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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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一)管理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4项)序号检查事项判定情形检查方法处罚标准检查情况1未对承包单位、承 租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统一协调、管 理,或者未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的。(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 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未与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 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 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与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免除或 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管理义务。(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 出租给其他单位的,
2、企业未按照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协议、合同中的要 求,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 安全检查,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督促 整改。查看承包商资质审查 材料,核验承包商承 包资质级、需要相关 部门许可的许可证 件,核查承包商人员 培训等情况。查看安 全管理协议、承包租 赁合同原件,查看日 常教育培训、监督检 查记录验证是否将承 包、承租单位纳入了 统一管理。查发包单位单位对项 目部进行教育培训、 考核和安全生产检查 记录、文件、台账 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 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
3、单位、承租单位 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 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 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并取得(1 )企业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 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2)企业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在生产现场查看正在 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 的证件【法律】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 日通过,2021年6月10日修正)(2002年 6月通过,2014年8月修改)第九十七条:(4)现场检查炉顶放散阀阀盖 是否拴拉固定。第91号)第四十六条规 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
4、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事故隐患;企业拒不执行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6煤气生产、回收 净化、加压混 合、储存、使用 设施附近的会议 室、活动室、休 息室、操作室、 交接班室、更衣 室等6类人员聚 集场所,以及可 能发生煤气泄 漏、积聚的场所 和部位未设置固 定式一氧化碳浓 度监测报警装 置,或者监测数 据未接入24小时(1)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 合、储存、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 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 衣室
5、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 警装置。注:本项不适用厂区煤气输配管道旁侧 设置的6类人员聚集场所。(2)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 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 测报警装置。(3)在本项明确的6类人员聚集场所、 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 设置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 置实时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 所。除外情形:(1)现场检查,是否按要求设 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 装置,是否有检定标签,是否在 有效期内,是否正常运行。(2)现场检查固定式一氧化碳 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检测数据接入 的控制室是否有显示,是否与现 场设置的报警器一一对应,数据 传输是否失真,有无关
6、闭、损坏 等现象。(3)抽查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 监测报警装置检测报告,是否为 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报告。【法律】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通过, 2021年6月1()日修正)第 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二)安全设备的安 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有人值守场所 的。(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
7、操作 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内部设置的无其 他出入口、窗户的6类人员聚集场所, 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 置。(2)本项判定情形(1 )明确的设施现 场采取无人值守操作时,无人值守区域 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 交接班室、更衣室,未设置固定式一氧 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3)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 合、储存、使用设施24小时有人值守操 作室内的报警装置实时数据,未接入24 小时有人值守场所。7加热炉、煤气 柜、除尘器、加 压机、烘烤器等 设施,以及进入 车间前的煤气管 道未安装隔断装 置的。(1)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 机、烘烤器等煤气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 置隔断装置
8、。注:采用切断装置和盲板组合式隔断装 置时应在堵盲板处设置撑铁。高炉、转炉煤气净化系统涉及的重力除 尘器、旋风除尘器、冷却器、喷淋塔、 洗涤塔、环缝清洗塔、文氏管、脱水器 的进出口煤气管道,按工艺特性不设隔 断装置。(2)进入车间前的入口煤气管道,未 设置隔断装置。除外情形:(1)转炉煤气净化系统负压工况的电(1)现场目视检查:加热炉、 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 器等煤气设施的煤气管道是否设 置隔断装置。隔断装置是否规范设置,吹扫、 放散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盲板作 业处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障碍 物。(2)进入车间前的入口煤气管 道,是否设置隔断装置。(3)抽查停送煤气检修作业, 是否规范隔断煤
9、气,吹扫置换合 格后,吹扫介质是否断开。(4)使用水封组合式的隔断装【法律】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通过, 2021年6月1()日修正)第 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二)安全设备的安 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除尘器进出口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 置。(2)直径小于100毫米的煤气管道采用 切断
10、装置和盲板组合式隔断装置时,未 在堵盲板处设置撑铁。置(含NK阀)的隔断装置,检 查水封有效高度是否符合要求。8正压煤气输配管 线水封式排水器 的最高封堵煤气 压力小于 30kPa,或者同 一煤气管道隔断 装置的两侧共用 一个排水器,或 者不同煤气管道 排水器上部的排 水管连通,或者 不同介质的煤气 管道共用一个排 水器的。(1)正压煤气输配管道水封式排水器 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3060mmH20) o(2)同一煤气输配管道隔断装置的两 侧共用一个排水器。(3)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 管连通。(4)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 水器。除外情形:(1 )煤气柜柜底、柜体和转炉
