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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变更合同汇编篇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样,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爱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行能对涉及合同的全部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
2、。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改变,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改变,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须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状况相脱节的状况下,若接着履行,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值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样,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改变发展了的新状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接着
3、履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上述情形并不是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旧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现实当中,会存在有些用人单位有意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两份劳动合同,主要内容都不填,等“有用时”随意填写,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大相径庭,试图躲避劳动执法部门监管,规避自己的劳动风险及责任。用人单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由,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劳动酬劳等进行单方变更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劳动酬劳”等约定成为了法定必备内容。
4、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不得擅自变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1、双方协商一样变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状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样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实行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第
5、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需达成一样的看法。假如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在变更过程中必需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6、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需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假如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假如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状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依据法律、法规的改变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
7、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需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缘由。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依据市场改变确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依据市场改变可能会常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行避开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状况。在这种状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变更而发生变更。(3)客观方面的缘由。这种客观缘由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行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由
8、于不行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行能或者失去意义。不行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状况改变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单方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需满意如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用人单位可不经员工同意即可对其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
9、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法律就给予了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单方权利。劳动者经过岗位调整后,仍旧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有权利单方确定解除劳动合同。须要留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必需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无效行为。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依据该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纳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纳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
10、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纳书面形式为由主见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变更的内容须符合如前所述的法定变更情形,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变更符合实质要件,而仅缺少书面的形式要件;2.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任何一方未提出任何异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如何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呢?通常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生效要件在形式上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
11、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是可以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一方面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还是可以从其他企业内部的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当详细状况详细分析,但首先应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来对待,因为这有利于爱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考虑不能简洁否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针对某些事项的口头变更,否则会出现违反爱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并使劳动关系困难化。比如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并实际履行等等使得劳动者受益的行为。但由于实践中实际大量存在口
12、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简单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给予肯定程度上的效力。通过以上文章的分析,我认为还是应当对有利于劳动者的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予以承认,同时,劳动者应当通过补签等方式加强其效力,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能够维护。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改变,应变更相关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同等协商一样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3、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担当经济补偿的条件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状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2、劳动者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4、。注:1、从劳动违纪起先到做出处理确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看法。3、依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担当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担当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15、作的。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样协议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1、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改变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改变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整理了合同变更的相关学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变更的条件1.原合同
16、关系有效成立。合同的变更必需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变更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状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2.合同要素发生改变。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需有合同要素的改变。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改变是合同的变更不行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改变来说,主要包
17、括下列内容的改变: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改变;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改变等;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洁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歼灭或者新设等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需明确。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
18、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3.合同的变更必需有合法依据。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样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合同”。法律干脆规定。基于法律的干脆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干脆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
19、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实行肯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须要采纳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二)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20、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旧接着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接着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其次,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21、。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假如您遇到合同须要变更时,是否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变更合同怎样拟定?下面我将为您解开这个怀疑,华律我将会在下文为您带来合同变更范本,通过参考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开心!合同变更范本原合同编号:组织名称:组织通讯地址: 省 市邮编:指定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合同变更内容类型:(选项: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用“”表示) 01.企业名称 02.企业地址 03.体系覆盖人数 04.认证标准 05.认证范围 06.现场审核日期 07.初次/再认证(复评)审核费 08.监督审核费 09.认证标记
