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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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建设方针2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3第四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4第五章 住宅区规划5第六章 公共设施规划5第七章 绿化景观规划6第八章 控制指标体系6第九章 四线管制规划10第十章 镇区风貌设计11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12第十二章 环保环卫规划14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14第十四章 规划强制性内容14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管理15第十六章 附 则152015.2511石城县龙岗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XX县XX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在旧区改造与新区开发的大背景下,XX镇政府为了加快镇区发展的力度,整合土地资源,优化镇区道路网结构,
2、合理配置镇区空间资源,完善镇区功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形态,树立镇区的新形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镇区的建设和管理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规划文本(以下简称文本)。第二条 本次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规划说明书是本规划的说明性文件。第三条 本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XX县XX镇区110.78公顷范围内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的规定。第四条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XX省地方性相关
3、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本规划由XX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依法按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第六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镇规划标准(GB50118-2007);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5、XX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6年;6、城市规划资料集小城镇规划篇;7、XX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年)8、 XX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则管理条例(2008年);9、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10、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11、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2、 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13、 XX
4、县XX镇总体规划(20082020);14、 相关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15、 XX镇人民政府有关的意见设想;16、 1:1000XX镇区电子地形图。国家其他相关规范及XX县相关部门要求。第七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1、 规划原则:(1)区域协调原则(2)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原则(3)尊重现状原则(4)规划布局弹性原则(5)规划延续性与实施可操作性结合原则2、规划目标:(1)完善交通系统,优化镇区环境、合理分布公共资源,努力实现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2)积极发展新区,合理利用现状土地,实现土地利用的集约化。(3)改造旧村,分析现有土地利用、交通及环境状况,遵循有关规范,协调解决各地块间的
5、矛盾,改善投资环境,创造现代化的城镇环境。(4)结合周边区域的建设,增加绿地建设,为规划区内过渡空间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建设方针第八条 功能定位XX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商贸服务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区域中心城镇。第九条 发展规模1、居住人口容量:规划人口容量为11000人。2、用地规模:总用地为110.78公顷。第十条 建设方针1、规划区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原则,依托大交通,贯彻“紧凑开发,综合配套,逐步实施”的开发建设方针。2、用地布局应严格执行规划,保持功能分区的科学合理性,政府可根据规划及地价按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环境景观及基础设施用地分类进行调
6、控,制订兼容原则,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3、道路建设中干、支路按规划严格执行,先行展开建设;巷路灵活掌握,随开发建设的需要配建,满足交通需求,体现规划的灵活性。4、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营造绿色空间,重要的景观节点、公共绿地、沿街绿化由政府控制和建设。5、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心区发展,按容量适度超前、设施逐步跟进的原则合理展开建设。6、严格审核开发项目用地需求,注重土地资源的集约化使用及土地利用的效能,规定土地开发必须达到的最低强度,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杜绝土地投机。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第十一条 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区位于XX镇区,具体范围为西起XX林场,北起XX中学
7、,,东至XX王家村,南至文水河。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10.78公顷。第十二条 总体布局与功能结构XX镇区规划形成“两轴、两心、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两轴”沿319国道两侧规划商业,形成一条东西向发展主轴;沿团结路两侧规划商业带与319国道商业带衔接,形成一条南北向发展副轴。“两心”行政中心:在规划区西北部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规划在镇区西侧新建集贸市场,行成XX镇区商业中心。 “四组团”北部综合组团:以319国道为界,北侧为综合组团,主要以教育、商业为主,包含部分居住;西部公共服务组团:以行政办公和市场用地为主,包含部分居住和公园绿地;中部居住组团:以居住用地为主,主要为
8、现状居民;东部居住组团:以居住用地为主,主要为开发用地和安置用地。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18-2007)进行土地细分。1、居住用地规划配置居住用地52.9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7.81%。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7.8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25.13%。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面积为4.33公顷,教育机构用地面积为6.31公顷、文体科技用地面积为0.57公顷、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2.34公顷,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8.93公顷,集贸市场用地面积为5.36公顷3、对外交通用地规划对外交通用地1.9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78%。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
