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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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 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催促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审定、 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实施; 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 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
2、限向上 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 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 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 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5)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 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 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 负责。(6)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 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核后,上报省国有林 场管理局转报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自行处理。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制定催款计划,积极“清欠”,加速资金 回笼。对已经形成的坏账损失,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营林生产、木材生产和多种经营生产等生产性支出, 应根据年度作业设计书和签订的生产合同、分工序的验收结果付款, 做到付款金额与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同步;作业结束后,生产部门应在 7天内将验收结算材料送交财务部门审核入账。第二十八条实行内部稽核制度。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 对原始凭证和财务收支业务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有权
4、不子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许确、不完整的原始凭 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对违财经制度的财务收支业务, 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或者市国有林 场管理处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第二十九条健全内部牵制制度。严格执行三明市国有林场内部 控制规范,内部不同职责岗位要相互分离与相互制约,做到资产保 管预会计核算相分离、经营责任预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者与执行者 相分离、执行业务与审核业务相分离,分开保管银行支票、公章和私 * O第三十条加强对下属公司或者其他持、控股形式的经济实体的财 务管理,按比例应提成的收益部份,必须及时收回入账。属于对外 投资的项目,必须编制
5、投资损益表,详细反映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 收益或者发生的损失。凡连续3年没有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决策者 应向市国有林场管埋处作出书面汇报。第三十一条驻场森林派出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收缴的赔偿 金、罚没款、变价款等收入,要及时上缴本场财务及上级有关部门, 不得随意截留、挪用和处理。第六章资源哺育第三十二条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 的方针,加强森林资源哺育,做到扩张资源、集约经营与加强保护“ 三并举”,做大做强资源哺育产业,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第三十三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技术规 程、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办法,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市场,推行当 年造林
6、施肥和实施以树为中心的抚育措施,合理控制间伐强度,做好 间伐后修枝,注重干型哺育,提高林木品质。第三十四条重视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坚持合理混交、注重规模、 讲求效益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各场的主栽树种及其树种比例,重视 营造针阔混交林和异龄复层林,积极引种、驯化乡土珍稀树种,实现 林木资源多样化。第三十五条加强林木种子管理。由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统一向林木 种子公司调购或者向国家确认的林木良种生产单位直接购买,并要求 开具林木良种合格证。因特殊情况无从调购或者紧缺的乡土、珍稀等树种的种子确需自 采种子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批。第三十六条要求全面使用良种壮苗,主要造林树种苗木1级苗使 用率达95%以上。良种壮
7、苗合格证由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统一发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苗的,应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统一调配,并核发良种壮苗合格证。第三十七条采伐迹地要求在翌年完成造林更新,并在年底及时进 行迹地更新验收,填写采伐迹地造林更新验收合格证和国有林场 采伐迹地更新小班一览表,编写采伐迹地更新验收报告,报市国有 林场管理处备案.第三十八条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建立森林资源哺育示范片,有 条件的国有林场应尽量哺育优质大径材、珍贵树种、木本药材和绿化 大苗基地,提高营林效益。第三十九条鼓励受让森林资源,积极采取现金收购、联营合作、 租赁或者其它方式,扩大林地规模,增加资源总量。第七章资源管理第四十条建立场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
8、标管理责任制度。林场 场长对本场的森林采伐限额、资源消衡、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防火 等负总责、并实行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第四十一条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为编制林业中长期发展规 划、森林经营方案、森林采伐限额提供准确的资源数据。第四十二条配备兼职资源管-理-员,及时准确做好年度森林资源 消长变化统计和动态(范本)分析工作。第四十三条采伐林木,必须根据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 和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 禁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量采伐。第四十四条认真编制和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严格控制各 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 的
