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司考民法案例真题.docx
《2023-2024司考民法案例真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2024司考民法案例真题.docx(2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至2023年司考真题之民法案例分析2023案情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选购 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选购 大蒜授权托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23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 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 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 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张某发觉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23年3月 1日擅自确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
2、公司代办托运, 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2023年4月1日,乙公司依据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 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依据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 运至甲公司。2023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 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 司。4月8日,丙公司运输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 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
3、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 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 豆。问题1 .大蒜运至丙公司时,全部权归谁?为什么?2 .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3 .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担当?为什么?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合同法说明(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见约定 的违约金过高恳求予以适当削减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允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 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
4、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 四条其次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2023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 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 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恳求乙支付甲消 费的款项,丙不得恳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2023年3月,甲消费了 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 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 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恳求权转让给了己。2023年4月,甲与张
5、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 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供应借款。2023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冲突,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 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恳求权。问题:1. 2023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答案】甲与乙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乙和丙之间存在免责的债务担当关系。甲和 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考点】信用卡各方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解析】在信用卡限额范围内,持卡人持卡消费或者在信用卡取现,将在持卡人与 发卡银行间成立借款合同关系,持卡
6、人应依据约定还本付息。2023年3月,甲在丙百货公司 持卡消费了5万元,在甲与乙银行之间成立借款合同关系。信用卡得以顺畅运行,更重要的 制度支撑是发卡银行与接收信用卡消费的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发卡 银行担当持卡人在接收信用卡消费的单位因刷卡所负担的债务,因为发卡银行担当了持卡人所 负的债务,持卡人免除向接收引用卡消费的单位支付现金的义务。发卡银行与接收信用卡消费 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免责的债务担当关系。须留意:这一免责的债务担当具有一点特殊性, 它是由第三人(乙银行)与债权人(丙百货公司)达成的免责债务担当。还须留意:亦可另辟 蹊径,将乙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托付合同:
7、乙托付丙向甲供应信用,对丙因此产生的不 利益,由乙依据托付合同向丙供应补偿。这也是说得过去的。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甲、丙间 成立买卖合同。这无须更多说明。2 .丙有权恳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但不得恳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其法律含义是 什么?乙可否以甲不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为什么?【答案】其法律含义是,因甲刷卡对丙负担的债务,由乙免责地担当。乙不能以 甲不知其消费的款项为由拒绝向丙付款,缘由是:乙、丙签订的协议属于免责的债务担当,甲 对丙负担的债务,由乙担当,对于乙免责的担当的债务,甲免除相应的债务,甲不再负有向丙 支付价款的义务。【考点】免责的债务担当。【解析】免责的债务担当有两
8、种方式:(a)第一种,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 第三人担当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发生免责的债务担当的效果。(b)其 次种,第三人干脆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由第三人担当。免责 的债务担当的法律效果是:对于第三人担当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3 .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费的款 项,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答案】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对甲主见违约责任,要求甲担当还本付息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法定违约金。假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可要求乙担当违约 责任。【考点】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解析】若甲不依
9、据约定向乙还本付息,则甲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在借款合同所负的 义务,借款人乙有权恳求甲担当违约责任。须留意:在信用卡中,有关部门规定了法定违约金。 因此,乙对甲主见的违约责任包括了法定违约金。因为甲对丙所负的债务由乙免责的担当, 甲免除相应的债务,所以,若乙不向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只能恳求乙担当违约责任。还须 留意:因为乙是丙的债务人,而甲又是乙的债务人,所以,若符合代位权构成要件,丙也可行 使代位权,干脆要求甲对自己担当付款义务。不过,由于银行一般不会欠缺支付实力,该代位 权难以成立。4 .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主见权利?可以主见什么权利?为什么?【答案】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乙
10、主见权利,乙可恳求丙担当违约责任。因 为免责债务担当合同(或者托付合同)成立于乙、丙间,依据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只能由乙对 丙主见违约责任。【考点】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解析】因乙、丙间的约定,丙负有接受持卡人刷卡消费的义务。但丙所负的义务是对 乙所负担的义务。因此,若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依据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应由乙对丙主 见违约责任。5 .张某拒绝向甲供应借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答案】不构成违约。因为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张某未向甲供应借款, 借款合同尚未生效。【考点】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解析】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供应借款时生 效。”自然人间的借
11、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供应借款时成立或生效。虽然甲与张某已 经签订了借款意向书,但张某未向甲供应借款,甲与张某间的借款合同尚未成立或生效。甲不 得对张某主见违约责任。6 .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可以主见什么权利?【答案】乙可对房屋烧毁后的保险金行使抵押权。【考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解析】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担保 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首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 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据此,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毁灭失后, 抵押权人仍可对其代位物(保险金等)行使抵押权。
12、7 .甲将保险赔偿恳求权转让给己,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该保险赔偿恳求权, 对乙的抵押权有什么影响?为什么?【答案】无影响。物权优先于债权。庚对保险金享有债权恳求权,己对保险金享有抵 押权。除非另有规定,同一标的物上的物权优先于债权得到实现。【考点】物权优先于债权【解析】因甲将保险赔偿恳求权转让给己,保险事故发生后,己享有恳求保险公司 支付保险金的债权。依据前述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房屋焚毁后,抵押权人乙银行对保险金 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民法原理,同意标的物上并存债权与物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物 权优先于债权。所以,甲将保险赔偿恳求权转让给己的行为,对抵押权人乙行使抵押权不产生 影响。20
