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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我担当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当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供应法律询问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常常性的工作是供应法律询问。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详细问题的同志干脆与我电话联系,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供应法律看法。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询问,法律顾问依据自己的法律学问,提出须要留意的法律风险,为其供应相应的法律看法和应对措施,刚好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20xx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马上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供应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看法,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担当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允
3、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最终收回成命。2.审核公司合同依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常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特殊是在20xx年至20xx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觉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安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很多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反合同主体同等的原则,在合同中常常出现惩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4、,建议明确细微环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允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样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法院的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仲裁管辖的没有明确仲裁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需明确仲裁机构的精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须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
5、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详细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常常与律师询问探讨。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20xx年、20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全部同志都有类似的经验。3.协作公司进行法制宣扬教化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扬教化工作,有着不行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扬工作以外,在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
6、,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与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回来后,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扬讲解。20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公司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肯定的效果。4.代理公司进行调解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务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务。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反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足而去,或者虽不满足但对我们的处理看法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
7、型案例有以下几个:1)、水上交通事故案。20xx年4月份,我与公司综合部的王经理、赵等几位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件。某处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旁边夜航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设置在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办法欲找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看法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终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2)、公司社区基站投诉案。20xx年甲区某社区、20xx年某某社区、20xx年乙区某社区居民都曾经对我公司设置在该社区的移动基站在噪声、电磁幅射等问题
8、进行投诉,要求我公司撤走移动基站。本人与公司的张副总经理、综合部赵副经理六名同志会同物业、居民委员会、街道、公安部门的同志一赵亲临现场,与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劝服工作,平静事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3)、营业厅椅子伤人案。20xx年5月14日晚6时许,客户李某某到公司某营业厅交费时,因营业厅内的椅子存在质量问题而摔倒,导致损伤,遂到某县人民医院医治,经诊断为腰4-5节间盘脱出、胸外伤及软组织损伤,住院长达近二个月。我和公司综合部赵副经理等三名同志与对方经过同等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说明及辽宁省公安厅公交(20xx)121号文件,同意对客
9、户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进行一次性补偿共计48000元,从而息诉止争。4)、公司在模拟网转数字网接待客户投诉。20xx年,公司依据省内有关部门的精神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须要,进行模拟网转数字网的工作。这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很多客户纷纷到公司投诉,甚至有人到法院起诉。经我与公司的综合部两位经理到法院说明状况,甲区人民法院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做撤案处理。对于到公司投诉的客户,我与公司市场部的文经理以及另外两名同志一起自始至终坚持坐班接待客户,做耐性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客户负气成来,满足而去,圆满地完成了模转数的工作,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案件,也没有造成一起意外的不行限制的纠纷事务
10、。5.处理诉讼案件状况几年来我与公司综合部王经理、李经理、赵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多起。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须要说明的是,尽管在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公司诉讼应当另行收费,但全部的案件本人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典型案例如下:贾某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20xx年5月,社会闲散人员贾某到公司找人要手机卡,在员工通道处受到社会上不明身份人的追杀,在公司外面被人砍伤。此人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赐予人身损害赔偿。我与公司职员赵某在具体了解案发状况后,到法院与承方法官提出四点看法:1、原告与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双方没有合同
