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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涵洞、倒虹吸工程作业指导书1 .基础施工涵洞、倒虹吸基础施工,应采取袭击开挖,快速下基,及 时封闭的办法。1.1 基坑开挖采用明挖施工。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按适当比例放坡。 挖机开挖距设计基底高程10cm时由人工清除。基坑开挖不能 间断,达到设计高程后及时验基,基坑不能暴露太久。为防止 雨水,开挖基坑时在其边坡以外周边挖一排水沟并时常保持畅 通。若开挖基坑较深,要布设挡板,且须分层开挖,严禁从底 层向四周掏土。洞身长、挖基数量大的涵洞,基底不需作特别处理者,可 以采取自下游端开始,逐节开挖,逐节下基,逐节封闭的办法, 以避免坑基暴露时间过长。基底标高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要求严格控制,一切松散浮土
2、必须清除,若有局部超挖之处,不能用松土填补,用低标号砂 浆调平。如基底不够密实,可进行原地面打夯,或者夯填一层卵、 碎石。基坑开挖后,如发现土质与设计资料不符或者有疑问时, 应在基底标高取土样作土工试验。1.2 基础与工应在基坑无水的情况下,砌筑坊工。石料及砌块不得从平台上抛下,以免损坏已砌好的基础。水下基础垮工终凝后,方可住手抽水。2 .浆砌工程2.1 石料2.1.1 砌体工程的石料应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石 料场需经试验室作片石强度试验并合格后选定。2.1.2 所需片石形状应大致方正,无峰棱凸角,其中部厚度 不得小于15cm。用作镶面的片石尺寸较大,边缘厚度不得小于 15cm o2.
3、1.3 片石表面干净,无泥土,无污渍。2.1.4 涵洞外露面采用自然片石砌筑,用作镶面的片石外露 表面稍加修凿,使其平整度不超过2cm ;片石的周边采用切锤 加工,使得片石外露面在各个方向都垂直于周边面。2.2 砌筑砂浆砌体工程所用砂浆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施工配合比 拌制,砂浆中所用水泥、细骨料、外加剂等必须采用保障部或 者试验室提供的原材料,不可擅自使用未交底的材料。砂浆的拌制采用砂浆搅拌机现场拌制,搅拌前各种原材 料 应根据施工配合比准确计量。砌体水泥砂浆搅拌时,自投料完成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 于2分钟,当采用水泥粉煤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时,搅拌 时间应为35分钟。砂浆应随拌随用。当
4、在运输或者贮存过程中发现离析、泌 水等现象时,砌筑前应从新拌和。已凝固的砂浆不得使用。23砌筑工艺2.3.1 砌体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分段位置设在沉降 缝或者伸缩缝处,两相邻段的砌筑高度不得大于120cm,分层 水平砌缝应大致水平。各砌块的砌缝应相互错开,砌缝应饱 满。2.3.2 各砌层应采用先砌外圈定位砌块,并与里层砌块交 错连接在一体,普通采用一顺一丁或者两顺一丁的砌筑方式, 其中丁石伸入里层砌体不得低于40cm o定位砌块选用表面平整并 经麻锤切锤加工过的石料,石料最小表面尺寸不得小于30cm o 定位砌缝应铺满砂浆,不得镶嵌小石块。2.3.3 定位砌块砌完后,应先在圈内底部铺一层
5、砂浆,其 厚度应使石料在挤压安砌时能密切连接,且砌缝砂浆密实、饱 满。砌筑腹石时,石料间的砌缝应互相交织、咬搭,砂浆密实。 石料不得无砂浆直接接触,也不得干填石料后铺灌砂浆;石料 应大小搭配,较大的石料应以大面为底,较宽的砌筑缝可用小 石块挤塞。挤浆时可用小锤敲打石料,将砌缝挤紧,不得留有 空隙。2.3.4 砌筑高度过半后应计算剩余层数,搭配好用料,砌筑 到顶后应控制好顶面标高。2.3.5 砌体表面砌缝采用凹缝,凹缝宽度统一设置成1.5cm , 深1.0cm。勾缝前将砌缝内的干硬砂浆凿深23cm并用扫把清 理干净,勾缝前用水湿润整个砌体面积,尤其是缝隙间更要湿 润透。勾缝时采用特制的勾缝器进行
6、,将勾缝水泥填满缝隙后, 用勾缝器从一端紧压平抹,使勾成的缝平顺、光滑,满足宽度、 深度要求,勾缝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砌体表面清理,做到勾缝无 毛边,砌体表面无污染。强度不得低于砌体所用的砂浆强度。2.3.6 砌缝应控制在3cm左右,砌体表面与三块相邻石料相 切的内切圆直径不得大于7cm,两层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cm, 每砌筑120cm高度应找平一次。3.钢筋工程31钢筋加工1.1.1 钢筋在加工弯制前应调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当利用冷拉法矫直钢筋时,钢筋的矫直伸
7、长率为:I级钢 筋不得大于2%;n级、in级钢筋不得大于1%。1.1.2 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 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者12倍(带肋钢筋)01.1.3 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伴圆形、 直角形或者斜弯钩);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 且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 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 直径的10倍。1.1.4 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弯制钢筋宜从 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应一次弯成。3.2 钢筋接头3.2.1 钢筋的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热 轧钢筋均
8、采用双面焊缝搭接焊。3.2.2 焊缝高度应等于或者大于0.3d ( d为钢筋的直径), 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应等于或者大于0.7d,并不得小于 8mmo进行搭接焊时,搭接长度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3.2.3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扩散置。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不应小于10d。3.3 钢筋安装3.3.1 安装钢筋时,钢筋的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在多排钢筋之间,必要时可垫入短钢筋头或者其他适当的 钢垫,但短钢筋头或者钢垫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3.3.2 当设计中未注明保护层厚度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 度(从钢筋外侧到混凝土表面的净距)
9、不应小于30mm ,亦不应 大于50nm ;对于厚度在300mm以内的结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20nlm。箍筋或者不计算应力的次要钢筋,其保护层厚度不应 小于15mm o对于环境介质的分外侵蚀性的工程或者大体积 基础工程,保护层厚度宜增加。在钢筋与模板之间可用水泥砂浆垫块支垫,其强度不应小 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扩散置,并不得横贯保护层的全部截 面。3.3.3 绑扎和焊接的钢筋骨(网)架,在运输、安装和浇筑 混凝土过程中不得有变形、开焊或者松脱现象,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在钢筋的交叉点处,应用直径0. 7-2. 0mm的铁丝,按逐点 改变绕丝方向(8字形)交织扎结,或者按双对角
