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三相三绕组电力变压器通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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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kV 变 电 站 工 程2 20kV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本 规 范 对 应 的 专 用 技 术 规 范 目 录序 号 名 称 编 号1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低 压 3 7 无 励 磁2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中 压 6 9 无 励 磁3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
2、低 阻 抗2 3%,中 压 6 9 有 载4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低 压 3 7 有 载5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低 压 1 0 有 载6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5 4%,低 压 1 0 有 载72 2 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
3、(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低 压 3 7 无 励 磁1 0 0 1 0 0 7 0 2 2 0 1 21 0 0 1 0 0 7 0 2 2 0 1 31 0 0 1 0 0 7 0 2 2 0 1 41 0 0 1 0 0 7 0 2 2 0 1 51 0 0 1 0 0 7 0 2 2 0 1 61 0 0 1 0 0 7 0 2 2 0 1 71 0 0 1 0 0 7 0 2 2 0 1 82 2 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82 3%,中 压 6 9 无 励 磁92 2
4、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低 压 3 7 有 载1 02 2 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2 3%,中 压 6 9 有 载1 12 2 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中 阻 抗 1 4%、高-低 阻 抗3 5%,低 压 1 0 有 载1 2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3 8.5 有 载)
5、专用 技 术 规 范1 0 0 1 0 0 7 0 2 2 0 1 91 0 0 1 0 0 7 0 2 2 0 2 01 0 0 1 0 0 7 0 2 2 0 2 11 0 0 1 0 0 7 0 2 2 0 2 21 0 0 1 0 0 7 0 2 2 0 2 31 3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3 8.5 无 励 磁)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42 2 0 k V 1 8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1 0.5,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52 2 0 k V
6、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1 0,有 载)专用 技 术 规 范1 62 2 0 k V 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3 8.5,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72 2 0 k V,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低 压 3 8.5,无 励 磁)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82 2 0 k V/1 2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1 0.5,有 载)专 用 技 术
7、 规 范1 92 2 0 k V/1 2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中 压 6 9,无 励 磁)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02 2 0 k V/1 2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中 压 6 9,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12 2 0 k V/1 5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1 0.5,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22 2 0 k V/1 5 0
8、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5 4,低 压 1 0.5,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32 2 0 k V/1 5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3 7 或 3 8.5,无 励 磁)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42 2 0 k V/1 5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3 7 或 3 8.5,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52 2 0 k V/1 8 0 M V A 三
9、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2 1,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2 62 2 0 k V/2 4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高 中 阻 抗 1 4、高 低阻 抗 2 3,低 压 2 1,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0 0 1 0 0 7 0 2 2 0 2 41 0 0 1 0 0 7 0 2 2 0 2 51 0 0 1 0 0 7 0 2 2 0 2 61 0 0 1 0 0 7 0 2 2 0 2 71 0 0 1 0 0 7 0 2 2 0 2 81 0 0 1 0 0 7 0 2 2