11、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任何附随义务,也就是平安保障义务关系;2、员工通道不是营业厅,也不是公司对外的经营场所,更不是公司保安的重点防范区域;3、此案系社会人员寻仇所致,原告应当对此有所了解;4、公司在此案中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存在无过错责任。此案被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结案。居民王某某诉公司赔偿财产损失案。20xx年4月,某县某镇居民王某某以公司光缆经过其家院落为由,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6万元。我与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赵某处理此案。我们提出的答辩看法是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损害的事实和证据,公司光缆也已经改线)也没有法律依据(电信条例规定基础业务电信运营商有权铺设
12、光缆,任何地区也没有支付费用的先例)。一审法院接受了我们的答辩看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恳求。二审法院则主持调解,由我方象征性地补偿对方3000元,由对方担当一、二审诉讼费用。调解时本人不在场,调解的缘由是公司已经对对方的无理取闹不堪其扰。6.帮助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几年来对公司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凡是要求本人供应看法的,本人都能照实地依据本人的水平毫无保留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如针对补卡、过户中出现的失误,本人就曾经提出过对于特别号码,需经领导审核把关和核对当事人密码的看法。对于公司的业务代理、广告发布、资费公开、服务质量要求等问题也都提出过一些个人看法。但是应当承认,
13、在这方面,我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须要今后留意和加强。几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阔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自己在以前的工作中缺乏总结,难免挂一漏万。希望公司领导多提珍贵看法,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开心,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2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公司供应法律服务又有一年了,在此,对于公司能给我供应这样的一个平台深表感谢。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法律专业方面的学问,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实践实力,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自身的综合素养和团队帮助实力。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全
14、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协作下,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状况总结如下:一、努力做好公司所涉案件的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损失20xx年,公司共发生各类诉讼案件19起,其中劳动仲裁1起、强制执行1起、反诉1起,详细状况如下:1、河南某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诉我公司、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已经审结,原被告调解解决;2、唐某、丁某某诉我公司、李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云南省某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现唐某、丁某某向云南省高级
15、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上诉正在审理阶段;3、吕某某诉我公司、肖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4、河南某某建设公司诉我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两个工程纠纷,分别为两个诉讼案件,该两起案件已审结,均为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5、我公司诉河南某某学校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阶段;6、河南某某桥梁建设公司上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二审于20xx年11月17作动身回重审的裁定,现正在审理阶段;7、刘某某劳动关系仲裁案,此案安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作出仲裁裁定(裁定驳回),现某某又以健康权损害纠纷起诉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正在审理阶段;8、徐某某诉我公司、罗
16、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在20xx年11月21日经安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罗某某担当支付欠款责任,我公司担当担保连带责任。9、我公司诉某某学校返还工程质保金案,此案已经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支持我方的诉请,且已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阶段;10、李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人民法院审结;11、王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法院一审审理阶段;12、宋某某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人工资、误工费),我公司已于20xx年11月7日提起反诉恳求,此案正在审理阶段;13、我公司诉某某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程款、材料款),此案正在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
17、理阶段;14、河南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结案,河南某某建筑材料公司提出撤诉;15、河南某某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河南某某公司提出撤诉。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主动主动的参加上述正在审理阶段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争取公司最大的利益;对于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案件,应主动和法院及承方法官联系、沟通,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协作法院的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便于更快执行,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二、对于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主动参加、谨慎处理,本着友好、解决问题、削减公司诉讼量和降低公司损失的心态与原则,进行工程纠纷的处理。20xx年
18、,我所参加解决的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共5起,状况如下:1、某某工程所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此事经过公司领导于工程发包人的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圆满解决此事;2、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工资问题,此事在20xx年初已得到初步解决,因该工程涉及到某劳务公司,所以在以后的时间里要对该工程加强关注,把风险和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3、某某工程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经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其他方多次协商,最终在20xx年5月30日得到圆满解决;4、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劳资问题,20xx年初经工程部到项目现场处理,已得到圆满解决;5、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问题,该工程问题经过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发包方的多次会议协商,问题已得到
19、解决,现工程基本完工。三、主动、细致、全面对公司涉及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核,有效的降低了法律风险,20xx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未引发一起法律诉讼纠纷。截止到20xx年12月份,该年度共审核建筑工程合同140份,起草各类法律文书30余份,其中包括律师函、催告函、工程调解协议、合作协议、注销分公司协议及法律看法书等法律文书。比如#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在肯定程度上削减了公司的损失,并且防范了纠纷的深化,把冲突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这些工作的真实体现。另外,主动参加多起商务谈判,特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场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看法和建议,为商务谈判供应有力的支撑。在合
