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
《龙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龙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记录、收集和管理,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黑龙江省行政程序规 定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法规、规章 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龙江县审计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 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审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审计机关通过 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 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 和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的活动。文字记录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专家论证 报
2、告等书面记录。音像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电子记录。第四条审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全面、 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 类和环节等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 全过程进行记录。第五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需要 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 水平。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启 动原因、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承办人意 见、承办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时间等内容予以 书面记录。第七条审计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
3、对调查、取 证、现场询问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制作相应的行政执法文 书。第八条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 资产,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有关款项等行 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制作法定的行政执法文书予以书面记录。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 资产的,应当采用音像方式对执法现场进行记录,并重点记 录下列内容:(一)执法现场的环境;(二)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 征和言行举止;(三)重要涉案物品等相关证据及其主要特征;(四)审计人员对有关财物采取措施的情况;(五)审计人员现场送达执法文书的情况;(六)其他应当记录的内容。第十条审计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龙江县 审计局 行政 执法 全过程 记录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