9、土地的,必须按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持杜 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在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占用林地的,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五条驻场森林派出所,应切实抓好本辖区的资源保护、林 区治安、案件查处、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内部保卫及综合管理等 工作,及时侦破查处盗砍、滥伐和其他毁林案件,维护林区稳定和国 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四十六条护林员,统一纳入驻场森林派出所管理,根据护林管 护合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第四十七条健全护林防火,搞好护林联防,建立防火期值班和 巡山制度,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完善森林防火责
10、任 制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三明市国有林场扑救森林火灾安全技术规程,制定 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扑火队伍的森林扑火技术培 训,加大对火灾扑救科学性、安全性教育,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 火、责任到人,确保扑火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严禁妇、幼、老、弱、 病、残者上山打火。第四十八条配备兼职森林病虫害测报员,负责做好林木病虫害的 预测预报工作,特殊是危(wei)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应备足防治 药品和器具,及时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第八章木材产 销管理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省国有林场木材产销管理办法(试 行)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第五十条伐区调查设计,由市
11、国有林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统一 实施.年度伐区规划,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或者变动伐区的,必须提交专题报告,经市国有 林场管理处批准后,由市国有林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重新调查设 计或者补充调查设计.第五十一条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区调查设计书等向施工单位 或者生产班组拨交伐区,发给林木采伐作业证(拨交单)。配备的施 工员要对采伐界限、数量、质量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并签订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木材检尺员或者比记员要深入山场进行 技术指导和监督,把好造材质量关、并在采伐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完 成采伐。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应积极实施三明市国有林场木材包产
12、包 销管理规定(试行).提高经济效益。第五十二条落实堆头看护责任制,每片伐区都应配备专兼职看管 人员,防止本材流失。第五十三条抓好场内运输管理。从伐区运出的木材,必须经木材 检验员现场检验、山场看管人员签发。凭省木材检验码单和 本材运输证运输;进货场后,由仓管人员复检签收,防止木材在运 输中丢失.第五十四条当年伐区采伐结束后,按规定做好伐区作业质量检查 验收,填写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单,编写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 收报告,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备案。第五十五条木材仓贮管理。实行下山检量、进仓复检、出仓检量 三道检尺制度,健全伐区管理台帐、木材进仓台帐、木材 出仓台帐和木材仓管台帐。木材进仓后,要按树材
13、种、规格进行整堆,做到商品化、规范 化。进仓检验必须明码标记,仓管员核对签字,并各保留码单一份.木材出仓必须在仓管员的监督下进行,出仓码单须经仓管员签字 后方可结账放行。进出仓误差:材积不得超过土 1%。木材进出仓检验员要按年进行轮岗。第五十六条木材检验员职责:进出仓检验员及进出仓账目要分开. 进仓检验员负责下山木材检验进仓,做到及时、准确、不漏、明码标 记,填好野账、搞好登账、结账,并保存好各类凭证;配合场级领导和 业务人员随时抽查出仓情况.出仓检验员负责木材出仓,及时登账,开具码单,配合场级领导 和业务人员随时抽查进仓情况,并按原标码进行检验;改码要实事求 是,并填写改码登记表,说明原因,
14、经检验员签名后,报场级领导、 经销科、财务科、仓管员各一份,作为盘点误差凭证。出仓木材检验根数不能误差,材积误差允许1%。根数误差的材 积,在计算材科误差率时按2倍计算;材积误差每超1%,扣证3个月, 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款经济损失额的50%;超过8%的,吊销木材检 验证,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款经济损失额的5倍;在扣证和吊销木材 检验证期间,调离木材检验岗位,安排一线劳动;超过10%的,吊销木 材检验证,解除聘用合同,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款经济损失额的6 倍;如有复检的,对复检员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仓管员职责。仓管员负责指导楞场内的木材分类、归 堆工作
15、,注意做好防腐、防火、防盗,监督核对木材进、出仓数量, 并在木材码单上签字。仓管员因监督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 重赋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或者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成立木材检验督查小组,做好对木材检验的督查、复 检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被督查组督查到的违规、违 纪、违法的木材检验员,取销其在国有林场系统从事木材检验工作的 资格;对有重大的木材检验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要相应追究相关 责任人员和场级领导的责任。第五十九条经销人员职责。及时掌握市场木材信息行情,当好领 导的木材销售参谋,在场务会上提出价格调整意见及理由,每月及时
16、 准确上报车皮申报计划、木材价格执行表和木材销售客户档案表,保 证车皮、货源、资金三落实.做好生产与经销的衔接工作。坚持“款到发货”原则。经销人员要及时将进出仓检尺码单和本材 结算单据,送交财务部门审核入账.若浮现欠款发货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应由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负责赔偿.建立客户档案,限制最低客户数量。每场至少要有5个以上的客 户,不许由少量客户垄断经营国有林场木材。第六十条木材价格管理:根据市场行情,及时研究、调整木材销 售价格、价格调整必须由场务会研究,并由参预研究人员签字 后,方能生效.建立木材销价月报制度,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价格处于全 市最低的林场,场长应到市国有林场管理处说明原
17、因;连续3个月木材 销价处于全市最低的林场,由场长向市林业局党组说明原因.低于木材销价5%的木材为处理材.有条件的应公开招标销售;暂不 具备条件的,须经场务会研究定价并签名后执行。处理材的价格、 数量必须按月上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备案;对于处理材数量较大、处理 价格较低的,应在请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允许后,方可执行。第九章科技管理第六十一条坚持“科技兴林的方针,抓好林业科技推广和科学 研究工作,重点抓好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努力提高科技 含量。第六十二条科研项目分本场自定项目、上级下达项目和与科研教 学单位协作项目三类。自定项目要有课题设计和开题报告,经市国有 林场管理处审核后报市林业局及