20、同审核过程中仔细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看法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合同关,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退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四、进一步深化公司各个方面,帮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接着出谋划策。公司的经营、管理,特殊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特别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仔细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依据实际
21、状况对公司制度提出修改看法;并应公司领导支配主动、主动同公司其他部门联系,刚好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公司公章和合同章运用方面,工程合同审查用章方面,我与工程部、办公室共同探讨,形成了工程合同审核流程及用章审批的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事务办理程序化,可更好的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公司法律顾问接着深化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与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状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深化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
22、在今年进一步加深。干脆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给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刚好、快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法律顾问全力帮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协作做好危机处理工作、供应合理建议,避开公司遭遇损失。五、通过分析以往,特殊是这一年来公司产生的工程纠纷和诉讼案件,在我处理过程中初步总结出纠纷和诉讼产生的缘由,即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法律风险的问题,现针对以下主要性问题进行总结概述。1、为杜绝风险,遏制“黑白合同”。在实践中,许多发包方为了少缴规费,或出于压级、压价、压缩工期以及将工程肢解发包的不正值须要,往往强迫施工企业签订“黑白合同
23、”。由于以上行为在实践中均为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禁止,因此写入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和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如此一来,发包方为规避法律的规定,在签订一份“规规则矩”的备案合同(白合同)外,还会在私下和建设工程承包人重新签订一份不经备案的合同(黑合同),在该合同内体现其真实要求,如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降低工程价款,或者赐予发包人其他实惠等。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往往会因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说明其次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
24、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在法律规定情形下,“黑白合同”会产生以下三方面后果:“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属于中标无效,“黑白合同”均无效。该情形属于串通投标,会触犯刑法。“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后,“黑合同”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质量、工期和价款。我个人观点:除质量、工期和价款条款外,工程项目、工程量、平安生产、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也应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2、在建设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于20xx年10月1日生效执行。、违
25、法分包的情形。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施工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转包的情形。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违法分包或转包都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了解了不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就不难对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作出界定了。、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
26、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除合同有约定外,必需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需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基础和主体不得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留意:劳务承包人要具备个条件:应为企业组织;应具备相应法定资质。依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企业分为木工、抹灰、砌筑等13个类别,木工、砌筑等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抹灰、石制作等不分等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说明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
27、法律规定为由恳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3、在合同的审核过程中更要注意合同有效性的审核。、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的无效。详细为:a、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借用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建筑企业的名义的;b、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的;c、不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的无效。详细为:a、招投标法规定必需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总承包人将基础或主体结构工程分包
28、给其他分包人的(无论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也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c、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的(转包)。、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便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再担当和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因履行该合同本可取得的利益不再受法律爱护。法律后果如下:、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处理。合同不能接着履行,按缔约过失处理,有过错一方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依照过错担当相应责任,已获财产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工程已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处理。a、合同应终止履行;b、复原原
