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牙城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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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霞浦县牙城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12月食品的市场供应。(11)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 险救灾工作;日常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落实本部门应 急职责。(12)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 会同各村(居)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 装备、设备、技术支援,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缓次生灾 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防止灾害的扩大。配合做好卫生 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 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13)各村(居):组织灾民安全转移疏散,并做好灾 民的安置工作。2. 5应急工作组构成及其职责为提高应急救援处置
2、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地质灾 害处置环节要求,由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相关应急工作 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 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 组、环境监测和气象信息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工作组、社 会动员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牵头单位的现 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救援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 组。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 应急工作组的参与单位。各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结合应急 处置特点和应急资源情况,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日常演 练,提高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和反应时效。各应急工作组构成 及其职责如下:(1)
3、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安办、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村 主干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赶赴灾害 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做好现场指挥部的开设和撤离工作; 负责镇地应指挥部指令的接收与转发,做好现场指挥部会议 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以及对外发布文件的草拟工 作;承担现场指挥部的值守工作,收集、汇总现场处置工 作情况,编辑应急救援大事记,编制信息简报并上报;统 筹组织灾害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配全镇 灾害应急力量和资源,向镇地应指挥部请求应急支援;组 织做好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建议;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 归档等工作;根据
4、指挥长的指令,向应急人员传达解除应 急响应指令。(2)技术专家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选派的技术 人员及应急专家配合成立,主要包括霞浦县政府安全生产专 家组和镇有关部门(单位)内部或聘请的专家,必要时可邀 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职责:针对具体的灾害发展趋 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现场指 挥部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对灾 害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和预测,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 估;参与协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 安排,参与灾害调查。(3)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和自然资源所牵头,安办、村建办、水利站、 交通办、卫生院、镇救援抢险队、
5、事发地村主干、有关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供电、供水、通讯等企业配 合成立。主要职责:实施灾害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 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 排除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同一地区、同一时 段内发生的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突发事件)的隐患,防止次 生灾害发生,为灾害调查收集有关资料。(4)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牵头,交通办、综治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 要职责: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管 控工作;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重要目标和群众人身 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
6、堵塞,保障救援 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 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5)医疗卫生保障组由卫生院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调度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对灾 害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 时救护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 供医疗保障服务;控制传染病源传播,负责临时救护场所 的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卫生安 全;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统计现场死亡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等。(6)新闻宣传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
7、办、党建办、文化站等部门和单位 组成。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和组织事件舆论引导工作; 做好事件舆情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起草 新闻通稿,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分阶段及时发布灾害信 息;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媒体采访组织活动;向镇地应 指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7)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安办、财政所、民政办、项目办、村建 办、经管站、派出所、交通办、综合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 站、事发地村主干、供电、供水、通讯等单位配合成立。主 要职责:负责协调包括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筹备、供 应和调拨工作;负责受灾群众和疏散人员的安置、安抚工 作;落实企业灾害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协调灾害现场的 供水保
8、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交通 运输保障和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 负责灾害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 动的通讯保障工作,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 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8)环境监测和气象信息组由环保站牵头,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河长办、污水 处理厂等配合成立。主要职责:对受灾区域进行环境监测 与控制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次生灾害;向现场指挥部提供抢险救援现场的气象信息。(9)调查评估组组长由镇政府指定人员担任,成员组成遵循精简、效能 的原则。根据灾害的具体情况,灾害调查组由安办、负有安 全
9、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纪委、监察组、派出所、 综合执法大队派人组成。主要职责:查明灾害发生的经过、 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灾害的性质和灾 害责任;提出对灾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灾害教训,提 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灾害调查报告。(10)善后工作组由民政办牵头,安办、财政所、工会、宣传办、市场监 督所、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做好善 后处置的总协调工作;做好善后抢险救援人员后勤(就餐住 宿、会务安排、生活设施、人员安排和资金调配等)保障工 作;做好受灾群众、死难(失踪)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 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的收殓、 保存、处理和殡葬服
10、务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受灾人员 和受损企业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动员和 救援费用物资等救助组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11)社会动员组由党政办、司法所、事发地村主干负责。主要职责: 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应急 救援工作;根据灾害紧急情况急需,向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征用、借用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场地,并临时出 具紧急征用或借用凭据。3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1.1 地质灾害监测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各有关 部门要密切合作,互联互通,及时收集和传递有可能引发地 质灾害的汛情、气象、地震等信息。1.2 地质灾害预防(1)根据县
11、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标明的辖区内 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 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 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2)当镇政府行政区域内有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 地灾点险情有新变化时,应编制或修订地灾点所在地的群众 转移预案,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向受灾害危险的单 位或群众公布。(3)镇自然资源所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制作防灾明白卡和 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防灾明白卡应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 象、预警信号等防灾工作内容。避险明白卡应明确转移负责 人、转移路线、自然灾
12、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 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4)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应急救援 办公室应实行一个领导带班,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 真接听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 处理。(5)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按照霞浦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视雨情启动 基层群测群防体系,镇政府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 员、防灾负责人要组织监测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 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险 情,及时处理和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已出现开裂、变
