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会计制度总汇.docx
《2023年-预算会计制度总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预算会计制度总汇.docx(6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预算会 计)的核算,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 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 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第三条 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 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第四条总预算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 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任务如下:一、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办理财政各
2、项收支、资金 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 单位决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作。二、调度财政资金。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 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 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实施会 核算手续。对于各项收入的事务处理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国库入库凭证、 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其他合法的凭证为依据。发现错误,应在发现错误 的月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及时通知有
3、关单位共同更正。对于已入库的预算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的退库,要严格把关,强 化监督。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一律不得冲退预算收入。属于国家规定的退库事项,按财政部规定的退库手续办理审批。第六章支出第四十六条财政支出是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的 再分配。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资金调 拨支出和财政周转金支出等。第四十七条 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 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预算支出项目的具体划分和内容,按国 家预算支出科目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 一般预算支出列报口径如下: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用款单位银行支出数列报支出。不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
4、支出按拨付用款单位的拨款数列报支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包干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平时按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清理结算收回拨款时,再冲销已列支出。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冲销当年支出。除以上两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均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第四十九条 凡是预拨以后各期的经费,不得直接按预拨数列作 本期支出,应作为预拨款处理。到期后,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列报口 径转列支出。第五十条 总预算会计按拨款数办理预算支出必须认真做到以 下几点: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理拨款支出必须以 预算为准。预备费的动用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对主管部门(主管会计单位)提出的季度分
5、月用款计划及分 “款”、“项”填制的“预算经费请拨单”,应认真审核。根据经审核 批准的拨款申请,结合库款余存情况按时向用款单位拨款。三、总预算会计应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拨款的实际情况,分“款”、 “项”核算、列报当期预算支出。四、主管会计单位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款、项”之间如确需调剂,应填制“科目流用申请书”,报经同 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使用。总预算会计凭核定的流用数调整预算支出明 细账。总预算会计不得列报超预算的支出;不得任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 未拨付的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报当年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当年预 留的支出,应严格控制,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第五十一条基金预算支出
6、是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会计事务处理,比照预算支出的有关规定办理。专用基金支出是用专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和专用基金支出应按规定的用途开支,并做到先收 后支,量入为出。第五十二条资金调拨支出是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在各级财政之 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财政各项资金之间的调剂所形成的支出。 资金调拨支出包括补助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等。补助支出是本级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 财政的款项及其他转移支付的支出。上解支出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调出资金是为平衡一般预算收支而从基金预算的地方财政税费 附加收入结余中调出,补充预算的资金。
7、资金调拨支出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或实际发生数额记账。第五十三条 财政周转金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部门从上级借入财 政周转金所支付的占用费以及周转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开支的 相关费用。财政周转金支出应按实际支付数额记账。第七章会计科目第五十四条 会计科目是各级总预算会计设置账户、确定核算内 容的依据。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按以下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本科目使 用说明使用。不需要的可以不用,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二、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各级总预算会计 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三、为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和实行会计电算 化,本制度统一规
8、定了会计科目编码。各级总预算会计不得随意变更 或打乱科目编码。四、总预算会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 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五、有关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可由各级财政的预算部门或专 门管理机构按本制度规定的科目办理。第五十五条 各级总预算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表序号编码科目名称、资产类1101国库存款2102其他财政存款3104有价证券4105在途款5111暂付款6112与下级往来7121预拨经费8122基建拨款9131财政周转金放款10132借出财政周转金11133待处理财政周转金、负债类12211暂存款13212与上级往来1422
9、2借入款15223借入财政周转金、净资产16301预算结余17305基金预算结余18307专用基金结余19321预算周转金20322财政周转基金四、收入类21401一般预算收入22405基金预算收入23407专用基金收入24411补助收入25412上解收入26414调入资金27425财政周转金收入五、支出类28501一般预算支出29505基金预算支出30507专用基金支出31511补助支出32512上解支出33514调出资金34524财政周转金支出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 国库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 基金预算)存款。2、本科目
10、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 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办 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4、有外币收支业务的总预算会计应按外币的种类设置外币存款 明细账。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 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 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价折合为 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 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11、科目。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第102号科目其他财政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 各项财政性存款。包括财政周转金、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 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 存款等。2、本科目借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其他财政存 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其他财政存款的实际结存数,其年 终余额结转下年。3、总预算会计应根据经办行报来的收入日报表或银行收款通知 入账。总预算会计支付其他财政存款时,应根据有关支付凭证的回单入 账。4、为便于分类管理,“其他财政存款”总账科目下应按交存地点 和资金性质
12、分设明细账。第104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国家统一规定用各项财政结余购买有 价证券的库存数。2、购入有价证券,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 存款”科目;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其兑付本金部分,借记“国库存 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收入通过有关收入科 目核算。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有价证券的实际库存数。4、本科目应按有价证券种类和资金性质设置明细账。第105号科目在途款1、本科目核算决算清理期和库款报解整理期内发生的上下年度 收入、支出业务及需要通过本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2、决算清理期内收到属于上年度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 般预算收入”、“补助