9、路广场用地20.6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8.64%。其中道路用地18.30公顷,广场用地2.35公顷。5、工程设施用地规划工程设施用地1.3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17%。其中公用工程设施用地面积0.87公顷,环卫设施用地面积0.15公顷,防灾设施用地面积0.28公顷。6、绿地规划区绿地面积6.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7 ,其中公共绿地的面积为4.41公顷,占规划区用地的3.98 %。规划用地一览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居住用地R52.96 47.8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52.96 47.81 2公共设施用地C27.84 25.13 其中行政
10、管理用地C14.33 3.91 教育机构用地C26.31 5.70 文体科技用地C30.57 0.51 医疗保健用地C42.34 2.11 商业金融用地C58.93 8.06 集贸市场用地C65.36 4.84 3对外交通用地T1.97 1.78 4道路广场用地S20.65 18.64 其中道路用地S118.30 16.52 广场用地S22.35 2.12 5工程设施用地U1.30 1.17 其中公用工程用地U10.87 0.79 环卫设施用地U20.15 0.14 防灾设施用地U30.28 0.25 6绿地G6.06 5.47 其中公共绿地G14.41 3.98 防护绿地G21.65 1.4
11、9 7总计110.78 100.00 第四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第十四条 道路系统1、对外交通规划区对外联系交通为319国道,规划在镇区东侧新建汽车站,占地面积0.27公顷。2、区内交通综合考虑规划区用地形状和现有道路与周边地区的联系程度,本次规划以“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对外交通干道联系”为道路网布局原则,依托319国道对接周边镇区,形成以“三横两纵一环”道路骨架,支路为补充,脉络清晰的道路系统。“三横”指城江北路、319国道、广场路,“两纵”指城XX路、团结路。“一环”指文高路、外环路、滨河路形成的镇区外环系统。根据道路在规划区内的位置和承担功能将全区的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和支路。主干路、干路分
12、为交通型干路和生活型干路。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30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628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规划道路一览表道路名称起 点终 点长 度(米)宽 度(米)道路等级断面代号319国道文高路外环路225630交通型主干路A-A广场路文高路外环路141928交通型干路B-B文高路滨河路外环路258020交通型干路C-C城XX路319国道滨河路55520生活型干路C-C城江北路319国道外环路94720生活型干路C-C团结路文高路滨河路93020交通型干路C-C外环路文高路滨河路1479
13、20交通型干路C-C滨河路文高路外环路184816生活型干路D-D石田街319国道滨河路60112支路E-E学前路319国道政通路36912支路E-E政通路文高路外环路130212支路E-E车站路文高路滨河路97212支路E-E白源路文高路城江北路27212支路E-E学苑路文高路城江北路20112支路E-E 注:表中除现状道路外,规划路名均为暂定名。规划区道路类型一览表序号编号宽度人行道及绿带机动车道1A3023.024.02B2823.022.03C2023.014.04D1623.010.05E1222.57.0各地块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
14、、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地块内小路应有利于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并满足建筑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第十五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规划平面交叉口的道路缘石半径,规划区四种道路转弯半径按6-20米控制。用地范围根据道路红线和停车视距三角线控制,主干路停车视距为70,干路停车视距为50米,支路为30米。第十六条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必须符合图则所示,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建设项目原则上设一处机动车出入口,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的,在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
15、2、距国道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米,干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50米,支路不小于30米。3、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小于6米。4、距公共交通站边缘不小于10米。第十七条 静态交通设施1、停车场:规划区设2处社会停车场,一处位于广场路南侧集贸市场旁,占地面积0.42公顷,停车泊位约141个。一处位于团结路与城江北路交汇处,占地面积0.21公顷,停车泊位约70个。2、广场:规划区共设2处广场,一处位于319国道集贸市场段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24公顷。一处位于政通路北侧集贸市场旁,占地面积为0.38公顷。第十八条 道路竖向规划规划区道路纵坡控制在0.3%
16、-4%,道路横坡控制在1%-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不低于周边道路的路面标高0.2米。第十九条 道路红线内(包括上空)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第二十条 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第二十一条 地块内部配建停车场,其面积控制应符合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泊位要求表。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泊位要求表建 筑 类 别单 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住宅个/户0.32行政办公个/100 建筑面积0.34商务办公个/100建筑面积0.33其他办公个/100 建筑面积0.25普通商业、农贸市场个/100 营业面积0.36医院个/100 建筑面
17、积0.35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等个/100 建筑面积0.34公园个/公顷占地面积410客运站个/100旅客(高峰日)13中学个/100名学生0.835小学、幼托个/100名学生0.89-13 注:地块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泊位数的15,核定标准泊位数按照该地块最大容积率换算。第五章 住宅区规划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建设本规划区分为4个组团。北部综合组团:位于319国道北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8.9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1600人。西部公共服务组团:以319国道、文高路、滨河路、城XX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03公顷,安排居住人口1950人。中部居住组团:
18、以319国道、滨河路、城XX路、团结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0.45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250人。东部居住组团:以319国道、滨河路、团结路、外环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7.4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200人。居住组团规划一览表组团名称居住用地面积(ha)用地类型居住人口(人)北部综合组团8.99R21600西部公共服务组团6.03R21950中部居住组团20.45R24250东部居住组团17.49R23200合计52.9611000第二十三条 居民点整治规划居民整治点以建设多层农民公寓为主,达到二类居住用地标准。新建住宅以4层为主,提倡双拼式、联排式住宅,少建独立式住宅和单
19、层建筑。村民宅基地建设要求: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住宅主楼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住宅日照间距尽可能安排南北朝向,避免东西向布置。房屋间距旧村改造不宜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0.9倍;山墙之间的距离(除消防通道外)不得小于2米。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宜超过3.6米。村庄绿化应以种植树木为主,少植草皮,可植竹、栽果,应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基础。第二十四条 安置区建设除规划居民点整治村庄外,其他地块应严格控制村民自建房,区内因镇区建设导致的居民点拆迁户,政府应鼓励统筹统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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