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7篇.docx
《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7篇.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通用7篇)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 核。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 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 责人。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 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 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2、采用水 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一)个人卫生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 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 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 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
3、、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 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 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 条件。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 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 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4、人员,持有健康合 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 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 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 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 围内的公共
5、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 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 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 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 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 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 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
6、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 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 证件。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 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 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 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
7、事责任。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 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 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 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 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7第一条为维护商厦(场)、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 的
8、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 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 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第二条管理方式一、商厦(场)、超市内外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工作由 后勤科(室)负责统筹管理。二、商厦(场)、超市内非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包括办公室、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本着“谁 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各自区域组织落实。三、商厦(场)、超市商品、食品卫生由商场经管科、市 场督察人员负责把关控制。四、督察员负责对整体的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第三条食品卫生一、鲜活食品(一)肉类食品出售时要做到“四不卖”即:带泥的不卖,带血的不卖,带毛的不卖,有异味的不卖。
9、(二)绞肉馅时要做到“五不绞”:带毛、带血、带泥、 带皮、带肉枣的不绞。(三)出售鲜肉时要做到刀不生锈、案不霉、地面无污垢、 无异味、无蝇,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除霜、清洗、保持 清洁。(四)出售水产品时,做到新鲜无异味,水产品要定时换 水,鱼池、工具每日清洗,保持清洁。冷藏设备专柜专用, 定期冲洗,俣持清洁无异味。二、干鲜果品类卫生:(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三、熟食制品卫生:(一)出售熟食制品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 工具、专消毒、专冷藏。(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三)出售熟食要坚持使用双夹法,做到生熟分开,货款 分开,工
10、具定位每天消毒两次。(四)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 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五)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 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四、糕点食品卫生(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 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 颠倒。(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 卫生标准。(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 法。五、罐头、酒类食品卫生(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 罐头一律不得上柜出售。(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第四条
11、食品生产与经营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防疫站发放的 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 康合格证,方可上岗。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 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预防 苍蝇、老鼠、嶂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 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感染,食 品及其原辅料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六、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做到用前洗净、消毒。 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场 公共卫生 管理制度 范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