29、状或折价补偿;c、赔偿损失。、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处理。按最高院冯小光法官观点,在本情形下,不区分过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就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恳求支付包括利润在内的工程价款,参照的实质性含义可以理解为“根据”。值得留意的是,在上述三种状况下,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应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对于阅历收不合格的工程,依据新司法说明第3条的规定,承包人关于支付工程价款的恳求将得不到支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假如该合同属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对非法所得收缴。依据司法说明第4条的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
30、资质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状况下,因其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对其已取得的非法所得(如合同中约定的利润、管理费等)应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收缴。4、工程量变更宜产生法律纠纷。施工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上的缘由或者自信发包方不会赖账等缘由,没有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签证,最终在结算工程款时引发双方看法的不一样时,没有证据支持自己要求付款的恳求;另外,如施工方未能供应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来的其他证据文件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若施工方上述证据材料都没有时,在这种状况下,就是上升到诉讼程序也很难得到支持。承包人根据变更通知及有关
31、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假如因此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担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但是,因承包人自身缘由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主要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来体现,所谓“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样的协议,从其性质上来看,应视为是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款结算时的有效凭据。工程签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的确
32、认,即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认的签证;另一类则是既定性又定量,不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定,而且对变更的事实所须要的费用和延误的时间予以确认的签证。从法律层面而言,工程变更签证,是一个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而对原施工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补充的过程。法律规定,承包人是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只有发包人可以进行设计变更,而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往往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单方式进行的,而承包人就该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价款往往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要求发包人确认。这一切往往均与送达的概念连在一起。司法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程序向受送达人送交有关的文件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司法送达方式包括:干脆、邮寄、托付、留置、转交、公告六种送达
33、方式。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用比较多的送达方式主要是干脆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在用干脆送达的方式时,应留意送达人不仅要取得曾经送过的证据,而且要取得曾经过对方收到过的证据。在应用邮寄送达中,严格说,必需采纳挂号邮寄,最好采纳双挂号。在采纳挂号邮寄中必需写明邮寄的内容。对特殊重要、特殊敏感的文件可采纳公证加挂号的方法进行邮寄送达。假如遇到拒绝签收的行为,可采纳“电信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办公证”等方式。假如的确送达了,但相对人就是有意不作明确表示,这种状况在施工实际中常常会遇到。为此、要充分利用默示条款。为了避开对方不作明确的表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不作为默示。而这种约定
34、必需明确两点,一是期限,二是超过期限的默示所代表的意思表示。所以,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对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的默示条款有一个分类,对于施工方来说即“发包方默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十六条其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改变,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样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供应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
35、当事人供应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第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状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缘由、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看法,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状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依据有关资料,确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5、建设工程劳务宜引发的法律问题。建设工程施工方在施工中因劳务所产生的纠纷是很普遍的现象,比如拖欠工人工资,特殊是发
36、生平安事故时产生的赔偿等一系列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律问题的防范,主要在管理的规范性方面。首先,对于没有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其次,禁止劳务“清包”。当前,建筑企业为了加强施工成本限制,防止施工作业人奢侈建筑材料和建筑租赁器材,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承
37、包方式,即将建筑材料和劳务,或者机械设备、模板架料捆绑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这种承包方式在建筑市场称之为劳务“清包”。我国立法并未对劳务“清包”的概念尚予以明确,此处所指的劳务“清包”,是指只包工以外的分包方式。虽然劳务“清包”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以及成本限制等较为有利,但是,有的地方部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依据湖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湘建价20xx第88号”文件的规定,施工总包单位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模板、脚手架等架设设施的安装与拆卸分包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只允许分包劳务施工作业部分,而不允许分包其他承包内容。最终,应完善相应的劳务用工手续。河南省建设厅在20xx年
38、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通知中规定:至20xx年6月底,全部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需运用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严禁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或私招滥雇劳务人员。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干脆雇用农夫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进行肃穆处理。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工程施工管理,在发生平安工伤事故时,作为施工承包单位就可以有效避开担当不利后果。6、针对被挂靠资质企业,如何降低法律风
