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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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健全城乡进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立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根底,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安排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夫土地权益、保障农夫公正共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着力政策科学和制度创新,建立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交易平台,完善交易程序、交易规章,为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实践阅历。 二、根本原则 (一)正确把握方向,坚守入市底线。深化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必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必需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
2、、农夫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努力破解理论和实践难题,不断完善和进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土地制度。 (二)维护农夫权益,兼顾公正合理。切实敬重农夫意愿,充分反映农夫利益诉求,实现好、维护好、进展好农夫土地权益,夯实集体经济组织根底,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安排公正合理,使入市成果惠及广阔农夫。 (三)坚持重点突破,综合配套推动。紧扣入市主题,加快编制镇、村级规划,抓好集体建立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深入分析进展遇到的核心问题和冲突焦点,科学设计入市步骤和方法,配套推动农村产权、财税、社保、金融等改革,着力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 (四)坚持试点先行,循序稳步渐进。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
3、,“点上试验与面上推广”相结合,着力入市与推动进展相结合,综合各方关注,分散社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试点工作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动,又要结合实际,蹄疾步稳,大胆探究,循序渐进。 三、目标任务 完善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产权制度,明确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主体、范围和途径,建立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交易平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探究效劳监管制度、入市抵押担保机制、土地增值收益安排机制,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立用地市场,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 四、组织领导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打算成立汇川区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由王举同志兼任
4、办公室主任,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详细负责我区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五、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产权制度。根据土地“性质明确、产权清楚、权能完整”要求,探究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与国有建立用地“同权”途径。 1.界定土地性质,明确权利义务。制定汇川区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治理方法(试行),明确存量集体建立用地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工矿仓储、商服等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其全部权人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具有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出租、抵押权能,与国有建立用地同权同责同义务。
5、(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摸清存量底数,开展确权颁证。依据最新土地调查成果,进一步摸清集体建立用地底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结合土地实际用途,对存量集体建立用地中的经营性建立用地予以摸底调查,建立信息档案和动态治理数据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制定汇川区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法(试行),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经使用权人申请,全部权人同意,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登记发放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使用权证。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技术效劳中心、市不动
6、产登记事务中心汇川分中心及各镇(街);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3.明确入市主体,探究股份合作。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主体,是代表其全部权的农夫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未能建立健全的村、组,不能获得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资格。各镇(街)要确保农村集体成员在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工作中,能够公正行使决策权、参加权、安排权。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二)探究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入市途径。根据“稳步推动、标准运行、城乡互动”要求,在试点上开展“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城中村集体建立用地整治后入市”三个试验,探究集
7、体经营性建立用地与国有建立用地“同等入市”途径与方法。 1.就地入市。在具备开发建立所需根底设施、产业规划、环境爱护等前提下,已明确在本村直接使用的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由实施主体报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在交易平台上实行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入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规划技术效劳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汇川分中心及各镇(街);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调整入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第三次国土调查,编制汇川区村庄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异地入市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确保建立用地不增加
8、,耕地数量不削减,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经营性建立用地先复垦后,可按规划调整到本区范围内的产业集中区,实行协议、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入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城中村建立用地整治后入市。对城中村历史形成的集体建立用地,依据批准的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土地统一开发利用,根底设施配套,在重新划分宗地和确定产权归属,优先保障城中村居民住房安置等用地后,对不予征收的,属于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建立用地,农夫集体可申请实行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入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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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市区 集体 经营 建设 用地 入市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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