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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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问答发布时间:2012-09-05稿件来源:【字体大小:大中小】前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I日起,将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江苏 省等8个省(直辖市)。我省将于10月1日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为了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 政策,根据有关文件内容,我们编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问答手册,供 大家学习参考。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O-二年八月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问答I什么是营业税?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2、代服务业营业不兑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33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 53号)。8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 71号)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38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42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
3、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43号)12关于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2号)1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后发票票种的公告(江 苏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3号)等。2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规定?答: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 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 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
4、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 款。2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非固定业户在非试点地区提供应税服 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24江苏试点地区即征即退政策都包括哪些?答: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 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为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
5、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 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策。25 “营改增”试点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答: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 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 提供的设计服务。26什么是进项税额?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 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27什么是销项税额?答: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税额。2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地区原增值税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哪些准
6、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 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 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 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 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
7、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 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地区原增值税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哪些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才兑额中抵扣:1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 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 权、有形动产租赁。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8、、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30 “营改增”之后,向境外提供哪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答: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I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 际运输服务。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卜.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 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9、务、知识产 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 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 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31 营改增后,原来的优惠政策如何继续执行?答:为了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明确,对现行部分营业税 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即征即退 增值税办法;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税收优惠。3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 能否继续按照差额征收增值税?答: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
10、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 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 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 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 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 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得从其取得
11、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33改征后的增值税如何确定归属?答: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试 点期间,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稳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归属试点地区。34营业税改征之后的增值税,征管机构是什么?答: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35营业税改征之后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 征收机关是否改变?答:不改变。“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仍由 原税务机关征收。3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
12、别为1 FI、3日、5日、10日、15 fl, 1个月或者1个 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 核定。以I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卜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 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37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为 哪些?答:在中
13、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 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 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 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
14、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答: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个主要 税种。2011年II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方案。2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目前,增值税已 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3江苏省“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包括哪些?答: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 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
15、证咨询服务。4 “营改增”中的交通运输业包括哪些范围?答: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 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38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答: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减、免税和即 征即退等方式。39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 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
16、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 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 到预收款的当天。40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41江苏什么时候启用修改后的增值税申报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 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43号)规定,江苏省于2012 年10月1 FI (所属期)启用修改后的增值税申报表。4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哪些纳
17、税人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 税(2011) 111号)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 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 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股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 人。“43
1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都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后认定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在国税税务机关办 理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税种登记后即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 否必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申请认定如何处理?答: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未按规 定申请认定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其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不得 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4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的
1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什 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答: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 税(2011) 111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
20、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 效凭证核算。47 “营改增”后,是否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均应缴纳增值税?答:否。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1) 111号)规定: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1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 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21、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如何判断提供应税服务是否在境内?答: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9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
22、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5()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俏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 扣。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
23、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 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5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答: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 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 人.符合下列情形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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