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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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人民政府文件澄政发20189号市政府印发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2018年1月31日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1月目 录1总则51.1 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事件分级61.5 工作原则62 组织结构与职责72.1 日常组织机构82.2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92.3 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112.4 现场工作小组的组成
2、和职责102.5 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153 预防和预警163.1 预警信息监测和报告163.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173.3 预警预防措施174 应急响应184.1 信息报告184.2 分级响应194.3 响应措施205 应急终止215.1 应急终止的条件215.2 应急终止的程序215.3 后期处理226 应急保障236.1 队伍保障236.2 技术装备保障236.3 交通和运输保障246.4 通讯与信息保障246.5 医疗卫生保障246.6 社会稳定保障256.7 物资保障216.8 资金保障267 监督管理267.1 预案演练267.2 教育和培训267.3 应急能力评价268 责任和
3、奖惩279 附则279.1 预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279.2 预案解释部门279.3 预案实施时间27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突
4、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10)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2)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13)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4)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长江小湾水源地、长江肖山水源地、长江西石桥水源地、江阴市利港应急备用地下水源地、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1.4 事件分级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
5、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IV级)污染事件。(1)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2)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3)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较大面积污染,或乡(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4)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IV级):指行政村、自然村、企业
6、自备水厂等集中供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者供水中断的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并将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的保障公众供水安全。(2)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针对事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响应。(3
7、)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积极做好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2 组织结构与职责成立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港口局、市公用事业局、江阴海事局、市消防大队、市
8、气象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街道、云亭街道等部门。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组织结构图如下: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图1 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组织结构图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饮水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宣传报道组专 家 组2.1 日常组织机构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
9、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执行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3)负责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4)建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水源地周边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饮用水安全的各种重要环境信息,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5)联系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6)承担编制、评估、修订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7)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8)
10、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2.2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1)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现场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无锡市政府或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级)应急处
11、置现场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港口局、市公用事业局、江阴海事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街道、云亭街道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见第2.3节。(2)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污染重大事故情况,根据
12、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水源地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传递、通报;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3 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
13、发污染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市经信委:当出现重特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的限水、停水。市财政局:负责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所需资金的准备。市公安局:负责对危害集中式饮用水源案件进行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市水利农机局: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测,依法发布水文预报,保障水源地水量供应;负责应急调度水利工程改善水源地水质;负责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安全供给管理;参与相关善后和生态恢复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纯净水和负责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
14、发污染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计委: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进行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涉及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防治等相关信息。市环保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和污染源的监控,依法发布环境状况通告,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做好水质的应急监测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市安监局:加强对全市各类工矿商贸,重点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市城管局:协助市公安局维持突发环境事件
15、现场的秩序。市港口局:协调相关码头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用事业局: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时,负责组织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通过采取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的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负责备用水源供水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备用可靠。江阴海事局: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交通组织与管理以及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市消防大队:负责配备水源地污染事故现场陆域抢险设备和人员;负责在事故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同时配合海事局进行水域抢险;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市气象局:负责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地水
16、质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气象条件预警。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澄江街道、云亭街道:第一时间启动本级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就近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现场抢险和事故处理,全力以赴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协助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2.4 现场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型及工作需要,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饮水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和宣传报道组。各工作小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如下: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农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
17、计委和市气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对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分析污染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事件的变化趋势,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控制和消除影响的科学建议。其中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市水利农机局负责调水通道、饮用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和流向情况的监测;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取水口进出水水质监测;市卫计委负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质和末梢水水质监测;市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应急处置组:由江阴海事局牵头,市港口局、市水利农机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计委、市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其中江阴海事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上交通管制,水上污染事故的抢险;市港口局协调相关码头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水利
18、农机局负责调度水利工程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的排查;市公用事业局会同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启用备用水源地,保证饮用水供应;市卫计委负责应急供水水质监测,对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进行防治;江阴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和抢险。饮水保障组: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牵头,市经信委和市商务局等部门组成。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应急期间强化自来水的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保证出厂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的限水、停水。市商务局负责应急期间纯净水和其他抢险物资的供应。应急保障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市商务局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市公
19、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通畅;市财政局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善后处置组: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协助,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便于各个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
20、。2.5 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聘请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相关学科的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其主要职责是:(1)为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2)为江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意见和建议;(3)为特别重大和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提出救灾方案和处置办法;(4)向市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5)对危机解除后的灾后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3 预防和预警3.1 预警信息监测和报告(1)江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江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早发
21、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预警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2)监测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范与标准方法,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与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加强环保、水利、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外和取水口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要实行联网,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增强水质污染变化预警能力和应急防范能力,实时监测部分水质指标,重点加强对原水的监测,并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发现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向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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