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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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职业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篇一: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增加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实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化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培育目标要求和人才培育方案支
2、配,由职业学校支配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育的实践性教化教学活动,包括相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相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相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实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加实际协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实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加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化培育目标,增加学生综合实力的基本环节,是教化教学的核心部分,应
3、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实力形成规律,爱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化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和就业创业实力。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担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措施激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其次章 实习组织 第五条 教化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状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
4、、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支配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平安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起先前,职业学校应当依据专业人才培育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安排,明的确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打算、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阅历丰富、业务素养好、责任心强、平安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老师和特地
5、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育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支配特地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支配实习指导老师跟踪了解实习状况。 相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支配,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详细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支配和实施实习安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支配学生到指定单位实
6、习。 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依据专业人才培育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激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究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详细管理方法和平安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平安及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激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参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支
7、配学生实习。 相识实习根据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支配; (四)实习期间劳动爱护和劳动平安、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方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酬劳及支付方式。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
8、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须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支配、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 支配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 支配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别爱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 支配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 支配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消遣场所实习; (六)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支配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9、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别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支配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 支配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平安风险的实习; 篇二:高职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法(全套)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法 顶岗实习是培育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是培育和提高学生职业实力的重要手段。依据国家及xx省教化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顶岗实习基本要求 (一)顶岗实习是学生必需完成的学习环节,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二)在教学安排支
10、配上,要保证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一般支配在学制内的最终一学期。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要有利于学生职业实力的培育和提高,要有必要的平安保障条件。 (四)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接受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五)其它要求详见学生顶岗实习保证书。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及各部门分工 (一)顶岗实习由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加完成,校企共同管理,学校居于主导地位。学生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领导。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当,教务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主任组成。各系部主任为本系部
11、顶岗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院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系部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联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各系详细负责本系部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管理、跟踪、考核工作。各单位详细分工职责如下。 1、教务处职责:起草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相关文件,明确顶岗实习工作要求,审批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协调支配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对各系部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就业指导中心职责:负责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和与实习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协调学院和学生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签订学生顶岗实习保证书(附件3),参加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考核工作,帮助或参加各
12、系部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巡回检查。 3、各系职责: (1)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安排(附件1); (2)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配指导老师; (3)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为期半天到一天的顶岗实习教化动员,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目的、任务、要求和实习过程中应留意的问题,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法制与平安意识教化。 (4)组织学生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 (5)走访和跟踪实习单位及顶岗实习学生,收集用人信息,了解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学生的看法和对我院的建议,了解学生实习状况,处理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考核; (7)负责顶岗实习校内指导老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对顶
13、岗实习的学生实行双重指导。各系在支配校内老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还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为兼职老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四)学院依据实际状况支配校内老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原则上同一单位实习学生人数超过30人或实习单位有要求的,学院依据实习学生人数支配一名或一名以上专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一般每名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实行巡回走访及电话跟踪等方式进行指导和管理。学院依据须要聘请学生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指导和 管理。 三、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学校指导老师的职责 1、组织管理。
14、包括学生实习前动员、组织学习顶岗实习手册(附件八)、明的确习目的、实习纪律;对学生进行现场平安教化、职业道德教化;常常性地与企业指导老师、学生进行沟通、沟通,驾驭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刚好向系部汇报学生实习状况。 实行现场管理、巡回走访、电话跟踪、在线服务等管理方式,做好对每一个学生的跟踪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刚好驾驭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状况,随时向系部汇报并刚好处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原则上,除走访外每月至少通过电话或网络与负责指导的学生及实习单位各联系一次,特别状况另行驾驭。 2、实习指导: (1)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附件5)并做好检查、评价工作。 (2)结合学生实习
15、进展状况,适时组织学生集中授课或会议,解决学生实习中具有共性的问题。 (3)充分发挥顶岗实习环节的作用,做好学生职业实力培育工作。 (4)注意过程管理,做好实习过程中的检查和记录。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果进行评定,写好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3、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应深化学生实习单位,与学生共同进行实习熬炼,积累岗位实践工作阅历,提高实践技能。 4、收集顶岗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学生的看法和对我院的建议。 (二)顶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职责 1、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平安管理与教化、企业文化与企业规章制度教化、职业道德与养成教化等工作。 2、指导学生完成实习生产任务,提高
16、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力。 3、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三)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要求 1、顶岗实习学生须从系部领取顶岗实习手册,并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签订顶岗实习保证书(附件3)。 2、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附件2、附件4)。 3、仔细做好实习纪录(附件9),写好实习报告(附件5)。要求实习期间至少应有10篇实习纪录,实习纪录、实习报告将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4、自觉维护学院和企业的集体荣誉。 5、其它要求详见顶岗实习保证书。 四、考核与评价 (一)成果评定 1、学生的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校内指导老师共同完成。双方指导老师共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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