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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 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 要求,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强化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 位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纵深推进“食安甘肃”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 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 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 作的考核。第四条
2、考核工作由省食药安委统一领导,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办)牵头,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 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兰州海关等单位具体实施,对各市 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进行评价。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 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和加减分项(考核 内容要点见附件)。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及其细则中明确,设置要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评价、可区分,切实减 轻基层负担。第六条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每年6月30日前,省食药安委办组
3、织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并发布本年度考核细则。第七条 考核通过以下程序进行:(一)日常考核。省食药安委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 细则,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资料审查、线上抽查、明查暗访、调研督导 等方式,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 价,形成日常考核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省食药安委办会同有关成员单 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 责任、协调开展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报 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形成日常考核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省食药 安委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日常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 负责。(二)
4、年中督促。省食药安委办确定抽查地区和部门,会同相关成 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实地督促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和本年度食品安 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三)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省食药安委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市州 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抽检监测等, 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结果。(四)年终自查。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 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基础工作、重 点工作、即时性工作等情况进行自评,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于 每年12月6日前报送省食药安委办。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 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自评和相关材料
5、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五)第三方评估。省食药安委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州人民政 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 绩效评价,形成第三方评估意见,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 据。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六)现场考核。每年12月,省食药安委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若干考核组,依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查 暗访等方式,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 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分别形成考核报告。各 考核组对考核报告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七)综合评议。省食药安委办汇总
6、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 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日常考核结果、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结 果、第三方评估结果、现场考核结果,会同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共 同研究加减分项、降级和否决情形,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报省食药安 委。(八)结果通报。省食药安委审定考核结果后,将考核结果通报各 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抄送省委 组织部。第八条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根据日常考核、食 品安全状况评价、第三方评估、现场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换算得分。加 分项分值不超过5分,即时性工作、减分项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 则中明确。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各市州人民政府
7、、兰州新区管委会综合得分排在前5名且无降级和 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5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 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综合得分排在前12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 为A级,得分排名在12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下调一级,最低降至C级:(一)本行政区域内未能有效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 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二)本行政区域内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 者食品安全总监或安全员配备率较低、未有效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的;(三)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掺杂掺假、使用非食 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
8、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违法犯罪 行为,未按规定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违法使用农药兽药导致食用农产品农药兽 药残留超标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五)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不力导致食用农产 品重金属超标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六)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未按规定有效处置,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七)市州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A)对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谋划、指导、推动、落实不力,影 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九)其他应当下调等级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D级:(
9、一)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 部门开展有效处置应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二)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 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五)严重影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 核的;(六)其他应当为D级的情形。第九条 本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通报之前,次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纳入本考核年度予以减分或降级,不再纳入次年 年度考核。第十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应当在年
10、度考核结果 通报后一个月内,向省食药安委作出书面报告,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 措施与时限,并抄送省食药安委办。省食药安委办根据职责,向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各市州人 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有关整改措施与时限。省食药安委办及省食药 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督促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完成通报 问题整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地区加强指导。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市州人民政府、兰 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 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第十二条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1、、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食药安委予以通报表扬:(一)考核结果为A级的;(二)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较大的;(三)基础工作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工作创新、食品安全状况等 方面成效突出的。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级 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省食药安委办及时对各地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并通 报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第十三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 成员单位有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情形的,由 省食药安委委托省食药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 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
12、人,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 同志约谈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主 要负责人。被约谈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 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有关表彰、年度评奖等。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有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考 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由省食药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视情约谈 其食药安委办主要负责人。第十四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 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五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结 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
13、件:考核内容要点附件考核内容要点附件考核内容要点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要点1食品安全 基础工作100分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能力建设、 队伍建设等。2食品安全年度 重点工作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风险管理、打击违法犯罪、落实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产业发展、社会共治等。3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农产品 例行监测合格率等。4即时性工作15分年度中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新增重点专项 工作(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和开展重大 专项整治等),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药安 全委员会部署的新增专项工作完成情况。5加分项&5分在落实党政同责(包括队伍建设、投入保障等)、监管 工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形成 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以及在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取得 突出成效。6减分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 位等。有关说明:1 .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由省食药安委 办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2 .即时性工作由省食药安委办根据工作有无及难易程度情况确定 具体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相关成员单位拟纳入即时 性工作考核事项,报省食药安委办统筹)。3 .减分项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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