13、形等地质灾害 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工程设 施、厂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未出现开裂、变形等 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 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1.3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3. 3. 1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接到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以及镇域内露天矿山企业等 有关部门、单位的预警信息时,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 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做好防灾的 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临灾预警是在灾害即将发生前发出的警 报,采用防空广播作为预警信号。4. 3. 2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分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
14、次分为四级、三 级、二级、一级:(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四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 害发生有一定风险;(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 害发生风险较高(黄色预警);(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二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 害发生风险高(橙色预警);(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一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 害发生风险很高(红色预警);3. 3. 3地质灾害预警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气 象局发布,镇政府应指办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 信息,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镇政 府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向辖区群众发布预警 信息。监测人巡查时发现地质灾害
15、临灾征兆,负责发出已发 现的地质灾害点的临灾预警信号。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巡查 时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负责发出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的 临灾预警信号。4. 3. 4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获取(1)社会公众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观看到 未来24小时本镇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图文信息。(2)镇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到联合预报机构发 出的未来24小时本镇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图文信息 的传真,立即报告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应急指挥部。(3)露天矿山单位和个人上报的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 兆的信息。3. 3. 5预警预防行动(1)镇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 警后,应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
16、有关信息迅速通知 到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的 各单位和群众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 灾的各项准备工作。(2)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等级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 易发区的防范,做好各项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黄色)预警时,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 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对 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防灾责 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 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
17、告。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根据险情转移受威胁群众。(4)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二级(橙色)预警时,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 险救灾准备;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 易发区进行加密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应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监测、巡查和防范;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 有群众转移,易发区受威胁人员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 移。(5)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一级(红色)预警时,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 做好应急救灾准备;镇政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
18、即组 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内的所有群众安全转移,并组织 对山边河边、沟谷沟口、工矿场区等易发区域进行巡查和监 测,组织应急队伍参加防灾救灾工作。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 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的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 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 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3.3信息报告(1)按照国家民政部、统计局制定的自然灾害情况 统计制度,镇地指办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 报工作。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成 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员受灾及伤亡情况、建筑物倒塌损 坏情况、设备设施损毁情况和造成的直
19、接经济损失等),以 及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等。(2)灾情信息初报。对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单位灾 害信息员应在发现后立即上报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镇政府 在收到报告的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县政府和 县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初步情况,并在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 审核、汇总,向县政府和县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向相 关部门通报。信息报告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 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害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不明时,可先上报灾害类型、时间、地点,有关情况待核实 后再做续报。(3)灾情信息续报。在地质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政 府每日17时前将当天的灾情发展情况及处置情况向县政府 及
20、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4)灾情信息核报。镇政府应在灾情稳定后3个工作 日内核定灾情向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灾情和险情等级,实行分级响 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II、III、IV四级。地质灾害 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 加剧和危害的扩大。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和灾 情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或在县政府指挥协调下负责具体组 织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较小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 应急和救灾工作。若同时发生多起地灾险情,按照灾情险情 分级分别实行分级响应。4.2响应行动4. 2. 1受灾村(居)响应受灾村(居)是灾
21、害的第一应急响应者,村主干应立即 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报告灾情:(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2)根据灾害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预案体系11. 5工作原则11.6灾情险情分级2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2.1 镇地应指与职责42.2 应指办与工作职责42.3 3现场指挥部52.4 镇直各相关部门与职责52.5 5应急工作组构成及其职责73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112.6 1地质灾害监测113.2 地质灾害预防113.3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133.4 信息报告154应急
22、响应163.5 1分级响应164.2 响应行动164.3 3指挥和协调184.4 4响应升级194.5 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194.6 医疗卫生救助19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20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人员;(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 发生;(5)及时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联系消防、 医疗机构等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 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6)维护受灾现场秩序,保护受灾现场和相关证据;(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2 .2.2镇政府响应发生地质灾害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向县政府及上
23、级 有关部门报告信息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 场指挥部,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 因素、灾害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和险情向县政府和县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灾情和险情的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将有关信息 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群 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危 险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按避险明白卡规定的预警信号 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避让,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要立即确定 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危急时应强制转移安置受威胁的 群众,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 施控制灾情、险情进一步扩大。协调组织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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