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文本及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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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槛午桌情留血犬翻娩专高槐懦说家捕汝娄底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二四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部分 文本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商业发展目标3第三章 城区商业网点总体布局5第四章 商业街建设规划7第五章 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8第六章 商业零售业态建设规划9第七章 物流配送业建设11第八章 宾馆(饭店)与餐饮业规划12第九章 特种行业规划13第十章 其它要求13第十一章 规划管理与实施措施14第十二章 附 则15第二部分 说明书第一章 城市概况及商业现状分析18第二章 规划依据与规划规模22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23第四章 城市商业发展目标24第五章 城市商业总体布局规划26第六章 商业街建设规划30第七章
2、 商品交易市场规划33第八章 商业零售业态建设规划35第九章 物流配送业建设规划40第十章 宾馆(酒店)与餐饮业规划43第十一章 特种行业规划45第十二章 规划管理与实施措施46第一章 城市概况48第二章 国民经济情况48第三章 城市商业发展情况53第四章 城市重点地段商业调查情况56第五章 2004年娄底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57第六章 2005年至2010年娄底市经济与社会59第七章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文件6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优化城市商业布局,有效配置商业资源,提升商业品位,保障商业快速、健康、持续、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
3、关规范及标准,结合湖南省及娄底市商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对象: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设立的拥有独立固定营业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并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务的自然单位,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与宾馆餐饮业、文化娱乐业及其它特种行业。第三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即规划建成区面积为53平方公里,包括娄星区以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年限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限(2000年-2020年)基本一致,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第五条 人口规模:本规划人口规模按50万人计算。第六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以商业行政主管
4、部门为主,并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解释,因某种原因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时,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及有关行政条文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工作。第七条 本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是一致的,二者如有不符,以文本为准,文本不够详细的参阅说明书。第二章 商业发展目标第八条 规划目标:娄底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是立足娄底,辐射湘中,逐步成为长株潭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构筑重点突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灵活、开放高效的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的大商贸、大流通、大市场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商业业态结构,打造服务功能完善,既
5、能够引导和满足消费,又能够创造、扩大消费的区域性“购物天堂”,并初步形成以商业为核心的实体网络和以电子商务为主的虚拟网络相结合的零售商业与服务业体系,基本上奠定以信息业和现代服务业态为主支撑的现代商业基本框架,总体上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城市商业水平,使娄底市成为湘中地区的“物流中心”。第九条 总量预测:预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1,2010年达到146亿元,2015年达到246亿元,2020年达到437亿元。第十条 营业面积规模:参照同类城市标准及本市商业营业面积现状,确定娄底市区人均(常住人口和暂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占有商业营业面积为1.0-1.2平方米。根据人口预测,到2020年娄底市
6、区营业面积控制在60万平方米左右。第十一条 结构目标:旧城区以调整、改造、提高为主,控制总量,合理配置,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商业零售营业面积基本保持现有基础水平,适度调整。重点发展旧城以外新建城区和居住区的商业设施,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人、车、物流状况,强化沿街门店的规划和控制,逐步形成“一个中心,多种层次”的商业布局结构。第十二条 区域发展目标:娄底城区的商业发展区域按“一主两翼”划分为三大区域,即:中心区、城南区和城北区,各区域根据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产业优势、基础条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中心区:商业中心应当在继承商业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招商引资及企业并购与重组
