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服务合同(标准版).doc
《塔吊服务合同(标准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塔吊服务合同(标准版).doc(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本文格式为word版本可以修改编辑 塔吊服务合同(标准合同模板)甲 方:*公司或个人 乙 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塔吊服务合同 机械设备服务合同(塔机)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概况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高度(米)月租金(¥)设备进
2、出场费、安拆费(¥) 其他备注吊钩以下的高度: 附件 注:1、设备配套情况以发运交接清单为准 2、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包括进出场运输费、首次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维修费、税费。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汽车吊装卸、安拆。若设备在使用中需拆除移至本项目其它地方使用,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移机费,此费包括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 3、本工程安装拆卸高度为米,安拆附着道,附着杆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制作;如因乙方施工要求需增加附着,每增加一道附着,乙方另支付甲方元/道;根据目前乙方提供的安拆图纸及现场条件,安装所需汽车吊为T,拆卸所需汽车吊为T;如因乙方安拆条件不满足以
3、上条件导致汽车吊吨位增加,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目前安拆现场,道路可满足米长运输车通过,并不需要转运。如因乙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导致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本服务设备使用地点及用途 1、仅限用于工程,地址:。 2、仅限于在垂直起吊重物使用。 第三条、服务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设备在服务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服务期间,仅享有服务设备的使用权。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服务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设备使用地点或将设备转租(借)给第三人,更不得作为自有财产进行处置(如转卖、抵押、质押、留置等)。 第四条、服务期限计算方式: 1、服
4、务时间月。开始服务日期: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超过5个工作日不安装,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设备检测手续,设备安装完毕具备使用后,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使用设备,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 2、终租日期:终止服务日期以乙方书面“设备终止服务拆除通知书”通知的日期为准。 3、服务费自服务设备开始服务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考虑停工和节假日以及天气情况,及设备中途拆除移机等情况。 4、超过服务期限使用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按元计。 5、甲方安排操作人员两名,人员工资由方负责,满足乙方工程需要,甲方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
5、超过小时,如甲方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以上的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增加操作人员,增加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加人员的工资按3000元/月/人计算。因特殊情况,未增加操作人员的,乙方需支付甲方操作人员的每日超过8小时的计时加班费。 备注:设备退场时间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 第五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时,设备进场前乙方支付甲方设备元整作为设备押金,在设备退场前甲方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安装前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元整。如乙方不按合同支付进出场费,甲方有权不予安装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退场前,乙方支付甲方预埋支脚折旧费元整。 4、设备在检测合格后
6、,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设备使用费用。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提前两日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款时,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5、结算方式:每使用完一个月为一结算期,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办理结算手续。 6、付款时间:乙方在每月25日前支付甲方上月设备使用服务费结算金额的100%。 7、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号,现金结算、以物抵债必须经由甲方财务总监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在设备退场之前,乙方应付清全部费用。 9、双方其他约定:在甲方预埋支脚到达乙方工地后,乙方需支付塔机预埋支脚元/套给甲方。 第六条、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设备在合同所列的交货地点,由
7、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交货。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或乙方盖章都有效,乙方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在货到交货地点当天验收设备,同时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单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没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为乙方已经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收单交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二天内将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设备符合本同约定要求。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服务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服务期间服务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吊钩以下钢系丝绳由乙方承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塔吊 服务 合同 标准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