22、010.其它 (*上述选项之一变更可能会导致其他选项变更,请同时选取。例如“认证范围”变更可能导致体系覆盖人数、初次/再认证(复评)、监督审核费等的变更,请将这些变更一并考虑。)合同变更缘由:合同变更前内容:合同变更后内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人: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人: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原合同中被变更条款作废。什么是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主体变更是说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变更,假如要进行合同主体变更必需原合同签订双方均同意,合同才能生效。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更多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我祝您阅读开心!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
23、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变更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事实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接着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旧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全部的利益与瑕疵仍接着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状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
24、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旧有权恳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依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变更合同 篇2核心内容:什么是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须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就是合同变更。而把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就是合同转让。接下来法律快车我为您具体介绍合同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1、合同变更的涵义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
25、法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的补充和修改。2、合同变更的实质合同变更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歼灭和新的合同关系的产生,仅仅是对合同内容局部的、非实质性的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3、合同变更的条件(1)合同关系原已存在;(2)必需有合同内容的改变;(3)合同的变更必需依当事人协议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77条为协议变更的法律规定;第54条为法定变更的规定);(4)合同的变更必需遵遵守法律定的方式。4、合同变更的效力(1)合同的变更不能对己履行部分产生效力;(2)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二)合同的转让合同
26、转让,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按转让的内容不同,合同的转让可分为三种形态: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变更合同 篇3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
27、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刚好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刚好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样看法,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变更合同 篇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同意于年月日变更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
28、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1、2、3、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接着遵照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变更合同 篇5用人单位(甲方):地 址 :员工姓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同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详细变更内容如下:1、第 条 项变更为:2、第 条 项变更为: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合同 篇61.合同解除、变更,不影响要求支付赔偿金。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
29、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依据履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复原原状、实行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后,合同法律关系(意定法律关系)终止,但产生救济法律关系(法定法律关系),恳求赔偿是被违约人在救济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权、债权。(2)合同变更,合同法律关系并不终止,只是内容有所改变。在变更同时,可产生损害赔偿的救济法律关系(法定法律关系)。例如,定作人行使单方变更权后,要担当赔偿责任。12.合同解除、变更不影响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不履行的违约金、拖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1)解除合
30、同,违约人处于不履行的状态,适用不履行的违约金。假如适用约定的违约金,则进入意定救济法律关系。买卖合同说明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见接着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其次款的规定处理。”2(2)值得警惕的是,买卖合同说明第24条第1款规定:“买卖合同应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当事人可以特约变更后逾期付款违约金(拖延履行违约金之一种)的起算点(期日)不变更。3.合同解除,不影响担保责任,变更视详细状况而定。(1)担保法说明第10
31、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担当的民事责任仍应担当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担当的责任可能是意定之债(意定救济法律关系),如约定的违约金之债,也可能是法定之债(法定救济法律关系),如赔偿金之债。(2)担保法说明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假如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担当保证责任;假如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担当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
32、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担当保证责任。”变更增加了主债务人的负担,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对增加的部分不担当,变更削减了主债务人负担的,保证责任随之削减。4.合同解除及“特别变更”不影响定金的适用担保法说明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担保法说明第122条规定:“因不行抗力、意外事务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33、。受定金惩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1)“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予解除,解除合同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为定金是针对不履行的,不能针对拖延履行、瑕疵履行适用。担保法说明120条没有将规则的适用说清晰。(2)当主债权是可分之债的时,定金罚则也适用于部分不履行。部分履行实际是合同的一种“特别变更”。(2)因不行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依照合同法94条第1项是解除的问题。3这个条文的规定有问题,因为法定解除是依单方法律行为终止合同,而不行抗力是因事务终止合同。即是说,两种终止合同的法律事实不同。但因不行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是确定的。(3)意外事务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也不
34、适用定金罚则,这个口开的过宽。因为意外事务的后果是可以避开或可以克服的。发生意外事务后,债务人应当实行主动的补救措施,否则仍应担当违约责任。(4)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主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处于终止状态,适用定金罚则。5.结语:合同解除、变更的“四个不受影响”,反映了法律关系的改变和运动。1合同法第25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3合同法第94条规
35、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变更合同 篇7XXXXX:为避开原商铺(铺位号: 经营品牌: )合同变更后导致各种纠纷无法刚好妥当解决,也为了便于贵方商场的统一管理。现我方做出以下承诺:我方情愿接着履行原商铺在贵方商场销售的商品的商品质量三包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接着履行原商铺经营
36、期间的.商品未交付订单的责任及其它在贵方商场与顾客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纠纷);如因我方在贵方商场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投诉及纠纷未妥当解决或不协作商场协调处理看法,商场将有权实行动用我方的保证金予以解决,同时在接到贵方商场补齐保证金的通知后,保证在1周内补齐保证金的金额。否则,视为我方违约,贵方有权赐予我方违约惩罚。我方保证供应的联系方式和资料有效,并担当法律责任,贵方根据本承诺书上填写的联系方式联系我方均视为有效传达(传真或信函一经寄出即视为有效传达)。特此承诺。承诺方签字(手印/盖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年月日变更合同 篇8甲方(现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劳动者)
37、: (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原劳动合同主体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同等协商,一样同意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作以下变更:一、原劳动合同主体 变更为新的主体为: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接着履行;三、本协议书经甲、()乙、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变更合同 篇9甲方:_(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通讯地址:_乙方: 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性别: 男 女 户口性质: 非城镇 城镇家庭住址:_丙方:_(以下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通讯地址:_为协作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
38、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变更协议。1、 乙方原与“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原职务_变更为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3、 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4、 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5、 变更协议从_年_月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丙方: 签字(盖章)变更合同 篇
39、10劳动者到单位参与工作,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那么在日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对劳动者降薪的,是变更了劳动合同吗?推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推断:第一,单位在聘请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白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其次,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假如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便可根据自己的制度规定调整劳动者的劳动酬劳,不涉及变更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调整劳动者劳动酬劳,则应当依法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中,已将劳动酬劳列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酬劳,假如用人单位须要调薪,就必需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进行依法变更,否则就属于违法变更,要支付经济补偿。可见,依法“降薪”的关键在于能否精确判定劳动合同的变更行为: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定变更程序执行;2.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事先约定执行。单位假如随意“降薪”,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假如公司无法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劳动者工资收入,就会被判定违反法律规定,担当劳动法律责任,最终仍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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