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利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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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Pleasure Group Office 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 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 构。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 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是,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 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 只有利而没有害。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 的诉求。业委会
2、与物业、开发商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小区中的业委会比喻为“议会”,那么物业公司就相当于“政府”,“议会”跟“政府”不能天天对着干。业委会主要是按物业合同的约定配合并监督物业 公司的工作。物业公司是大家请来的管家,人家也是人,首先要充分尊重物业公司的专 业工作。决不能干预人家的日常管理。其次,要配合物业的工作,鼓励物业把工作干 好。一定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千万别把人家象防贼一样整天盯着。物业干不好,可 以提意见,用不着整天把炒人家挂在嘴上。换物业公司不是随便的事,必须区分是物业 公司本身不好,还是某个员工不好。目前,业主有绝对的权力炒物业,这是一个巨大的 进步。下一步的问题是业主,特别是业委会能不能
3、用好这个权力,能不能承担后果。眼 下的问题是选出的“业委会”把小区搞乱了,大不了不干了,他不承担任何责任。简言 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在物业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民事关系,以及监督与被监 督的关系。其实,开发商也是一个业主。它更象“土着居民”,在一块地上把房子建好。房子 一卖出去,新来的业主就象“移民”,他们进来要按自己的“规矩”习惯改造“土着居 民”开发商。如果国家发展不是这么快,法律健全或执法严格,业主和开发商的冲突可能不会这 么尖锐。要想建设好一个小区,大家过好日子,业委会、业主、物业、开发商必须以理 性、理解、合作、宽容的态度共同建设。首先,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为敌的思想和做法对 建设新生活都没有好处。其次,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要以负责任的精神对待对方, 以理服人。定期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开会,是谁的问题谁负责,不能推诿,并将会议情 况向业主报告,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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