13、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属于上年 度拨款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拨经费”或“一般预算支出” 等科目;冲转在途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第111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 急需的款项。2、借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 科目;收回或转作预算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 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及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12号科目与下级往来1、本科目核算与下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2、借给下级财政款时,借记本科
14、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体制结算中应由下级财政上交的收入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解收 入”科目;借款收回、转作补助支出或体制结算应补助下级财政数时, 借记“国库存款”、“补助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下级财政应归还本级财政的款项;本 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本级财政欠下级财政的款项。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应转作补助支出的部分,应在当年 结清;其他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贷方余额,在编制“资产 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6、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和下级财政部门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21号科目 预拨经费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预拨给行政事
15、业单位、尚未列为预算支 出的经费。2、预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未设国库 的乡(镇)总预算会计,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下同);转列支出 或收到用款单位交回数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预拨经费数。4、本科目应按拨款单位设明细账。第122号科目基建拨款1、本科目核算拨付给经办基本建设支出的专业银行或拨付基本 建设财务管理部门的基本建设拨款和贷款数。直接拨给建设单位的基 本建设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拨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收到基 本建设财务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专业银行报来
16、拨付建设单位数及缴 回财政数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 本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列报支出数。4、本科目应按拨款单位设明细账。第131号科目 财政周转金放款1、本科目核算财政有偿资金的拨出、贷付及收回情况。2、将财政周转金贷给用款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 政存款”科目;收回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总预算会计掌握的财政有偿资金放款 数。4、本科目应按拨(放)款的对象及放款期限设分户明细账。对于 周转金放款业务较多的地区,可以由总预算会计或周转金管理机构进 行总分类核算,财政业务部门进行明细核算。第132号科目
17、借出财政周转金1、本科目核算上级财政部门借给下级财政部门周转金的借出和 收回情况。计监督。协调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等之间的业务 关系,共同做好预算执行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四、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 (含计划单列城市,下同)总预算会计在与本制度不相违背的前提下, 负责制定或审定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有关具体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 组织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活动;组织检查、辅导本单位会计和下级总 预算会计工作,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五、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会计的基础工作管 理,参与预算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及核发会计证工作。第五条各
18、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其工作任务相 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 与管理预算会计工作,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第六条总预算会计工作应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 计人员分工。总预算会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总预算会计 人员,不得兼任单位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经管收缴的物资。第七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会计期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 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 历起讫日期为准。年度终了后,可根据工作特殊需要设置一定期限的 上年决算清理期。清理期限和清理事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 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原则作出具体
19、规定。第八条总预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总预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2、借给下级财政部门周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 存款”科目;下级财政部门归还时作相反会计分录。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借出周转金尚未收回数。4、本科目应按借款对象设明细账。第133号科目待处理财政周转金1、本科目核算经审核已经成为呆账,但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核 销的逾期财政周转金转入和核销情况。2、逾期未还的周转金经批准转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 周转金贷款”科目;按规定程序报经核销时,借记“财政周转基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核销的待处理资金数。4、本科目应按欠款
20、单位名称设明细账。二、负债类第211号科目暂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临时发生的应付、暂收和收到不明性质 的款项。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冲转退还或转作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收入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暂存款数额。4、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债权单位或款项来源设明细账。第212号科目 与上级往来1、本科目核算与上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2、从上级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 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转作上级补助收 入数或体制结算中应由上级补给
21、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 款”、“补助收入”等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本级财政欠上级财政的款项;借方余额, 为上级财政欠本级财政的款项。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借方余额,在编制“资产 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有基金预算往来的地区,可按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第222号科目借入款1、本科目核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国家法律、国务院规定 向社会以发行债券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上下级财政之间临时性借垫款, 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发行债券或举借债务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
22、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债务。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或债权人设明细账。第223号科目 借入财政周转金1、本科目核算地方财政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借入有偿使用的财政周转金。2、借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还款时, 作相反会计分录。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财政周转金数。三、净资产类第301号科目预算结余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2、年终转账时,财政部门应将“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 一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 科目贷方;将“预算支出”、“补助支出一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支 出”等科目借方余额转
23、入本科目借方。根据本年预算结余增设周转金时,按增设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预 算周转金二3、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的预算滚存结余(含有价证券), 转入下年度。第305号科目 基金预算结余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2、年终转账时,应将“基金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基金预 算补助”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将“基金预算支出”、“补助支出 基金预算补助”、“调出资金”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3、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转入下 年度。本科目应根据基金预算科目所列的基金项目逐一反映各项基金 的结余。第307号科目 专用基金结余1、本科目用于核算总预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预算 会计制度 总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