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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扩建设工程“三同时”治理规定一、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对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实施环保、职业安康安全“三同时”的治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根本建设工程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工程和引进的建设工程工程的“三同时”治理。2、 “三同时”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中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职业安康安全设施是指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实行的消退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卫生方面的设施和生产性关心设施。二、职责1 安环科负责组织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
2、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安康安全“三同时”的归口治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视检查等工作。2、工艺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涉及生产工艺流程的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有关环保、职业安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3、设备治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与建设工程“三同时”的治理工作,收集并供给有关的文件、资料。4、财务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要求参与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三同时”的治理工作,供给有关的文件、资料。5、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视检查等工作。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环境和职业安康安全治理,
3、 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固手续,负责接收并使用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展必要的维护。三、治理内容和方法1、可行性争论阶段的治理可行性争论论证,依据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展规划,需要实行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含引进设备时,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工程进展可行性争论论证,同时应进展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定建设工程可能产生的有害可编辑环境影响、职业安康安全风险,筹划必要的环- 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1.1 、环境影响评价保措施、职业安康安全风险把握措施,在进展可行性争论过程中,安环科应依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托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工程进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1.2 、工艺方案的设计工艺治理主管部门在建、改建、扩建工程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安康安全风险防范的要求,优先承受质量牢靠、技术成熟、运行平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牢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开或削减有害环境影响和职业安康安全风险, 削减对不行再生资源的消耗。1.3 、对废气、粉尘污染的防治1.4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可能避开放开式操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取有毒有害气体的净扮装置等环保设施。1.5 、对于含有易挥发
5、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实行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 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1.6 、对废水、废液及废机油污染的防治1.7 、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需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对生产工艺流程中排放的废水应合理回收、处理,重复利用。1.8 、对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的生产、生活污水,应确保水质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1.9 、对于使用乳化液、机油的设备、管道,应实行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对废乳化液、机油要妥当回收,统一处理。1.10 、原燃料露天堆放场所,应有防止雨水冲刷、物料流失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措施。1.11 、对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1.12 、生产工艺过程的设计应充分考
6、虑原材料的利用率,削减废物的产生,制定废物回收、利用的措施。1.13 、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屑、废渣等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分类存放设施,以便于固体废物的分类存放、分类处理。1.14 、对固体废物应安排适宜的排放渠道,设置适宜的废物堆放场,危急废物应与其他废物隔离存放,并送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理。1.15 、对噪声污染的防治1.16 、生产工艺过程应实行先进、科学的减噪、防噪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对员工的危害,符合有关标准要求。1.17 、对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噪声的环境污染,应依据状况设置专用减噪、防噪措施,避开或削减噪声污染,符合有关标准要求。2 设计阶段的治理-2.1 对环境有影响
7、的建设工程必需坚持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的制度。2.2 安环科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审批意见准时供给应设计单位,并对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状况进展监视。2.3 设计单位应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设计相应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的设计应因地制宜地实行行之有效的污染预防、污染治理措施和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2,4 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时 ,要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 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5 设计单位编制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A 建设工程概况(1
8、) 名称、地点、建设性质。(2) 建设规模建设纲要。(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4) 主要原材料、产品的名称、数量。(5) 建设工程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及材料输送路线示意图。(6) 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总投资。B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和技术设施(1) 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实行的防范措施。(2)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分布图。(3) 生产场所环境影响、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4) 作业场所尘、毒、噪音、高温存放射线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数据。(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危急性较大的生
9、产设备所具有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单位检测合格后核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使用证等使用证书的复印件。(6) 女工卫生设施名称、数量。(7) 安技部门人员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8)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投资金额。(9) 对建设工程存在的环保、职业安康安全问题所制定的整改方案,预留的整改费用及完成整改的时间。(10) 环保、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C 建设工程环保、职业安康安全综合评价(1) 对建设工程中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本质安全性进展评价。(2) 对建设工程中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和效果进展综合性的分析评价。(3) 对、改、扩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环保、职业安康安全