10、 0 2 91 0 0 1 0 0 7 0 2 2 0 3 01 0 0 1 0 0 7 0 2 2 0 3 11 0 0 1 0 0 7 0 2 2 0 3 21 0 0 1 0 0 7 0 2 2 0 3 31 0 0 1 0 0 7 0 2 2 0 3 41 0 0 1 0 0 7 0 2 2 0 3 51 0 0 1 0 0 7 0 2 2 0 3 61 0 0 1 0 0 7 0 2 2 0 3 7-1-12 72 2 0 k V/1 5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有 载)专 用 技 术 规 范1 0 0 1 0 0 7 0 2 2 0 3 82
11、 82 2 0 k V/1 5 0 M V A 三 相 三 绕 组 电 力 变 压 器(自 耦,无 励 磁)专 用 技 术 规范1 0 0 1 0 0 7 0 2 2 0 3 9注:黑 色 字 体 对 应 推 广 类 通 用 设 备,绿 色 字 体 对 应 一 般 类 通 用 设 备。-2-2目 录1 总 则.11.1 一 般 规 定.11.2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的 资 质 文 件.11.3 工 作 范 围 和 进 度 要 求.11.4 对 设 计 图 纸、说 明 书 和 试 验 报 告 的 要 求.21.5 标 准 和 规 范.51.6 投 标 时 必 须 提 供 的 技 术 数 据
12、和 信 息.61.7 备 品 备 件.61.8 专 用 工 具 和 仪 器 仪 表.71.9 安 装、调 试、试 运 行 和 验 收.72 结 构 和 其 他 要 求.72.1 布 置 要 求.72.2 铁 心 和 绕 组.72.3 储 油 柜.82.4 油 箱.82.5 冷 却 装 置.82.6 套 管.92.7 套 管 式 电 流 互 感 器.92.8 分 接 开 关.92.9 变 压 器 油.1 02.1 0 温 度 测 量 装 置.1 02.1 1 变 压 器 二 次 回 路 连 接.1 02.1 2 变 压 器 的 报 警 和 跳 闸 保 护 触 点.1 02.1 3 表 面 处 理
13、 和 外 观.1 02.1 5 铭 牌.1 02.1 6 电 气 一 次 接 口.1 12.1 7 电 气 二 次 接 口 要 求.1 22.1 8 土 建 接 口.1 43 试 验.2 43.1 例 行 试 验.2 43.2 型 式 试 验.2 63.3 现 场 试 验.2 74 设 计 联 络、监 造 和 检 验、技 术 服 务.2 84.1 设 计 联 络 会.2 84.2 在 卖 方 工 厂 的 检 验 和 监 造.2 84.3 技 术 服 务.2 91 总 则1.1 一 般 规 定1.1.1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招 标 公 告 所 要 求 的 资 质,具 体 资 质 要 求 详
14、见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部 分。1.1.2 投 标 人 须 仔 细 阅 读 包 括 本 技 术 规 范(技 术 规 范 通 用 和 专 用 部 分)在 内 的 招 标 文 件阐 述 的 全 部 条 款。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变 压 器 本 体 及 其 附 件 应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要 求,投 标 人 亦可 以 推 荐 符 合 本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类 似 定 型 产 品,但 必 须 提 供 详 细 的 技 术 偏 差。如 有 必 要,也可 以 在 技 术 投 标 文 件 中 以“对 规 范 书 的 意 见 和 同 规 范 书 的 差 异”为 标 题 的
15、 专 门 章 节 加 以 详 细 描述。1.1.3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提 出 了 对 变 压 器 本 体 及 其 附 件 的 技 术 参 数、性 能、结 构、试验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有 关 变 压 器 的 包 装、标 志、运 输 和 保 管 的 要 求 见 商 务 部 分 的 规 定;有关 变 压 器 运 输 外 形 限 制 尺 寸 的 要 求 见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部 分 2.8 项 目 单 位 对 变 压 器 运 输尺 寸 的 要 求。1.1.4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提 出 的 是 最 低 限 度 的 技 术 要 求
16、,并 未 对 一 切 技 术 细 节 做 出 规定,也 未 充 分 引 述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条 文,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符 合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引 用 标 准 的 最新 版 本 标 准 和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的 全 新 产 品,如 果 所 引 用 的 标 准 之 间 不 一 致 或 本 招 标 文件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如 与 投 标 人 所 执 行 的 标 准 不 一 致 时,按 要 求 较 高 的 指 标 执 行。1.1.5 如 果 投 标 人 没 有 以 书 面 形 式 对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的
17、条 文 提 出 差 异,则 表 示 投 标人 提 供 的 设 备 完 全 符 合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如 有 与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不 一 致 的地 方,必 须 逐 项 在“技 术 差 异 表”中 列 出。1.1.6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将 作 为 订 货 合 同 的 附 件,与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的 法 律 效 力。本 招 标文 件 技 术 规 范 未 尽 事 宜,由 合 同 签 约 双 方 在 合 同 谈 判 时 协 商 确 定。1.1.7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中 涉 及 有 关 商 务 方 面 的
