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附件扣除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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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扣除标准(-)赡养老人1 .附件扣除标准(1 )独生子女:享受全额2000元/月(2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每月最多扣 除不能超过1000元;2 .扣除范围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的赡养的老人年满60周岁(含),即可享 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里的老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 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注意事项: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 ,扣除主体(1 )独生子女:本人全额扣除(2 )非独生子女: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 决定分摊比例,但每人每月最多扣除不能超过1
2、000元;指定分摊,由被赡养 人指定分摊比例。【注意事项: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 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4 .所需填写材料内容(1 )选择纳税人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任一种身份。(2)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选 择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任一种情形。(3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4)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5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6 )与纳税
3、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选择父亲、母亲、 其他任一种情形。(7)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 码。【注意事项: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当年年末。】5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 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二)子女教育1 ,扣除范围(1 )学前教育支出: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1个月(不包过0-3岁)。(2)学历教育支出:子女正在接受小、初、高中阶段
4、(中等职业教育、技 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注意事项:子女在境内或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接受公办或民办 教育均可享受;子女接受学历教育需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 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月/每个子女,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均可享受扣除。3 ,扣除主体(1 )父母(法定监护人)各扣除50%。(2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注意事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 .所需填写材料内
5、容(1 )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2)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3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选择学前教 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任一种情形。(4)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 始时间,具体到年月。(5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 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6)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 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7)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填写纳税人子女就读
6、的国家或地区名 称、学校名称。(8 )本人扣除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由子女的父母分摊扣除的比例,由本 人全额扣除的,选择100%,由父母平均扣除的,选50%。5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 税务机关的查验。(三)大病医疗1 .扣除范围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个人自费累计超过L5万元的部分。2 .扣除标准每年在不超过8万元限额限额内据实扣除。由纳税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对未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父母双方选择在其中一方扣除。4 .所需填
7、写材料内容(1)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2 )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3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4 )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选择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任一种情形。5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纳税人申请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留存好大病患者医药服务 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 费用清单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注意事项:大
8、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具体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1 ,扣除范围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不超过240个月)。【注意事项: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所购买住房需为中国境内住房】2 ,扣除的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注意事项:不得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3 ,扣除主体(1)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2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可选一方扣除。(3)纳税人已婚且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选择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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