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_T 230-2022 “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docx
《DB3305_T 230-2022 “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05_T 230-2022 “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DB3305ICS03.060CCSA11DB3305/T2302022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DB3305/T2302022“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carbonneutralitybank2022-7-15发布2022-7-18实施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05/T230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建设要求.25管理要求.3附录A(资料性)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碳排放盘查方法.5附录B(资料性)银行机构信贷碳排放核算方法.7参考文献.9IDB3305/T2302
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湖州市银行业协会、湖州南太湖绿色金融与发展研究院、湖州深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狄、黄丁伟、徐华君、缪得志、杨冰、何九仲、邹新强、周忆、许震深、臧培峰、李乐。IIDB3305/T2302022“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
3、“碳中和”银行机构的建设要求与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碳中和”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R/T0227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DB3305/T64绿色银行评价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各种温室气体按照二氧化碳排放率折算后的值。注: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指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
4、硫。3.2碳中和carbonneutrality一定时间内,地区、企业、个人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当量的净零排放。3.3“碳中和”银行机构carbonneutralitybank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重要目标,通过公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釆取自身碳减排、投融资结构低碳调整等措施,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及投融资碳中和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3.4碳盘查carboninventory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3.51DB3305/T2302022碳金融carbonfinance服务于限
5、制二氧化碳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4建设要求4.1自身运营4.1.1碳盘查4.1.1.1银行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碳盘查,科学计量机构运营中所产生的碳排放量,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碳排放盘查方法见附录A。4.1.1.2银行机构自身运营领域碳排放范围如下:a)范围1: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即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b)范围2: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外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即消耗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c)范围3:银行机构其他供应链
6、端的间接碳排放,即按照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和自愿减排计划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4.1.1.3银行机构自身运营领域碳盘查计量方式如下:a)设定组织、运营的碳排放核算边界;b)通过对照范围标准(见4.1.1.2)建立碳盘查手册等方式确定碳排放源;c)收集碳排放源数据,选择合适的排放因子计算并汇总二氧化碳排放当量;d)记录完整的资料数据形成最终的排放清单;e)碳盘查相关信息披露,可参照JR/T0227的要求。4.1.2碳减排4.1.2.1依据碳盘查内容,应每年匡算碳减排成效和碳抵消成本,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路线图,明确各时间节点应实现的阶段碳减排目标。4.1.2.2根据动态变化的碳排放量制定合理的碳减
7、排措施,如使用清洁能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倡绿色办公等。4.1.2.3通过个人碳账户统计员工日常工作中的碳排放量,并将员工碳排放情况纳入相应考核体系,可给予适当奖励。4.1.3碳抵消4.1.3.1通过扩展经营活动外的措施,如开展公益植树造林等方式抵消机构的碳排放量。4.1.3.2采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购买绿色电力凭证等方式抵消机构的碳排放量。4.1.4核实验证通过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银行机构自身运营领域碳中和情况进行核实与验证。4.2投融资4.2.1碳盘查4.2.1.1银行机构应收集投融资对象(包括企业、项目)的能耗
8、强度,计算信贷领域碳排放量。4.2.1.2当投融资对象为项目时,项目碳排放量可直接采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供的碳排放量。4.2.1.3当投融资对象为企业时,银行机构投融资领域碳排放范围如下:a)范围1:投融资对象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即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2DB3305/T2302022b)范围2:投融资对象自身运营边界外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即消耗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4.2.1.4当投融资对象为企业时,银行机构投融资领域碳盘查计量方式如下:a)设定投融资对象的碳排放核算边界;b)收集投融资对象的碳排放源数据
9、信息,c)选择合适的碳排放因子,计算投融资对象信贷碳排放量;注:银行机构信贷碳排放核算方法见附录B。4.2.2碳减排4.2.2.1通过数字化平台等方式开发相应的碳金融产品,对接投融资对象低碳项目融资需求,将投融资对象碳排放情况与银行信贷政策挂钩。4.2.2.2配套专项支持政策,重点加强对投融资对象节能减排项目与活动的支持,引导信贷资产所涉项目降低碳排放量。4.2.2.3为投融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等绿色低碳理念的宣传。4.2.3碳抵消银行机构可引导投融资对象通过相关方式抵消碳排放量(见4.1.3)。4.2.4核实验证可通过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投融资对象
10、碳中和情况进行核实与验证。5管理要求5.1组织管理5.1.1将碳中和银行建设机制纳入战略规划,建立职能部门或管理部门,组建银行机构碳中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及联络人。5.1.2制定碳中和发展规划,碳中和发展规划中应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基准年、碳达峰实现年、碳中和实现年。5.1.3“碳中和”银行机构应配备至少1名碳排放管理师,并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培训。5.2制度管理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分工、数据统计管理、运营能耗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制度。5.3信息化管理5.3.1结合自身信贷业务发展的实际,开发使用相适应的信贷客户碳管理信息系统,或在原有信贷管理系统内嵌相关信息管
11、理模块。5.3.2依托绿色金融数字化平台,为银行机构核算自身运营碳排放、信贷碳排放提供数据支持和数字化工具。5.4风控管理5.4.1对投融资对象的碳排放情况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并将其纳入信贷评审流程,对评估表现好的投融资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信贷资源给予优先支持。5.4.2对投融资对象的碳排放情况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在风险实际损失发生或扩散前实施风险控制。3DB3305/T23020225.4.3根据风险评估与监测结果,对高风险投融资对象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社会风险控制。5.4.4开展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相关的制度、风险识别与管理机制。5.5
12、流程管理5.5.1机构总部(或非法人银行市分行)应基于碳盘查结果及整体碳中和行动方案,指定和落实机构本部及分支机构层面的碳减排计划与措施,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并进行必要的修正。5.5.2组建跨部门的银行机构碳中和建设工作实施小组,制定碳盘查、碳减排、碳抵消各环节的实施流程,明确相关部门与分支机构职责。5.5.3开展自身运营与投融资碳排放管理工作,建立碳排放核算、监测与碳减排潜力分析机制,统筹减排措施的实施成本、技术的潜在效力等因素,综合运用节能、替代、抵消等途径实现净零排放。5.5.4开展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建设工作,银行机构应设置高效的内外部信息交互渠道,修正并优化机构碳中和实施进程。5.5.5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05_T 230-2022 “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 230 2022 中和 银行 机构 建设 管理 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