7、等方法,在规划期未建成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与一个大型商业广场,打造娄底商业航母,强化商业中心商业气氛,促进娄星商业中心的商业发展,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让商贸流通业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城南区:规划期未,建成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能满足新区人们的生活需要,并以会展为主要特色的商贸区,着重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其在新区的样板引导、集聚效应和骨干支撑作用。城北区:在依托涟钢薄板、开发区工业园区位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发展三大物流基地,高标准、高起点、高速度地发展新的流通业态,完善开发区商贸市场体系,促进开发区经济的发展,构筑崭新的流通现代化宏伟蓝图。第十三条 积极发展连锁商业和电子商务,到2
8、020年,连锁商店和电子家庭购物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总比重的40左右,其中连锁商业占50左右,连锁经营覆盖行业在30种以上;电子商务占15左右。第十四条 按照功能分区、档次提高、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逐步对城区现有沿街小门小店进行改造、整合,限制非商业设施,改建商业设施。对沿街沿路应适当发展的便民杂货店和小型饮食服务点,通过加盟、特许形式发展成为连锁的便利店或专业店。不断提高超市经营净菜的比重,推广生鲜食品超市外设,改造农贸市场商业环境,并逐步推行超市化管理及超市化经营。第三章 城区商业网点总体布局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地方商业规范及娄底市商业布局现状,将娄底市商业体系分为市级中心商业区
9、(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居住区(社区)商业、街坊商业、专业(特色)商业街、中心镇商业、乡镇(一般镇)商业、批发市场规划区八大类。(一)市级中心商业区(城市商业中心)第十六条 娄底市中心商业区以清泉广场为中心,东至新星路,北至湘阳街,南至乐坪街,西至娄星南路,控制范围约1.7平方公里。该地段具有区位优势和历史优势,是最典型的传统商业街区,其定位是以购物、娱乐、休闲为主的综合商业中心节点,消费对象是市民及流动顾客。第十七条 中心商业街区特色:结合历史优势与区位特点,推进经营结构调整,完善经营服务功能,突出优势特色经营,档次错开,门类齐全,形成融购物、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特色商业板块。第十八条
10、 中心商业街区业态设置导向鼓励设置:特色百货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强调商品精品化、服务规范化、设施高档化。适度设置:大型综合超市、大型购物中心。限制设置:仓储商店、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生产性企业。(二)区域商业中心(二级商业中心)第十九条 规划市区设区域商业中心5个,即:城南商贸区、钢城商贸区、仙人阁商贸区、万宝商贸区、江龙滩商贸区。第二十条 各个区域商业中心要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以及现有商业基础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服务等功能,并形成各自的特色优势。第二十一条 根据娄底市特点及未来发展要求,确定城南商贸区、仙人阁商贸区、万宝商贸区为本
11、市重点建设的二级商业中心;钢城商贸区在原有基础上,调整结构,控制规模,适度发展,提升档次;江龙滩商贸区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时序,适当发展,初步建设,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第二十二条 区域商业中心设置导向鼓励设置:大型综合超市、超市、百货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设施。适度设置:专卖店、大型专业店限制设置:仓储商店、农产品市场(三)居住区(社区)商业(三级商业中心)第二十三条 根据规范,列入居住区(社区)商业重点建设的区域是:人口规模达到2-4万人,服务半径在200-500米的居住区。市区新建居住区商业网点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发展连锁经营,推行连锁超市;结合实际,规模适当;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选址应
12、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地段。市区已建居住区的商业网点要合理设置,做到配套齐全,方便居民。第二十四条 居住区(社区)商业基本营业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一般以一两个中型超市(1000-2000平方米)为骨干,辅以便利店、医药店、农产品市场、餐饮店等,并以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医药等多种形式提供配套服务。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社区)商业设置导向鼓励设置:新型社区购物中心或邻里中心(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能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的综合性商业服务中心)、便利店、超市、餐饮网点、农产品市场、生活服务设施等。限制设置:百货店、大型专业店、仓储商店、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四)街坊
13、商业第二十六条 街坊商业服务人口约3000人,基本营业面积400平方米,设置地域为街坊、居民主要途经地,其设置导向为:鼓励设置便民店、生活服务设施。第二十七条 规划万宝镇、茶元镇、百亩镇等为中心镇商业建设重点,市区其它镇商业为一般镇商业。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第二十八条 根据各城镇的特点,应当构建能满足当地消费、布局合理、业态新颖、特色经营的产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现代居住、商品集散主导型等各具特色的城镇商业。中心镇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18000平方米,以1个中型农贸市场,1个中型综合百货市场为骨干,配套零售、批发、餐饮、服务、文化、邮政等网点;一般镇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6000平方米以上
14、,满足城镇居民的生活需要。各城镇商业的发展应结合娄底市的城市化进程来配套建设。第二十九条 中心镇、一般镇商业设置导向鼓励设置:社区服务中心、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农产品市场、生活服务网点。限制设置:大型购物中心、仓储商店。规划万宝镇、茶元镇、百亩镇为中心镇商业建设重点,规划杉山镇、小碧乡、双江乡、石井乡为一般镇商业。(五)批发市场规划区第三十条 本规划确定环球商业广场、娄底水果批发市场所在地段为批发市场规划区。环球商业广场现占地30000平方米,以糖酒副食批发为主。娄底水果批发市场规划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新鲜水果批发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娄底市的批发市场要引进民间资本,加强引导,推进管
