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样例文档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样例文档模板.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公司或者机构资金管控制度规章为加强XX公司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机构”)资金内部控制和管控,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果,降低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风险,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文,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或者机构 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规章.第1条 本规定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另行制定 管控办法及报销制度规章.1 .投资资金是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2 .融资资金是指公司或者机构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 其他法律条文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3.营运资金是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包
2、括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应收账款,存货等.采购资金,应收预付,其他往来为重点管控方面.第2条公司或者机构实行董事会相关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控体系,各机构部门 按照制度规章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控权责.资本性支出由公司或者机构 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批,经营性支出由公司或者机构总经理签批.第3条公司或者机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控制度规章.第4条资金预算管控1 .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全面预算管控的相关要求,公司或者机构每年9月份开始 按照公司或者机构整体未来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下年度整体资金预算, 各机构部门也应根据自身实际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且机构部门资金预算应与公 司或者机构的整体资金
3、预算保持1致.2 .为提高公司或者机构经营效益,各机构部门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 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公司或者机构,由公司或者机构统筹计划使用.3 .预算内的支此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有责任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 算的支出,应由业务机构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第5条投资资金1 .在1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或者机构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占公司或者机构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 产30% (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2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或者机构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 以下
4、的投资事项.3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签署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单台设备不超 过50万元的购置协议,并在确保不超出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购置本次项目 进行不超过总投资费用10%的调整.4 .证券投资须经公司或者机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通过后,由投资部提交 投资报告,经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或盖章,报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同意后, 方可由财务部拨出款项到相应的专门账户.第6条融资资金(募集资金除外)1 .公司或者机构融资事项,由资金使用机构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总监,总经理 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权限分别报公司或者机构 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2 .发行公
5、司或者机构债券须由股东会做出决议.3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或者机构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 项做出出决议.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董事长审核或者签字 或盖章.5 .总经理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其他融资协议 须由董事长签署.第7条营运资金1 .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或盖 章,报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同意后方可货款支付;5万元以上另需财务总监审核签字 或盖章,再报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同意后方可货款支付.2 .公司或者机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财务总监审核签 字或盖章,报总经理签字
6、或盖章同意后方可货款支付.第8条关联方资金往来1 .公司或者机构不允许进行以下任何1项资金往来:(1)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 其他资产;(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 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5)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的债务.2 .公司或者机构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
7、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规章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3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允许利用其控制地位,以关联交 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法方式损害公司或者 机构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公司或者机构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或者机构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 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或者机构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1责任 和义务人,财务负有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发现 公司或者机构董事,高级管控有关人员协助,
8、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侵 占公司或者机构资产的,公司或者机构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和义务 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和义务的董事向股东大会提出罢免议 案.第9条货币资金的管控遵循国务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控局等 主管机构部门颁布的现金管控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控办法等各种 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 付范围使用现金.第10条财务部设专职出纳员,负有责任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出纳有关人 员不允许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并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9、.第101条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的批准意见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 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的 上级授权机构部门报告.第102条公司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1 .支付申请:公司或者机构有关机构部门或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用款时,应当 提前向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 算,支付方法方式等有关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或相关证明.2 .支付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 程序对
10、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 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应当拒绝批准.3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 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 是否准确,支付方法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有关人员办 理支付手续.4 .办理支付:出纳有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 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103条 按照现金管控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某工作有关人员个 人福利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11、. 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 及时存入银行.第104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控,严 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第105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 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 货款支付,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背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第106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有关人员不允许同时保管银行的全 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 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
12、保存,不允许撕毁,丢弃.第107条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经理保管,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 或其授权有关人员保管.严禁1人保管支货款支付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 有关负有责任人签字或盖章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 或盖章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手续.第108条财务部负有责任人负有责任事前稽核工作,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年度经 营计划,各机构部门编制的经营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专项投资计划进行全面的事 前稽核;专职稽核有关人员负有责任经常性稽核,现金凭证必须经专职稽核审核后 方能交出纳作收,货款支付依据,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各项经办,审核或者签字 或盖章手续齐全后经相关核算员事中审
13、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再由专职稽核有关人 员审核后,方能进行登账及报表的编制工作.第109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第210条 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1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 理.第2101条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11核对,做到账证相 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2102条 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第2103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控纳入公司或者 机构内部审计的重要有关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 性.第2104条建立公司或者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规章.第2105条各机构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核或者签字 或盖章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或者签字或 盖章.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或超越权限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的 款项,出纳有关人员不允许支付资金,其他财务有关人员不允许办理有关财务事项. 货款支付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2106条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约生效,由董事会负有责任解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