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现场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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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现场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4. 2.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6.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7.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8. 针对采购文件中特
2、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 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4.2.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3、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 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 函作为附件上传。4.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质疑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4、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5. 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 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
5、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 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 招标公告;5. L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
6、 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 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 公告为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7、1L1资格文件: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 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1 2. 1投标函;1L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 联合协议(如需);11.2.4 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 2. 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 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 2.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L 3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L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
8、。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 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
9、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 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
10、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
11、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 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6.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 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16. 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 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12、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 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8.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9.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应当准
13、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 解密。21.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 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 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八19.3投息人生按照招标三件要求提供与
14、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2.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2.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产: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超 (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 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2.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2.3 信用信
15、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
16、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
17、,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6. 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 府采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 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7.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 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8. 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 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
18、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5%o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 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19、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 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
20、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 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 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1、。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加强诸暨行政区域内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购买服 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服务机
22、构派驻建筑行业专业人员对诸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2、服务单位须严格遵守管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质量监督、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工作,对其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负监督责任。3、服务单位须牢固树立建设工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广泛宣传,切实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4、服务单位须认真审阅、熟悉监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受监 项目的监督难点和重点,提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结合监督工程的性质、技术特点和设 计要求等,按照本站制订的有关细则、措施、规定等编制监督项目的质量监督
23、计划;在 施工前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交底,并按照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5、审查受监项目的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技术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 续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应管理法规要求。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 健全和有效运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内部质量检查验收制 度(如:材料与构配件的进场检查和复验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等)是否落实。 检查施工企业是否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工 人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具体操作。抽查工地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 特性是否完全满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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