15、理,将批发市场做大做强,成为娄底经济的亮点。第四章 商业街建设规划第三十一条 商业街设置导向重点整治城区现有主干道商业经营秩序与环境,积极引导城市新建道路商业建设。重点引导建设信息、电子器材、家用电器、文化用品、服饰、旅游纪念品和食品、花卉、餐饮等符合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特色)商业街。鼓励设置与该专业特色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适度设置为该专业配套服务的服务业,限制设置与该专业特点无关联的业态和业种。适应中心城市、园林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商业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管理,提高商业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品位,与城市和街道的美化、亮化相协调。到2020年,市区统一命名的有规模、有影响的市级商业专业(特色)街应当达
16、10条左右。(一) 综合商业街第三十二条 长青街、氐星路综合商业街是娄底市最为繁华的商业服务业聚散地,规划将洞新市场至吉星路、火车站至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路段,结合城市扩容提质与旧城改造,将其建成为一条集文化、交易、购物、娱乐、休闲、观赏、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综合性商业街。改造提升现有各类商店,实行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减少中低档专业店、便利店、超市的比例,适当提高大型综合超市、高档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的比例,并使整条道路分段呈现若干个以同类商品经营的专业街段。(二)商业步行街第三十三条 娄底市春园商贸步行街:全长1200米,位于市中心,西起氐星路,东至新星中路,南至乐坪街,北至长青中街,呈十字型布局,
17、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并将于2006年建成。现已建成的九亿商业步行街位于春园公园东侧,全长500米,与春园商业步行街相连接,作为春园商业步行街区域内的特色商业步行街。第三十四条 涟钢步行街: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全长800米,西起娄星北路,东至大汉路,总投资约2亿元,将于2005年建成。是一条以新型商业业态为主,突出精品化、休闲化,具浓郁现代商业气氛的综合商业街。第三十五条 春园饮食文化街:位于春园公园对面,北接湘阳街,南至长青街,全长400米,以特色餐饮、风味小吃为主。第三十六条 古玩收藏文化一条街:位于城南新区,全长400米,是以融古玩与收藏文化为一体,展示浓郁中华文化特色的专业商业
18、街。第三十七条 沿河路旅游文化街:位于孙水河畔,全长近2000米,以人民公园和孙水河为依托,设立经营工艺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专业旅游品网点,建成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旅游购物商业街。(三)沿街商业建设第三十八条 根据城区街道(路)的功能分区特点,规划以下道路(地段)为禁止或限制沿街设立小商业门店街道:湘中大道、新星路、乐坪街、湘阳街、长青街(吉星路-娄星南路)。以上道路(地段)应当严格控制商业设施的建设和非商业设施改造成商业设施,树娄底商业新形象。第三十九条 规划以下道路(地段)为商业整治重点街道:桑塘路、凤阳街、青山街、涟滨街、新科街、扶青路(长青西街-早元街)。以上道路(地段)沿街商业门店应
19、当符合规定的商业设施标准,其商业标识与标志应当按统一标准设置,做到统一规范,提升档次。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开办对环境有污染的行业(餐饮、洗车、废品回收店)等。第四十条 规划以下道路(地段)为商业重点建设街道:大汉路、氐星路、长青街、育才路、香茅街(新星北路-吉星路)、钢城东街(仙桥街-钢城北路)、钢城北路、娄星路、吉星路(秀石街-乐坪街)、泉丰街、甘桂路、扶青南路(早元街-新林街)、大石山路、百宝街。以上道路(地段)应当根据商业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各类商业业态,提升城市品位与商业档次。第五章 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第四十一条 娄底市商品交易市场应以调整布局、功能创新为发展思路,实行传统商品专业批发市
20、场的升级,积极发展新型市场,塑造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形象。本规划确定娄底市商品交易市场的重点是: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农贸市场)、其它类商品交易市场等。第四十二条 娄底市应根据本身产业优势与工业特点,积极鼓励与支持发展生产资料综合市场,重点发展工业消费品市场,调整、巩固与提高现有农产品市场,新建旧货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适度发展其它类商品交易市场。第四十三条 娄底市生产资料综合市场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工业优势集中地带,目标顾客除本地工业企业外,主要为外地客户群。工业消费品市场主要设置在大型居住区与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低收入居民为主。农贸市场(菜市
21、场)可设置在居住区内或居民集中地,原则上以每1000m为服务半径配置1处,目标顾客以当地居民为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小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第六章 商业零售业态建设规划第四十四条 根据国家及湖南省地方标准,参照国内部分城市的可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娄底市商业零售业态包括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专业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大型购物中心、大型购物广场和特设专卖区等十种零售业态。(一) 大型购物中心第四十五条 大型购物中心设置导向根据娄底城市、人口与经济发展实际规划大型购物中心发展与建设。近期规划新建大型购物中心一处,即将现有九
22、龙家居生活超市及相邻商业设施改造、升级为购物中心,命名为湘中购物中心。至2020年,大型购物中心控制在2家以内。(二) 大型购物广场第四十六条 大型购物广场设置导向1. 根据娄底城市、人口与经济发展实际进行规划和建设。2. 大型购物广场应坚持规模化、精品化、综合化、高档化原则,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体现现代商业文化、城市文化特色。3. 近期规划新建大型购物广场一处,即以现有清泉名店、清泉饭店、湘中大厦为基础,考虑相连地块,建设清泉铜锣湾商业广场。(三) 大型综合超市第四十七条 大型综合超市设置导向1.娄底市应鼓励发展大型综合超市,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并形成特色与规模。2.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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