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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的部分应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注意:应是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而不是项目的负责人);(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4)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工、料、机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的人员组成、职务、分工是否明确,分包也是如此,应有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外保证,对内保证,企业内部从事质量管理的各级分工明确,要和投标书对照,采购员、质检员、防水、电工、电气焊应有上岗证,单位要有资质,人人有资格,事事有人管);(6)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7)冬、雨季施工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3、检查施工测量成果:(1)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岗位证书及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合格证进行
3、查验;(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及水准点的引测成果,以及在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和验槽验线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查验;(3)红线桩的校核:1)施测时可根据勘测单位交付的测量成果文件中的测量方案进行内业复核及外业复测校核,复测校核的目的主要是确定各红线桩之间的相对关系,从中选择基本红线桩,以构成基准线,再进一步测设本工程场地的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各单位工程的轴线控制桩。2)承包单位应将红线桩内业复核及外业复测结果、平面座标控制网(控制导线)的内业资料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测量误差应在有关技术规程允许范
4、围之内。外业测量桩点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4)水准点的施测1)水准点的引测应自建设规划部门给定的城市控制基点出发,水基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使用附和测法校测,环形测量的闭合误差应小于规范许可值。根据引入的水准点测定本工程场地的高程控制网(如需进行导线测量,勘测部门提供的导线点不得少于3个)。2)承包单位应将关于水准点的引测、高程控制网测定的内业资料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外业测量桩点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5)测量桩的保护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对测量桩(红线桩、水准点桩、座标控制点桩、单位工程的轴线控制桩等)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至工程验收结束。(6)工程测量定线签认程序见监理
5、工作程序。4、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调查(1)交通运输条件,水、电、煤气、通讯等状况。(2)现场的自然状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3)场区地下埋藏的废建筑物基础,人防工程;市政供排水、电力、通讯、煤气管道及其它设施;古井、坟墓、古迹;空间架设的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线等。5、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于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2)会议参加人员1)建设单位负责人,授权驻施工现场代表及其它职能人员;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其它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3)会议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本单位驻
6、施工现场代表,驻施工现场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负责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3)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驻施工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部经理);4)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相互介绍本方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并交换人员名单;5)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6)承包单位汇报施工现场开工准备情况;7)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汇报的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8)参加会议各方协商确定今后协调方式,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地点、周期及主要议题。(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并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发各方主要负责人。6、施工
7、监理交底(1)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是贯彻执行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监理交底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举行,也可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后单独举行。(2)参加人员1)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3)施工监理交底的内容见施工监理交底要点7、核查工程开工条件,核准工程开工(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认为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工,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2)监理工程师应该核查以下条件1)各项开工报批手续已落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的手续、占用市政道路的许可手续等;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3)施工现场测量控制桩已经查验合格;4)现场“三通一平”(包括拆迁)已经满足施工需要;5)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已到位;6)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并有有效的制度;7)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8)主要建筑材料及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已运到施工现场,并满足开工需要;9)其开工需要的条件已具备。(3)经监理工程师核查以上条件,如合格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原表上签认,工程可以开工;如不合格时承包单位应继续准备,重新报审。(4)开工报审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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