39、险的产生,本人认为,应从根本点上进行限制,即在签订合同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的操作。首先,若有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挂靠有施工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的,作为被挂靠企业,在和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另行和挂靠的企业和个人(特殊是个人)签订协议,以规避法律风险;即可以和挂靠的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让挂靠的个人再另外找劳务公司)和建筑材料选购承包、租赁协议(把工程所需材料承包给挂靠的个人进行选购和租赁)。其次,被挂靠企业在和挂靠的个人签订上述两份协议后,不能把协议原件交给挂靠的个人。若所挂靠资质的项目出现法律纠纷时,涉及到劳务工伤赔偿或者挂靠问题时,被挂靠企业可以单独出示上述两份合同的一
40、份就可以(此两份合同不行同时出示)。最终,规范所挂靠工程的资金管理,特殊在和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转入到特地的账户上;另外,对挂靠工程的出资也应用该特地账户。现阶段,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检查、治理,这更要加强风险和管理的意识;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防范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六、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讲座“法律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个人,从一般法律意义上来说从诞生到死亡的各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举方法律讲座,就是为了我们所生活的法律这张网中,不去触碰这张网的禁区,而可尽最大可能的用这张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1、。20xx年为公司举办一期法律讲座,主要讲解侵权责任法所包含的常见侵权行为,以增加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参与社会活动及生活、工作中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实力,个人实力的提高,从而让公司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七、公司法律业务档案的整理20xx年对公司此年度中已经完结的法律诉讼档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归入电子档案登记表,以便利对档案的查询、批阅,对档案的规范性管理,是法律顾问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企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到基垫的作用。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在这一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肯定的成果,但是不足之处和问题还是有的,包括:1、法律顾问工作的法律意识还需提高加强,特殊
42、要增加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学问及问题的处理实力,以更一步地防范法律风险;2、对公司举办的法律讲座过少,下一年安排没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并且内容倾向于建筑工程方面;九、对现在工作的思索和对新一年的展望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顾问和公司要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领导层要赐予法律顾问相应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顾问也要用自己的工作看法、工作实力和诚信去赢得管理层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行分割的信任体。其次,法律顾问需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不断总结阅历与教训,不骄不躁,使自己的专业学问和实力不断提升和升华,让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得心应手,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最终,理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需求,把法律
43、顾问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战略融为一体。因为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企业在法律方面风险,使企业更稳健、更好地发展。一般状况下,法律风险对企业有害无益,甚至是致命的;那么,这种状况下,我们要坚决歼灭这些风险点。而有些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目标或利润严峻冲突,或者说企业追求的利润和前景远远超过风险本身时,风险就是机遇。这时候,我们就要追求这种风险,而不是去防范。总之,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和犀利的眼光,该出手时不留情,该放手时得放手。综上,我国现在正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须要法律顾问全面参加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
44、肯定的实践阅历,但仍需虚心谨慎、仔细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化、坚持原则而又不失敏捷地做好法律顾问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扬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3回望过去一年,担当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感受许多,收获颇多,困难不少,反思不少,喜悦不缺,感谢许多!现就从以下几方面对过去的20xx年度顾问工作予以小结,一方面给公司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和介绍一下自我状况,另一方面是自己给自己照照镜子,做到心中有数,为明年和将来的工作做个铺垫、激励和激励。1.工
45、作业务首先,自己对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的主动性很高,所以在工作过程中主动努力、仔细负责,取得了一些成果,也获得了一些反思和收获。(一)诉讼业务方面主动、主动、独立主办案件十多起,总标的额数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建设工程、联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承包纠纷等领域,涉及法律部门众多,有些案件甚至触及法律边界和法理争辩点。置业顾问年终工作总结个人对每一个案件都仔细分析归类,比较精确地把握了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应用法律理论学问、诉讼技巧和实践阅历(包括中外经典的诉讼案例实践和技巧),不断设定策略和变换策略,以便使对方进入我方的辩护思路,使审判法官的思路和自己的思路融入一体;在
46、诉讼过程中,有规律地应用相关证据和事实,有策略、有步骤地进行辩护(起诉)、举证、质证、辩论和法庭总结,使案件的走向与自己预先设想努力靠拢,达到预期的结果,为企业挽回损失和创建法律利润。在诉讼业务中,也很重视谈判和调解,以便达到无讼解决纠纷的境界,努力打造和谐企业,努力为社会的和谐做出主动的贡献。案件结案后,仔细思索总结,包括纠纷的缘由,企业操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向企业供应相关的看法及建议,也包括自己办案过程中的胜利点和不足之处,常写一些案件体会的思索。这样使企业在法治企业的进程中不断成长,也使自己在法律顾问(律师)的生涯中不断成长,展望双赢的蓝图。(二)合同管理方面20xx年以来,审核了大量合
47、同,总计150多份,出具法律看法或建议近400条,合同总标的额近9000万,有力防范了合同风险和防止了由于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首先,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制定、规范了合同审核、审批流程,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比如说合同会签应当有哪些部门会签,流程依次如何支配,有谁来签字等。在合同管理流程规范方面,最突出的是相关要害部门和法律顾问,要在正式合同的草本上签字确认,防止合同形成过程中合同篡改或责任不明确的弊端。在合同审核过程中仔细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看法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和同关,为企业限度地消退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三)主动参加商务谈判在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主动参加多起商务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看法和建议,为商务谈判供应有力的支撑。在谈判之前,主动搜集谈判对方的资质、信用、资金、业绩以及前景预料等信息,并规划谈判的步骤和策略。在谈判过程中,有力地应用双方(或多方)的利弊以及心理特征,刚好调整策略和方法,以便达到双方(或几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以便促成谈判,达到双赢,形成合作伙伴。谈判之后,仔细总结阅历及不足,以便在将来的商务谈判过程中更进一步。2.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