11、煤气柜 后电除尘器底部的水封式排水器最高封 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3060mmH20)。(2)煤气抽气机进出口管道隔断装置 两侧的正负压工况排液管共用水封井(1)现场目视检查:排水器铭 牌是否注明有效高度,排水器是 否有明显的渗水、漏水现象。(2)对使用年限较长的排水 器,是否定期进行了打压试验, 检测确定排水器水封有效高度。(3)目视检查现场排水器有无 共用现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 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 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12、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有色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13项)序号检查事项判定情形检查方法处罚标准检查情况1会议室、活动室、 休息室、操作室、 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 人员聚集场所设置 在熔融金属吊运跨 的地坪区域内的。(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 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 澡堂)设置在吊运跨正下方地坪 区域内。(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 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 澡堂)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吊 运跨地坪区域纵向最两端时未满 足安全防护要求。(3)生产工艺需要熔融金属罐 (包、盆)进入厂房架空层平台 时,平台上操作室面向熔融金属 吊运侧
13、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的 外墙,在吊运跨靠近熔融金属吊 运侧的立柱边线以内。现场检查:(1)现场目视检查6类场所是否 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地正下方 地坪区域内。(2)现场测量设置在吊运跨地坪 区域纵向最两端时6类场所的外墙 (靠近罐体吊运工艺极限边界一 侧)与熔融金属吊运极限边界是 否小于15米。(3)生产工艺需要熔融金属罐 (包、盆)进入厂房架空层平台 时,平台上操作室面向熔融金属 吊运侧是否采用实体墙完全封 闭。【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 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 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 以上五
14、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 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四 十六条规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 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 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 患;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2生产期间冶炼、精 炼、铸造生产区域(1 )生产期间冶炼、精炼、铸造 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现场检查:(1 )熔融金属冶炼、精炼、铸造【法律】中
15、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的事故坑、炉下渣 坑,以及熔融金属 泄漏、喷溅影响范 围内的炉前平台、 炉基区域、厂房内 吊运和地面运输通 道等6类区域存在 非生产性积水的。炉前作业平台、炉基区域存在非 生产性积水。(2)生产期间厂房内熔融金属吊 运通道和厂房内地面运输通道存 在积水。除外情形:(1)生产期间事故坑、炉下渣 坑、炉前作业平台、炉基区域潮 湿。(2)生产期间设置在冶炼、精 炼、铸造生产区域,用于收集(外排)检修和设备故障漏水以 及工艺冷却水的排水沟(槽)内 积水保持流动状态。(3)生产期间厂房内的熔渣、液 渣缓冷场地存在积水。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 炉前作业平台
16、、炉基区域是否存 在非生产性积水。(2)生产期间厂房内熔融金属吊 运通道和厂房内地面运输通道是 否存在积水。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 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 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 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四 十六条规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 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 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 患、;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
17、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3溶融金属铸造环节 未设置紧急排放和 应急储存设施的(倾动式熔炼炉、 倾动式保温炉、倾 动式熔保一体炉、 带保温炉的固定式(1)熔融金属深井铸造工艺的熔 炼炉、保温炉、浇铸炉,未设置 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2)熔融金属深井铸造工艺的固 定式浇铸炉应急储存设施容量小 于炉体额定装料量;多台固定式 浇铸炉共用应急储存设施时,应资料核查:(1 )熔融金属铸造安全设施设 计,是否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 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内容。(2)查阅设计文件核验应急储存 设施容量是否小于最大单炉炉体 额定装料量。【法律】安全生产法
18、(2002 年6月29日通过,2021年6 月10日修正)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熔炼炉除外)急储存设施容量小于最大单炉炉 体额定装料量。除外情形: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 倾动式熔保一体炉,以及带保温 炉的固定式熔炼炉,未设置紧急 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现场检查:(1 )现场检查熔融金属冶炼、熔 炼、保温、铸造、浇铸生产是否 按工艺需要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 储存设施。(2)按需设置的熔融金属紧急排
19、放设施内部是否存在堵塞,或排 放设施的使用无法保障事故熔融 金属正常流入应急储存设施。(3)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 存设施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内 部是否保持干燥无积水。4采用水冷冷却的冶 炼炉窑、铸造机(铝加工深井铸造 工艺的结晶器除 外)、加热炉未设 置应急水源的。(1 )采用水冷冷却的熔融金属冶 炼炉窑、加热炉、铸造机未设置 高位水塔(箱、池)、事故供水 泵等应急供水设施。(2)应急供水设施未设置应急电 源。注:“应急电源”是指双回路供 电、UPS电源、可自动转换的柴 油发电机,或者其他具有同等级 应急功能的动力源;高位水塔 (箱、池)等通过重力自流作用 实现应急供水的设施,不涉及应 急
20、电源(有色企业下同)。 除外情形: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未 设置应急供水设施,或者应急供资料核查:核验应急预案、操作规程中是否 涉及炉窑水冷装置紧急切换操作 事项。现场检查:(1)采用自然高差应急供水的现 场核验是否设置了高位水塔(箱、池)等事故供水设施。(2)其他形式应急供水的核验是 否设置了事故供水泵,再检查是 否设置了自动切换的柴油发电 机、UPS电源等应急水泵保安电 源。(3)现场核验应急水源或应急供 水动力源的应急保障功能有效 性。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 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法律】
21、安全生产法(2002 年6月29日通过,2021年6 月1()日修正)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 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水设施未设置应急电源。5熔融金属冶炼炉窑 的闭路循环水冷元 件未设置出水温 度、进出水流量差 监测报警装置,或 者开路水冷元件未 设置进水流量、压 力监测报警装置,
22、或者未监测开路水 冷元件出水温度 的。(1 )熔融金属冶炼、熔炼、精炼 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 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 警装置。(2)熔融金属冶炼、熔炼、精炼 炉窑的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 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注:出水温度、进水流量、进出 水流量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的 设置,可以按熔融金属炉窑不同 水冷元件的供水特点分区域、分 类别设置,即不是每个水冷元件 必须单独设置对应的监测报警装 置。(3)未对熔融金属冶炼、熔炼、 精炼炉窑的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 度进行检测。注:检测方式包括定期手动检 测、在线实时监测。企业采取手 动方式检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 度时,应按管理制度或操作规
23、程 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有 书面记录。资料核查:对于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检 测,未采用自动检测而采用人工 定时检查的,应查验管理制度或 操作规程中是否明确定期开展出 水温度检测过程,检查是否依据 制度落实出水温度检测并记录。 现场检查:(1 )对于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 从PLC画面观察是否设置了出水 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 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 存在冷却水进入炉内风险的闭路 循环元件。(2)对于开路水冷元件是否设置 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是否实施出水温度检测。(3)现场检查配置温度、进出水 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是否处于 良好的运行状态。【法律】安全生产法(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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