18、 内 容,如 与 招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部 分 有 矛盾 时,以 商 务 部 分 为 准。1.1.8 本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中 通 用 部 分 各 条 款 如 与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部 分 有 冲 突,以 专 用 部分 为 准。1.2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的 资 质 文 件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提 供 下 列 合 格 的 资 质 文 件,否 则 视 为 非 响 应 性 投 标。1.2.1 同 类 设 备 的 销 售 记 录 填 写 格 式 见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部 分 表 9,并 提 供 相 应 的 最 终 用 户的 使 用 情 况 证 明
19、。1.2.2 由 权 威 机 构 颁 发 的 I S O 9 0 0 0 系 列 的 认 证 证 书 或 等 同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认 证 证 书。1.2.3 履 行 合 同 所 需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生 产 能 力 的 证 明 文 件。1.2.4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设 备 维 护 保 养、修 理 及 其 他 服 务 义 务 的 文 件。1.2.5 由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见 证 的 同 类 设 备 的 型 式 试 验 报 告。1.2.6 所 提 供 的 组 部 件 如 需 向 第 三 方 外 购 时,投 标 人 应 详 细 说 明 并 就 其 质 量 做 出
20、 承 诺。1.3 工 作 范 围 和 进 度 要 求1.3.1 本 招 标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部 分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表 2、表 3、表 1 0)中 所列 的 设 备。其 中,包 括 变 压 器 本 体 及 其 附 件 的 功 能 设 计、结 构、性 能、安 装 和 试 验 等 方 面 的技 术 要 求,以 及 供 货 和 现 场 技 术 服 务。1.3.2 技 术 协 议 签 订 时,应 确 定 卖 方 向 买 方 提 交 生 产 进 度 计 划 的 时 限。卖 方 应 在 买 方 要 求的 时 限 内 向 买 方 提 交 详 尽 的 生 产 进 度
21、 计 划。1.3.3 如 生 产 进 度 有 延 误,卖 方 应 及 时 将 延 误 的 原 因、产 生 的 影 响 及 准 备 采 取 的 补 救 措 施等 向 买 方 加 以 解 释,并 尽 可 能 保 证 交 货 的 进 度。否 则 应 及 时 向 买 方 通 报,以 便 买 方 能 采 取 必 要的 应 对 延 迟 交 货 的 措 施。-1-11.4 对 设 计 图 纸、说 明 书 和 试 验 报 告 的 要 求1.4.1 需 经 买 方 认 可 的 图 纸。1.4.1.1 所 有 需 经 买 方 确 认 的 图 纸 和 说 明 文 件,均 应 由 卖 方 在 技 术 协 议 签 订
22、后 的 4 周 内提 交 给 买 方 进 行 审 定 认 可。买 方 审 定 时 有 权 提 出 修 改 意 见。表 1 需 认 可 的 图 纸需 经 买 方 认 可 的 图 纸 资 料变 压 器 外 形 图(包 括 套 管 吊 装 尺 寸、含 二 次 电 缆 的 安 装 图 等)变 压 器 的 重 心 图进 线 电 缆 布 置 位 置冷 却 装 置 和 分 接 开 关 控 制 接 线 图变 压 器 基 础 图运 输 尺 寸 和 运 输 质 量、变 压 器 装 配 注 油 后 的 总 质 量接 收 单 位 份 数见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部 分 表 4买 方 在 收 到 需 认 可 图 纸
23、2 周 后,将 一 套 确 认 的 或 签 有 买 方 校 定 标 记 的 图 纸(买 方 负 责 人签 字)返 还 给 卖 方。买 方 有 权 对 供 货 设 备 的 卖 方 图 纸 提 出 修 改 意 见。凡 买 方 认 为 需 要 修 改 且 经卖 方 认 可 的,不 得 对 买 方 增 加 费 用。在 未 经 买 方 对 图 纸 做 最 后 认 可 前,卖 方 任 何 采 购 或 加 工 所造 成 的 材 料 损 失 应 由 卖 方 单 独 承 担。1.4.1.2 卖 方 在 收 到 买 方 确 认 图 纸(包 括 认 可 方 修 正 意 见)后,经 修 改 应 于 2 周 内 向 专
24、用 部 分 表 4 所 列 有 关 单 位 提 供 最 终 版 的 正 式 图 纸 和 一 套 供 复 制 用 的 底 图 及 正 式 的 C A D 文 件电 子 版,正 式 图 纸 必 须 加 盖 工 厂 公 章 或 签 字。变 压 器 应 按 照 经 确 认 的 最 终 图 纸 进 行 制 造。1.4.1.3 完 工 后 的 产 品 应 与 最 后 确 认 的 图 纸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经 买 方 认 可 的 设 计 修 改 通 知 单等 相 一 致。买 方 对 图 纸 的 认 可 并 不 减 轻 卖 方 对 其 图 纸 的 完 整 性 和 正 确 性 的 责 任。设 备 在 现
25、场 安装 时,如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进 一 步 修 改 图 纸,卖 方 应 对 图 纸 重 新 收 编 成 册,正 式 递 交 买 方,并 保证 安 装 后 的 设 备 与 图 纸 完 全 相 符。1.4.1.4 图 纸 的 格 式:所 有 图 纸 均 应 有 标 题 栏、全 部 符 号 和 部 件 标 志、文 字 均 用 中 文 书写,并 使 用 国 际 单 位 制(S I)。1.4.2 需 随 设 备 提 供 的 图 纸卖 方 应 免 费 随 设 备 提 供 给 买 方 下 述 最 终 版 的 图 纸,原 则 上 一 式 不 少 于 6 份。表 2 需 随 设 备 提 供 的 图 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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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 kV 三相 绕组 电力变压器 通用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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