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最新1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 款 合 同(最新10篇).docx(3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借 款 合 同(最新10篇)借款协议书 篇一 甲方(出借人):_,身份证号码:_,地址:_,联系电话:_。 乙方(借款人):_,身份证号码:_,地址:_,联系电话:_。 鉴于甲、乙双方系恋人关系,甲方于_年_月以代为偿还多笔债务的方式总计出借给乙方共计人民币_元整(¥_元),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分期偿还甲方借款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双方明确,乙方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每月_日前至少偿还甲方借款本金_元,以该还款标准计,乙方共计需偿还_期。乙方还款超过_元的,则还款的期数依实际情况减少。 二、甲方接收乙方还款的账户为实名开立于
2、 银行的储蓄账户,银行卡号为 ,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_ 。 三、双方明确,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还款则以上借款共计_元不收取借期利息。 四、双方明确,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有逾期还款的情形,则自逾期的当期(包括逾期当期)开始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标准依据上一个自然月人民银行公布之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作为违约的救济,甲方同时可以宣布整个借款全部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偿还剩余所欠款项。 五、甲乙双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认对本协议的字、词、义清楚明确,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节,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若对本协议发生争执,则双方应当
3、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择诉讼方式处理的本协议所附地址可以作为法院送达的地址。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 _年 _月 _日 乙方(签字、捺印):_ _年 _月 _日 借款合同 篇二 借条 为购买房产,今通过银行转账向好友张三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月利率1%,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4、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凭证名称:借条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
5、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
6、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好友张三借款” 交付方式 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借贷人关系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
7、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是好友关系或是其他亲属、同学、同事等特定身份关系,证明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出借人 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
8、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 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
9、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_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因此大家要注意,要么就别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到了之后,
10、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如果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对方催收,并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11、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现债权的费用 这句话看起来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此项约定可能部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但仍然可以进行约定。 ?送达 这句话看起来也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
12、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 如果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法院不用担心送达难的问题了,当事人也不用因为公告送达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时间。总之省时间! ?微信 随着微信的普及,在许多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而在微信证据的认定中,目前难度非常大,由于目前微信并未实名认证,因
13、此最大的难点是如何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 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我跟他一直是用这个微信号联系的,不是他会是谁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须讲证据,微信号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该微信号是债务人本人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裁判。并且现在债务人也都会请律师,每次对微信证据的抗辩都是真实性不予认可。 但是,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有了这一句话,打起官司,实现债权省力! ?借款人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
14、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民间借款合同 篇三 立合同人_(以下简称甲方),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大写)_,于_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年,自_起至_止。 三、利息(月息)_,乙应于每月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
15、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得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还款保证人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四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
16、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
17、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b、部分提前还款的
18、,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
19、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
20、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
21、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
22、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
23、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
24、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
25、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
26、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 篇五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周转,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
27、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双方确认:由乙方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_,户名:_。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借款期限为6个月。 三、借款利率 双方确认: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还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诺:本借款仅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
28、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协议计划用款和按时还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借款用途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过20%的罚金。 (2)甲方未能按期还款,则每迟延一天,应按照借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为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
29、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共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方(甲方): 出借方(乙方): 借款合同的范本 篇六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
30、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gkstk)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1、,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 借款人:_ 合同签订日期_ 立合同人:_(以下简称甲
32、方)、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个人借贷担保标准合同默认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元,乙应于每月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 乙方:_ 连带保证人:_ _年_月_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七 抵押房: 抵押权人:
33、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产( )用于 还款合同之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哈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抵押还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乙方向总额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现款方式归还乙方。 第三条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管、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对抵押
34、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权办理抵押事宜。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抵押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长主协议项下还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协议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此房屋抵押合同也相应延长。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
35、款,不足以偿还本金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协议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或者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
36、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百分之 拾 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备抵押登记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借款合同 篇八 借款人_ 贷款人_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
37、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小写:¥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_(年/月)利率为_ (大写)即¥_ (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_(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_ (月/季)末_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8、3、其他:_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_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
39、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_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_号楼_单元_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_字第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元整,(小写)¥_元(估价报告编号:_字第_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