13、23案情:高校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 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 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 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李某入住后发觉,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运用, 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 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运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 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
14、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 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贮存室的一 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运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 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运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 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房。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 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裂开,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 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珍贵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
15、流浸泡毁损。1 .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接着租用该房屋,可以 实行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答案】李某可向王某提出替承租人张某支付张某拖欠的租金,以对抗王某的合 同解除权。对此恳求,出租人王某不得拒绝。【考点】合法转租、次承租人的代为清偿恳求权【解析】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说明第17条第一款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 出租人恳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恳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解除权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值得留意的是:李某替张某支付欠付租 金的行为,不仅仅是替张某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是李某的权利。其权利属性体现在:李
16、 某替张某履行支付欠付租金义务时,债务人李某不得提出异议,债权人王某不得拒绝(王某拒 绝的,李某有权提存)。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合法转租,不适用于非法转租。这个学问点是 第一次考。2 .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答案】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张某和李某各自担当与其过错相应的一部分。 张某须担当李某医疗费的缘由有二:第一,张某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给李某造成损失,应担当违 约损害赔偿。其次,张某违反合同约定的作为义务,给李某造成人身损害,张某对此具有过失,应担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李某对自己遭遇的损害也有过错,适用过错相抵,可以减轻张某 的赔偿责任。【考点】违约损害赔偿、不作为侵权、混合过错【解析】合同
17、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担当接着履行、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 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 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 张某违反明示的合同义务(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给李某造成人身损害,该损害未超过李 某订立合同时的预见范围,李某有权就此损失恳求张某担当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 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18、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担当侵权责任。”据此,张 某实施了不作为的加害行为(不依据约定供应配置热水器的合同义务),给李某造成了人身损 害,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张某对此损害具有过失。张某的不作为还构成了侵权,李某也有 权恳求张某担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 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买卖合同说明第30条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 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违约方主见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综上,刘某对自己遭
19、遇的损害也有过错,张某可以 主见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3 .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答案】李某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张某担当。因为张 某负有担当租赁物修理费用的合同义务。同时,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李某有 权基于无因管理恳求张某负担因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考点】租赁物的修理义务、无因管理【解析】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须要修理时可以要求 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出租人未履行修理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理,修理
20、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修理租赁物影响承租人运用的,应当相应削减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据此,因张某 不履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李某自行修理后,有权恳求张某担当修理费用。此外,李某的行 为还构成正值的无因管理,李某有权基于无因管理恳求张某担当因此支出的比哟费用。4 .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担当?为什么?【答案】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张某担当。因为李某购买并安装空调的行为 在张某与李某间成立一托付合同,托付人张某应当偿还李某处理托付事务支出的费用及利息。【考点】托付合同【解析】合同法第396条规定:“托付合同是托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 托人处理托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法第398条规定:“托付人应当预
21、付处理托付事务的费 用。受托人为处理托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托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李某经张 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房。此行为在张某与李某之间成立一托付合同,李某有权恳求 张某偿还该费用及利息。5 .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不担当赔偿责任。因为在安装热水器的加 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B公司致人损害,定作人李某、张某对此并无过错。【考点】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担当【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说明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 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担当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
22、选任 具有过失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安装热水器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B公司因 安装瑕疵给黄某造成损害的,定作人李某对损害的发生不具有过错,无须对黄某担当赔偿责任。 须留意:此题并不涉及产品侵权。因为,这不属于热水器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6 .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对于黄某的损失,B公司应担当赔偿责任。郝某不是责任主体,郝某不 对黄某担当赔偿责任。因为,承揽人B公司因过错给黄某造成损害,应当担当侵权责任。郝某 系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应由用人单位B公司担当替代责任。【考点】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担当、用人单位责任【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说明第10条
23、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 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担当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 具有过失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担当侵权责任。”据此,承揽人B公司 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对黄某担当侵权责任。郝某系因执行工作任务致黄某损害,应由用 人单位B公司担当替代责任。郝某不是对外担当责任的主体,郝某虽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 失,亦不担当连带责任。7 .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应担当赔
24、偿责任。因为李某对损害 的发生具有过错。B公司不担当赔偿责任,因为B公司对张某衣物的损失不具有过错。【考点】过失的推断【解析】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 益的,应当担当侵权责任。”对于张某放置于贮存室内木箱中的物件,李某能够预见到其不 能遭水浸泡。热水器安装完毕后,一个理性的人会将木箱搬出浴室。而李某未这样做,李某对 张某衣物损失具有过错,应当担当侵权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郝某对衣物损失并无过失, 因此无须就张某衣物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公司法商法案情:2023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 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2024 司考 民法 案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