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docx
《《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docx(4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综合素质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 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 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 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多选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 :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D :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的,是从犯。2、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
2、义务来源为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 :道义上的义务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 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 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 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 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
3、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 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 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 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 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BDo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21、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
4、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22、单选题对被判处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A :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
5、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 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23、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 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24、单选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 :对于犯杀
6、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不得适用假释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 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 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 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
7、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 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 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 以D项正确。25、单选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 “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 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
8、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 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薪意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 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 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 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 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26、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 刑10年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 处无期徒刑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
10、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27、单选题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一A :人犯B :被告人C :犯罪嫌疑人D :犯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 “罪犯”。28、单选题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
11、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29、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 的情形下,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甲的法定A理人B :甲的父亲.C :甲的配偶D :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 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
12、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30、单选题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A : 8小时B : 12小时C : 16小时D : 24小时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 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 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 要采取
13、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 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 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1、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可?A :犯靠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
14、选Co32、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 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 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 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 所组成的一
15、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 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 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33、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34、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A :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
16、成盗窃罪B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C :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D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 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 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 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D为正确答案。35、单选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
17、,体现了O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 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 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 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故本题选Ao36、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
18、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19、、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
20、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
21、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章程
22、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37、单选题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 种犯罪?A :挪用特定款物罪B :挪用公款罪C :职务侵占罪D :挪用资金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 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o38、A : B : C :D :Q B B XJ XJ 续连收 连牵吸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 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 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 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 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素质 刑法 题库 考点 2023 年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