10、问题所承受的整改措施的效果进展预评价。3 施工阶段的治理-3.1 设计审查通过后,安环科、财务主管部门应与施工治理部门一起催促并检查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措施资金投资预算,并列入建设工程年度打算,以保证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措施资金落实到位。3.2 设备治理主管部门在选择、购置环保和职业安康安全防护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环保、职业安康安全产业证书及相应资格的供方。3.3 在环保和职业安康安全防护设备运输及保管过程中,要实行防雨、防腐、固定等安全措施,防止设备造成任何损坏、变形、丧失,重要元件要单独存放。3.4 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应坚持防止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和职业安康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的制度。
11、3.5 安环科、设备治理主管部门应与施工治理部门一起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工程纳入施工打算。3.6 建设工程施工前,安环科应对施工单位所负的环境、职业安康安全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协议书,以促使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保护施工现场及四周的环境,防止和削减废水、废气、粉尘、噪声、震惊对四周环境的污染和危害。3.7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依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3.8 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并在运输过
12、程中实行措施避开废屑、废渣、废弃物沿途飞扬、掉落,并排放到指定场所。3.9 施工过程中, 设备治理主管部门应与施工治理部门一起对建设工程配套的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对环境因素、危急源的把握状况进 行检查,对消灭的问题准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催促施工单位整改,保证施工质量。3.10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完毕后,安环科应催促设备治理主管部门及施工治理部门一起对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资料进展收集、整理、归档。4、竣工验收阶段的治理4.1 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应坚持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和职业安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4.2 建设工
13、程竣工后,需要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展验收的工程由安环科联系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展验收;不需要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安环科负责验收。4.3 建设工程中的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申请进展竣工验收:a) 初步设计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b)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c) 对建设工程中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的效果进展了测定和评估;d) 对试车和试生产中所觉察的危及员工安-全和安康的问题进展了整改;e) 对可能影响员工安全和安康的生产岗位进展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f) 建立健
14、全了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g)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环保、职业安康安全的要求。4.4 建设工程申请竣工验收后,设备治理主管部门应按相应法律、法规参与由政府主管部门、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进展的竣工验收。4.5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需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环保、职业安康安全验收规定进展。不符合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规定和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入使用。4.6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建设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应确保生产设施和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同时使用,不得将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5、建设工程“三同时”的审批5.1
15、建设工程“三同时” 的审批权限5.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实行分级治理, 建设工程由哪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就由哪级的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执行审查、验收。中心、省下达的批复工程,一律由市级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执行审查验收。5.3 本公司的建设工程“三同时”审批实行归口治理,安环科、工会分别为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5.4 凡上报市级审批的“三同时”建设工程,均应由安环科、工会审查后,方可上报市级政府主管部门。5.5 初步设计审查5.6 初步设计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等设计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剖面
16、图等应由设计单位提前 15 天送安环科、工会进展审查。5.7 安环科应填报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与工业卫生“三同时”审批表一式六份,经政府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批签章和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进展下一步工作。5.8 须上报市一级的建设工程的“三同时”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应由安环科审查后,提前 10 天上报市级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进展审批。5.9 竣工验收5.10 由本公司批复的、改、扩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安环科、工会组织进展预验收。5.11 如预验收不存在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则“三同时”审批表由主管部门签署验收意见;如
17、预验收在环保、职业安康安全方面测试中,觉察问题较多或存在原则性问题,则须进展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再进展正式验收。5.12 凡上报市一级批复的、改、扩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须经公司主管部门预验收后,方可上报正式验收。5.13 、改、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a) 生产性工程和关心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 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使用;b) 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力气,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c) 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d) 生产预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e) 环保、职业安康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5.14 其他要求、改、扩建设工程正式验收后,安
18、环科应将“三同时”审批表报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存档。公司内审批工程,由工程主管部门到安环科取表,填写后再分别到安环科、工会办理审批手续。对没有或未办理“三同时”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设备治理主管部门不得批准,财务主管部门不得拨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未经正式验收的建设工程,不准正式投产。6、建设工程“三同时”的环保、安全监察与检查6.1 安环科应会同工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公司内的、改、扩建设工程的“三同时” 状况实行环保、安全监察, 有权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及审批表中所列内容的执行状况提出质询或建议,有权按Q/SZ G59.06 标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责任部门、人员进
19、展惩罚。6.2 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必需乐观协作监察,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或防碍环保、安全监察的正常进展。6.3 、改、扩建设工程的施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环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环科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有权予以订正或勒令停产整顿、整改,各部门必需承受环保、安全监察人员的监视检查。6.4 、改、扩建设工程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安技专兼职人员,必需常常深入施工现场进展环保、安全检查,觉察问题要准时解决或上报,重大问题要准时向安环科报告。6.5 、改、扩建设工程施工中,凡本公司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均按公司内工伤事故申报程序准时逐级上报,并按行政隶属关系进展统计。6.6 凡本公司人员承包施工的、改、扩建设工程,必需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及青海省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合同安全治理制度。四、形成文件和记录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验收表3、建设工程安全与工业卫生“三同时”审批表4、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