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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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里坤县2023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05-09 17:51:37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转变草原 牧区生产生活方式,带动草原畜牧业发展,切实提高和稳定农牧民收入,根据 哈密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 印发哈密市2023年度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 知(哈市农发2023 ) 9号)的要求,结合巴里坤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案。一、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 治疆方略,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2、享”新发展理念,以草原 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 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推进牧户信息采 集录入等基础工作,巩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成果,强化绩效考核,引导牧民 合理使用补助奖励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 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 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二)实施原则一是坚持“四稳定”原则。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 本稳定,巴里坤县按照上一轮补助奖励标准和面积测算各乡镇补奖资金,各乡 镇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结合实际适当调整,确保政策实
3、施的连贯性,稳定农 牧民的政策预期。上一轮实施禁牧的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可转化为草畜 平衡区的,报县人民政府重新核定。国营农牧场的草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 入所辖地的实施方案统一实施。二是继续坚持“四到乡镇”原则。继续实施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乡 镇”的管理机制,根据哈密市下达的落实政策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由 各乡镇组织实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纳入禁牧和草畜平衡范围的草原必须为 确权登记颁证的草原,且总面积不得超过上一轮政策补贴面积和草原生态保护 补助奖励信息系统登记面积。测算后的总补助资金不得超过哈密市下达的中央 财政草原补奖资金。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三是继续坚持
4、“五到户(项目单位)”原则。广泛宣传,使每户农牧民深入了 解草原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内容。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巴里坤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分配表7T号乡缜草场总面 积 (万亩)禁牧(万亩,万元)草畜平衡(万亩,万元)合计(万亩,万元)面积资金(亩x 6元)面忸资金(亩X 2. 5元)奖励机制面 积资金合计1下涝坝乡398.6155330330. 77826. 925385. 77H56. 9252萨尔乔克乡179. 5520120159.55398.875179.55513.375:海子沿乡425. 5235210377.76944. 4412.761154.
5、44大红柳峡乡422. 8553.8322.8271. 18677.95324. 981 000.755八墙子乡170. 0346.2277. 2123.72309. 3169. 92586.56奎苏镇119. 285030069. 28173.2119. 2847 3.27石人子乡61.432515036.4391. 07561.43241.0758花园乡101.537222”.9579.87568.95301.8759大河镇124. 74225255.51133.77597. 51390.77510三塘沏镇6.73006.7116.7756.7116.775合计2010.236421841
6、462.863657.151826. 865841. 15众、社会监督,坚持任务落实、资金发放、服务指导、建档立卡、监督管理 “五到户(项目单位)”,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实施全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谁承包、谁保护,谁受益,只要合法取得草 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和项目单位,按照属地管理 享受草原补奖政策。五是继续坚持“封顶保底”原则。各乡镇要科学测算上封顶、下保底标准,原 则上每户补助奖励资金不超过9万元,避免出现因补贴额度过高“垒大户”和 因补贴过低影响农牧民生活的现象。六是坚持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的原则。各乡镇要全面开展
7、对放牧家畜控 制、草原生态改善、草牧业发展等情况的绩效评价,加快资金发放,保障资金 安全。同时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引导牧民将资金用于畜牧业生 产设施改善和购置生产资料方面,增强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补助奖励 资金在牧民生产增收中的作用。二、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 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东天山生态保护成果,为顺利实 施东天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奠定基础。引导牧民加快推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 式转变,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 民增收水平,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
8、建设生态文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作出积极贡献。(二)工作任务全县共落实草原补助奖励总面积1826. 86万亩,其中:禁牧草原364万亩(全 部为一般性禁牧),补助资金为2184万元;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草原1462. 86万 亩,奖励资金为3657. 15万元。每年发放补助奖励资金5841. 15万元。1 .严重退化区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温性荒漠草原实行禁牧封 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牧民要自觉履行禁牧义务,林草 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确保禁牧任务的落实。2 .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 草畜平衡放牧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
9、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 5元的标准给 予草畜平衡奖励。牧民要自觉履行草畜平衡义务,林草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 确保草畜平衡任务的落实。三、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一)责任主体1 .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 工作,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等部门统筹做好政策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政策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要 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 制,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目标。要认真落实草 原保护监管职责,做好草原围栏、管护站等基础设施维护。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理)要设
10、立专职管护人员,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 平衡核查机制,加强草原管理、监测体系建设。县财政局要将草原监理、监测 人员和管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 .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县财政、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做 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按照政策实施要求和时 限,负责对享受政策的牧户和项目单位登记造册,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培 训,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的组织落实;林业和草原局负 责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核定补助奖励面积,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建 立健全县、乡、村
11、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 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监督管理和评估补奖 政策实施效益等;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及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做好相关工作。(二)工作流程1 .实施方案编制。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 源局、生态环境局结合哈密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编制巴里 坤实施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各乡镇执行,同时报市财政局、农 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备案。各乡镇要结合本 乡实际,编制具体资金发放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12、、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备案。2 .信息登记及补助资金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 补助奖励农牧民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将草原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 体地块,统计每户(项目单位)禁牧与草畜平衡的面积及发放补助奖励数额,并 在各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将补助奖励名 册提交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 境局备案,同时各乡镇要按照惠农资金发放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录入,经财政 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或乡财政所根据名册将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 “一卡 通”等方式全部发放到户(项目单位),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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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三轮 草原 生态 保护 补助 奖励 政策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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