具有证据实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司法部答案】A【考点】补强证据规则【答案解析】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加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补强证据必需满足 以下条件:(1)补强证据
29、必需具有证据实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需具有担保补强对象 真实的实力。补强证据的作用仅仅在于担保特定补强对象的真实性,而非对整个待证事 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3)补强证据必需具有独立的来源。另外,补强证据的形 式多样,不限于书证或者物证。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B、C、D选项说法错误,不 当选。41.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觉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书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 没有此种材料,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A.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检察院B.建议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补充侦查C.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宣布休庭,进行庭外调查【司法部答案】B【考点】补充侦查【答案解析】高法说明第159条
30、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觉被告人可能 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 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42.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说明后,可以作为 证据运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供应翻译而未供应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司法部答案】B【考点】证人证言的解除与适用【答案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瓷推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笫13条规定,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证人
31、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 的证言;(二)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卬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 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供应翻译而未供应 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推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 程序和方式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说明的,可以采纳:(一) 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 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应当照实供应证言和有意 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内容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
32、段内,同 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43.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实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确定取消录用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心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公务员的录用【答案解析】公务员法第31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 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纳其他测评方法。故A选项表述错误,不选。公务员 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
33、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二) 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故B选项表述错 误,不选。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适用期满合格的, 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故C选项表述正确,应选。公务员法第29条规定, 招录机关依据考试成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豆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 项目和标准依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方法由中心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故D选项表述错误,不选。44.依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 编制的执行状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评
34、估应当定期进行B.评估具体方法由国务院制定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干脆依据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司法部答案】A【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答案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 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状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 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评估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故A 选项表述正确,应选。B、C选项表述错误,不选。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和编制的调 整适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不适用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两部行
35、政法规调整不同的对象,各有自己的适 用范围,故D选项表述错误,不选。45.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 求看法,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A.起草部门B.国务院办公厅C.国务院法制办D.国务院【司法部答案】D【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答案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 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看法。故D选项表述正确,应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 例第1()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支配确定行政法 规由国务院的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36、可知,起草部门是行政法规条文的起草单位,不符合题干要求,故 A选项不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笫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 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知,国务院办公厅是具体担当行 政法规备案工作的机构,不符合题干要求,故B选项不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17条第I款规定,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杳。可 知,国务院法制办是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查机构,不符合题干的要求,故不选。ABC选项 为本题的干扰选项,故均不选。46.经王某恳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 日向李某送达确定书。6月10 口李某因交
37、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确定,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 H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原告资格的转移、起诉期限、复议与诉讼的连接关系【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 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说明 第11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最高人民法院
38、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1条第2款 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托付 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本案李某已死亡,作为原告的诉讼资格已发生移转,其近亲 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以代理人的身份提起。故A选项表述错误, 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第24条第 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 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 第三人参与诉讼。在本案中,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的行为
39、在性 质上属于行政裁决。李某、王某都是该行政裁决的利害关系人,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 第三人参与诉讼。故B选项表述正确,应选。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干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 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选项表述错误,不选。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确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
40、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笫句正确,第句错误B.第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句错误【司法部答案】C【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答案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既约束立法者,也约束司法者罪刑法定既约束法官,也约束 侦查人员,罪刑法定原则须要贯彻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始终。因此,第句错误。罪 刑法定原则既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也禁止适用习惯法。 因此,第句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 的事后法。因此,第句正确。综上,C项当选。4.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
41、睬,武某溺亡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二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 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 某突然沉没,丙有点胆怯,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平安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 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司法部答案】C【考点】不作为犯罪【答案解析】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 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甲没有救助武某的义务,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A项不选。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
42、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 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乙没有救助周某的义务,因此乙不构成不作 为犯罪,B项不选。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 区教其游泳。贺某突然沉没,丙有点胆怯,忙游上岸,贺某溺亡。贺某溺亡于深水区 是由于丙的行为造成的,丙应当为其先行行为负责,因此丙构成不作为犯罪,C项当选。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平安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 下河救人,秦某溺亡。秦某是成年人,丁虽然与秦某一同漂流,但是秦某应当对漂流活 动所蕴含的风险自我答责,某并非负有刑法作为义务,因此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 项不选。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3、可知,本案原告无须先申请行政及议再起诉,故D选项表 述错误,不选。47.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确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 政拘留,并处50()元罚款t,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缘由和依据告知孙某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C.孙某对惩罚确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D.如孙某对惩罚确定不服干脆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惩罚确定【司法部答案】A【考点】治安管理惩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拘留的暂缓执行【答案解析】治安管理惩罚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缘由和依 据告知被传唤人。故A选项表述正确,当
44、选。治安管理惩罚法第83条第1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刚好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八小时;状况困难,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惩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二十四小时。本案孙某被行政拘留,故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而不是48小时。故B选项表述错误,不选。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 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知,孙某 可向市公安局,也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表述错误,不选。治安管 理惩罚法第107
45、条规定,被惩罚人不服行政拘留惩罚确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 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 留不致发生社会危急的,由被惩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百零八条规定条件 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惩罚确定暂缓执 行。可知,并非孙某提起诉讼,行政拘留惩罚就可暂缓执行,还必需符合其他条件,如 是否提出担保人或保证金、暂缓执行是否不知发生社会危急等。故D选项表述错误,不 选。48.某市质监局发觉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确定没 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
46、错误的? A.实施瓷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惩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跳加惩罚款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司法部答案】D【考点】行政强制措施之查封的实施程序、行政惩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答案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七)制作现场笔录。故A选项表述正确,不选。行政惩罚法第33条规定,违 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卜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惩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惩罚确定。可知,本案罚款10万元 的惩罚不适用简易程序,故B选项表
47、述正确,不选。行政惩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 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惩罚确定的,作出行政惩罚确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实行下列措施:(一)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二)依据法律规定,将查 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行政强制法第45条规定,行 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确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 惩罚款或者滞纳金。加惩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故C选项表述正确, 不选。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 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己经实行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 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可知,己查封的财物,在执行阶段,若无强制执行 权的行政机关可将已兖封的财物干脆拍卖抵缴罚款,但划拨存款须要人民法院来执行。 故D选项表述错误,应选。49.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惩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确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B.企业托付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