18、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协作项目的经费 开支,应经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批准。第六十三条科研项目要按课题立项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 集数据,搞好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分析;课题结束时,要按科技管理程序 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技术鉴定。第六十四条科技人员应结合生产实际,因地制宜,适时适法开展 作业设计,将林业科学技术融入设计和施工中.并及时分析、总结科技 推广工作经验,及时向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提交技术总结报告。第十章多种经营管理第六十五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灵便多 样的经营形式,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森林旅游、竹藤 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药材植物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多种 经营,哺育
19、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国有、股分合作、私营等多 种形式并存,鼓励职工个人投资,实现资金投入多元化,放手发展非 公有制林业。第六十六条现有的多种经营项目,允许以承包、租赁、转让、拍 卖、职工内部股分制改造等形式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第六十七条为鼓励职工发展家庭自营经济,允许划出一定数量的 山场由职工个人开辟与经营。第六十八条松脂生产纳入多种经营管理。松脂生产应严格执行国 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松脂采脂规程和三明市国有林场松 林采脂管理规定,以做到科学合理采脂.第六十九条多种经营项目承包时间在3年以上或者承包金额在5万 元以上的,要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批准。第七十条加强
20、个私经济管理.凡属职工承包或者股分经营的项目. 应与职工个人签订经营合同。明确责权利,避免经济纠纷.第十一章基建工程管理第七十一条基本建设必须遵循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在保证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林区生活设 施。第七十二条基建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单项工程项目总投资在15 万元以下的,由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批准,报省国有林场管理局备案由; 在15万元以上的,由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核后,报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批准.第七十三条新建工程项目必须按基建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编报项 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或者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第七十四条年度基建项目(含零星工程项目)必须于前
21、一年月 底前将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上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核允许后,按 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设计资格的部门进行图纸设计、预算编制,提报资 金送审表,按分级管理的权限列入基建计划。第七十五条基建工程必须由具备资质等级的工程队承建.单项工程 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投标,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承建合 同必须上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备案。第七十六条基建项目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国有林场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派员参加;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由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省国有林场管理局派员参加。凡在2万元以上 的项目决算,都得上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批.第七十七条采集运贮设施和建安工程,应委托具有资质
22、等级的设 计部门进行设计后,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审批;国有林场根据审批后的 设计书,委托建设部门或者建行进行投资预算;工程施工应配备施工员, 按技术要求抓好工程质量,验收签证手续要完备,并请质检部门共同 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建安工程定额内有单价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高于定额单价;定额内 没有单价的项目,其面议包干价在合同中必须注明结算原则及工程量 计算方法。第十二章内部审计监督第七十八条国有林场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业务活动事项,都 必须纳入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7)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和先 进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
23、善解决问题。(9)有权拒绝和住手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 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 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2022年林场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江西省国有 林场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林场管理,包括、民一主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 理、资源哺育、资源管理、木材产销管理、科技管理、多种经营管 理、基建工程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事工
24、资管理、 劳动管理、廉政建设等内容。第二条国有林场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循本规定。弟一早第三条国有林场原则上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营林科技科、生 产经营科等4个职能部门和驻场森林派出所,并按经营区的分布情况 合理设置工区或者分场。第四条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七十九条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统、分级实施”的 原则,安排审计专款,由省、市主管部门对国有林场有计划地实施内 部审计。第八十条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和内部审计规范的 规定,对国有林场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业务活动事项进行审计 检查,作出审计评价和审计意见书,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八十一条健全场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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