10、线(十字形) 方式扎结。除设计有要求外,钢筋骨架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围紧; 箍筋与主筋交叉点处应以铁丝绑扎;构件拐角处的交叉点应全 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扎结。根据安装需要可配以必要数量的架立钢筋。3.3.4 钢筋骨(网)架宜先行预制,并应有足够的刚度,必 要时可补入辅助钢筋或者在钢筋的某些交叉点处焊牢,但不得 在主筋上起弧。3.3.5 安装钢筋骨(网)架时,应保证其在模型中的正确位 置,不得倾斜、扭曲,也不得变更保护层的规定厚度。3.3.6 钢筋骨(网)架经预制、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查, 作出记录并妥加保护,不得在其上行走和递送材料。4 .混凝土工程4.1 混凝土拌制4.1.1
11、 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施工配合比拌制,碎中所用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等必须采用保障部或 者试验室提供的原材料,不可擅自使用未交底的材料。4.1.2 混凝土的拌制采用搅拌机现场拌制与拌和站集中拌和 相结合,搅拌前各种原材料应根据施工配合比准确计量。4.1.3 混凝土搅拌时,自投料完成算起,搅拌时间:强制式 搅拌机不得少于1.5分钟;自落式搅拌机不得少于2分钟。当 掺用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1-2分钟。4.2 混凝土运输4.2.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 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 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4
12、.2.2 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的纵坡不宜大于15%。4.2.3 混凝土在倒装、分配或者倾注时,应采用滑槽、串筒 或者漏斗等金属器具。当采用木制器具时,应内衬铁皮。4.3 混凝土浇筑4.3.1 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钢 筋骨架等加以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4.3.2 浇注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 清除干净;当模板有缝隙和孔洞时,应予阻塞,不得漏浆。4.3.3 混凝土浇筑时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大于2m ,当大于 2m时,应用滑槽、串筒、漏斗等器具浇筑。4.3.4 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
13、半径的1.5 倍,以300mm为宜梅花型布置。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宜为 5-10cm o机械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部件。振捣采用快插慢拔的方式,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 ,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宜为振捣器作用部份长 度的1.25倍。4.3.5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因故间歇时,间歇时间宜 缩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超出规定时间时设置施工缝。4.3.6 当混凝土表面出现析水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 得扰动已浇筑的混凝土。4.4 混凝土养护4.4.1 混凝土浇筑后,12h内即应覆盖和洒水,直至规定的 养护时间。当日平均
14、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养护措施,并不得 对混凝土洒水养护。4.4.2 混凝土养护时间根据水泥的种类及外部相对湿度现 场施工时确定。4.4.3 当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应将刚浇完的混凝土表面 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塑料布内应具有凝结水,并应时常检查。4.4.4 当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未达到1 . 2Mpa以前,不得 在其表面行走或者架设上层结构用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4.5 预制混凝土4.5.1 制作预制构件的基础应平整坚实,并应有防、排水设 施。4.5.2 构件预制完毕后,应在每一个构件上写明编号和制作日期, 以便于养护和吊装。4.5.3 预制构件起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构件起吊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
15、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 要求时,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的75%,且吊点位置及 吊环的配置均应通过计算确定。起吊绳索与构件水平面所成的角度不宜小于45。起吊过 程中应轻起轻落,专人指挥,不得发生碰撞。5 .施工安全5. 1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5.1.1 工前,了解清楚地下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禁 止有破坏管线事故的发生。5.1.2 施工时,设专人防护。挨近既有线作业时设隔离措施。5.1.3 接长时需注意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 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5.1.4 雨季施工作好防洪排水措施:疏通排水沟、渠;必要 时砌截水墙挡水或者挖集水井排水。5.1.5 开挖基坑前预先和工务部门商定,并请派人对线路进 行监护,必须备有各种信号设备及抢修工具,以防万一。另外 设好防护,边缘2米内禁放重物,闲杂人员不准逗留。5. 2现场作业安全5.1.1 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5.1.2 严格用电制度。工地用电应设安全措施及危险标志。5.1.3 作业附近有高压线时,先拆除或者采取防护措施。5.1.4 工作坑应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工作坑靠基础一 侧应用土板顶挡支牢,如有松动变形,即将加固;列车通过时, 应暂停作业,人员撤出避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